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 作者:孙皓晖
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__10
,以强制手段有效消除了反对大禹的社会阻力,使大禹成功走上了最高权力继承者的地位。这种空前的政治谋略的实施,是又一个重大的政治事变。
第三个重大事变,是大禹以特殊的胁迫方式,确定了自己的特殊名号。
据史书记载,大禹做摄政元首之后的第17年,舜帝病逝了。在舜帝的三年葬礼之后,大禹避开了居住在联盟中枢的舜帝的儿子商均,离开了联盟权力所在地,搬到嵩山地带的阳城老家去住了。大禹的实际意图很明显,是利用这样一个重大机遇,迫使天下各族群在自己与舜帝的儿子之间,作出明确的权力归属的选择。
结果是,所有的族群首领,都没有去朝拜居住在最高联盟权力所在地的商均,反而都赶到阳城来朝拜大禹了。所谓朝拜,其政治上的实际意义,就是表示愿意服从大禹号令,尊大禹为最高领袖。如此巨大的实际力量,舜帝族群的继任者——商均是无法对抗的。
于是,在接受首领群的朝拜中,大禹正式继承了联盟最高权力。若仅仅是继承最高权力,自然无所谓胁迫。毕竟,大禹是功业第一人,同时又是舜帝明确承认的权力继承人。所谓特殊胁迫,是因为大禹在称帝的同时,作出了一个史无前例的政治举动,明确宣布了自己与自己的权力机构的名号——夏后。
依据当时的语汇,夏者,权力名号也;后者,帝也;夏后者,夏之帝也。
以现代国家理论解析,这个“夏”,已经是明确的国号了;这个“后”,则已经是明确的元首名号了。也就是说,大禹破除了近古五帝社会长期的政治传统——权力机构无名号,最高盟主惟帝号,而一举使新兴权力机构有了特殊的名号,使新盟主有了只属于自己的特殊名号。这种重大变化,必然会引起各族群首领的疑惑议论,甚或质询反对。大禹集团必然是预谋在先,必然是以种种方式斡旋。而所有“说服”的后面,都是以强大的武装集团为后盾的。所以,这种胁迫,既是特殊的、隐形的,又是事实的、明确的。
第四个重大事变,是讨伐三苗,公开镇压敢于挑战新权威的最大族群。
按照历史的逻辑,这件大事应当发生在舜帝病逝之后,大禹执掌最高权力的最后十年之内。因为,只有这时大禹才有充分的权力条件进行武装征伐。从根源上说,这个三苗族群,在尧帝、舜帝时期也曾经多次作乱。此时再度作乱,自然是更不得人心。
总之是,大禹成功地发动了一次征服战争,顺利地平定了三苗族群。由此,大禹正式确立了最具强制性的社会威权。必须注意到的是,大禹能够顺利征伐三苗并取得战争胜利,说明此时由大禹掌控的武装力量,事实上已经很强大,并且已经经常化了。
第五个重大事变,是诛杀防风氏,以树立威权政治。
大禹在最后一年南巡,以大祭天地群神为名,下令会盟各族首领。
在这次大会盟中,防风氏族群首领迟到了。大禹断然下令,在会盟当场杀死了迟到的防风氏。在当时社会,这一杀实在是石破天惊的做法。事实是,在近古社会的权力活动中,会盟天下族领从来都不是强制性的,一个大族群的首领迟到几日,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次的防风氏,仅仅因为没有如期而至,就被大禹诛杀了,岂能不引起巨大的震撼。从政治意义上说,大禹在最后时期的这次诛杀,实际上是向天下宣告:夏后氏新政权是有强大力量的,是必须服从的,是不允许挑战的!
会稽山大会诸侯之后,大禹没有来得及回到北方,就在会稽山病逝了。
此时,天下的大形势是:治水成功之后,大禹所创建的新权威与新秩序,已经大体确立了;具有常备军性质的稳定军队,也已经形成了。从总体上说,国家权力架构的创立已经大体完成,国家形式所需要的强制力量也已经基本创立了。
但是,潜在的矛盾冲突与社会风险,依然没有消除。也就是说,近古文明向国家文明的历史跨越,还没有最终完成,事情还没有完结。
3.夏启政变:趋向国家时代的第一次跨越
真正的权力变局与历史跨越,是在大禹死后完成的。
这里的第一个挑战点,是古老传统的权力传承方式。
也就是说,权力继承人如何确立,是大禹之后第一个最为重要的变化点。依照历史实际,近古社会确立权力继承人的方式,是原先的领袖在自己无力执政的时候,或者大势所趋的时候,明白确立继承人,并公告天下。近古之世,还没有出现过最高权力领袖在临终之前最后确立继承人的事实。此前的尧禅让于舜,舜禅让于禹,都是在最高领袖在位时完成的。大禹,是一个在大规模长期治水中成长起来的强势英雄领袖,他对近古传统形成的权力传承制,将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
首先,从形式上说,大禹也遵循了近古传统。
在正式继承了最高权力之后,大禹很快就宣布了皋陶的继任者地位。其实际原因是,此时的大禹与皋陶是政治同盟,大禹必须借助皋陶的影响力,遏制或潜在或公开的反对者。可是,已经进入垂暮之年的皋陶,很快就病逝了。于是,大禹将皋陶的后裔族群封在了英、六两个地方,又将皋陶的儿子伯益,确立为继任者。这两次确立继任人,都发生在大禹时期的最后十年之内。据此,伯益行使有限权力的时间,大体在五年至八年上下。
如今,大禹病逝了,伯益能否顺利地接掌最高联盟权力呢?
依照传统法则,应当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伯益有充分的社会伦理资望,也有坚实的族群力量支撑,理应获得继任。从权力根基上说,皋陶、伯益父子的特大族群,是大禹威权最坚定的支持力量,两大族群又是政治同盟。从功业根基上说,伯益是大禹身边长期的治水辅佐。据《史记·秦本纪》正义引《列女传》云:伯益五岁就开始辅佐大禹。虽然,这是一则具有传说性质的说法,但是至少可以肯定:伯益追随大禹的时间很早、很长,治水期间尤其如此。从近古传承法则来说,皋陶与伯益最高权力继承人的地位,是大禹在生前就已经公开了的。也就是说,只要伯益的才具德行威望没有大幅度的衰落,继承权就不会有意外发生。
但是,这一次的情况,却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大禹死后的丧葬期,酝酿生发了一场亘古权力大变局。
历史的大转折,多是从偶然事件开始的。遵奉传统且显然没有权力警觉性的伯益,在大禹安葬后,效法前代的避让血统传承之法,虔诚地避让了大禹的儿子启,离开了最高联盟权力所在地,搬到偏僻的箕山南麓,也就是今日的嵩山地带去住了。这种传统的“避让”法则,其实际意义,是给天下族领们留出一个选择最高领袖的空间:拥戴启,就去朝拜启;拥戴伯益,就去朝拜伯益。族领们朝拜谁,谁就是人心所向的最高权力者。这是近古社会确认继承人法则之外的另一个潜规则——将最后的抉择权交给天下人心的向背来决定。伯益所以这样做,心思显然是笃定的,料定天下族领一定会来朝拜自己。
可是,这一次不同。与会丧葬的族领们,没有追到箕山去朝拜伯益,而是去了最高联盟权力所在地,朝拜了启。依照古老的传统,这就是天下人心愿意拥戴启做最高首领了。权力的平衡器显然向启倾斜了。于是,启当仁不让,立即正式继承了父亲的帝位,并公开宣布了自己的国号与名号——夏天子。
那么,伯益是如何应对的呢?
按照《竹书纪年》的说法,我们可以推定:当伯益觉察到古老的继承法则已经被破坏时,一定是愤愤不平,一定是立即着手谋划如何迫使夏启退位,如何恢复自己的权力地位等问题。而夏启一方,则一定是及时得到了消息,才联结同盟氏族,突然攻杀伯益族群。其结果是,伯益族群战败了,伯益被夏启势力杀死了。
这次事变,是近古权力传承发生的第一次大变局。这场变局的实质,是最高权力的传承法则,由古老的以“公天下”为价值理念的选贤禅让制,转变为新的以私天下为价值理念的血统承袭制。历史主义地看,这一巨大变局是早期国家确立的最重要标志。
此后,这次大变局的文明史意义,将日益鲜明地体现出来。
司马迁在《夏本纪》中,为天下族领(诸侯们)不朝拜伯益的行为作出了一种说明,说这是因为“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禹而朝启”。显然,这与前述历史说法矛盾太大,只能看作司马迁的又一次春秋笔法。实际上,司马迁说法的潜在意涵是:启辅佐最高层政事的时间更长,启比伯益更有才能。
果真如此吗?
4.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启的出生与业绩,及其夺位之前的作为,史料记载极少。
依据《史记·夏本纪》,大禹在治水期间路过涂山氏族群的聚居地,与名叫女娲的涂山氏之女成婚,婚后两日即匆匆离去。婚后年余,大禹再次路过涂山氏聚居地,虽然没有进门,却知道了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儿子名叫启。这个故事,是大禹在舜帝主持的那次质询会议上陈述治水经过时说出来的。原话很简单,且有错漏,经后世史家考证复原,方得以展现原貌。
这个留在历史记忆中的故事至少可以说明:其一,启是在大禹治水最艰难的时刻出生的,治水成功之时,启至少是10岁上下的少年了;其二,在大禹代舜帝行使权力的17年里,启已经度过青年期,趋于成熟了;其三,大禹最后10年独立执政,并在会稽山病逝时,启已经是40岁上下的盛年之期了。
有如此的历史框架,我们可以推定:在大禹治水、执政的27年里,启一定经常性地参与了政事,并很可能作出了许多的实际业绩,凝聚了许多的族群首领。在近古社会,人们对于领袖的选择,更多的是看重继任人的才具与德行。尧、舜、禹的个人崛起,是这样。殷契、后稷崛起为商族与周族的领袖,也是这样。在20余年的时间里,夏启迅速地崛起为一个潜在的权力领袖,是完全有可能的。
回想一下,舜帝为什么要在大禹报告治水的领袖会议上特意提醒大禹:你的儿子,不要像尧帝的儿子丹朱那样傲慢沦落?而大禹,也特意提到了启的出生经过,并在最后说:正是因为生了如此一个儿子,自己的治水大业才能成功?
分析史料缝隙中传递的信息我们可以推定:夏启无疑是一个极有才具的杰出人物,其干练精明,一定远远超过了恪守古老传统的伯益。问题的另一面是,大禹原本就是个创造型的领袖,他一定看到了伯益的某种重大缺陷。同时,基于不想使新建立的社会秩序回到散漫无力的古老状态去的想法,大禹必须寻求比伯益更为强势的继承人。
于是,大禹开始培植自己的儿子,夏启也就很快地成长起来了。
5.血统传承制的确立与早期君主制
血统传承制,是在这样的一次偶然事变中建立起来的么?翻开《五帝本纪》《夏本纪》的权力传承谱系,我们发现,并非如此。且看——黄帝崩……其孙昌意之子高阳立,是为帝颛顼也。
颛顼崩,而玄嚣之孙高辛立,是为帝喾。帝喾高辛者,黄帝之曾孙也。
帝喾……生放勋……放勋立,是为帝尧。
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
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
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预荐禹于天。
(舜)崩……三年丧毕,禹亦乃让舜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
(帝禹)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
在这个近古权力传承的系列中,我们可以看出血统传承的久远痕迹。自黄帝而颛顼、帝喾、帝尧,连续四代的最高权力传承,都是黄帝族群的血统。真正具有禅让性质的传承,事实上只有尧、舜、禹三代。这说明,近古社会的最高权力传承,并非只有单一的举贤禅让制,而是血统传承制与禅让制并行不悖。
只不过,无论是否血统传承,都更看重才具德望罢了。
事情的奥妙复杂之处是:自从尧帝禅让于舜帝之后,便出现了被举荐的受禅者避让前代领袖儿子的“潜规则”。舜帝避让尧帝的儿子丹朱,禹帝避让舜帝的儿子商均,伯益又避让禹帝的儿子夏启。什么是避让?从实质上说,就是已经被前代领袖肯定的继承者,主动让出权力空间,使社会再度作出选择——究竟是领袖之子继承最高权力,还是受禅者继承最高权力。这一历史事实,说明了一个强大的现实背景的存在:当时的近古社会,对权力的血统继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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