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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大荒由来
    “萱,你在做什么呢?”
    张胜利带着满脑子疑问回到了家,当他看到古萱正弯着腰,站在稻田里,忍不住问了一句。
    “杀虫啊!”
    叶萱说着,捏起了一条长长的虫子给张胜利看。
    张胜利皱了下眉头,他这种的是旱稻,有虫子很正常,只是没有想到这虫子这么大个。
    “没事,改天我想个办法,杀虫根本用不到这么麻烦的,你跟我讲讲大荒的事情呗。”
    “大荒?”
    古萱起身看了一眼张胜利,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问这个。
    好像是个人都知道大荒的由来吧。
    不过看到张胜利那求知的眼神,也不好意思发问,只好跟他讲了起来。
    一边在稻田里找着虫子,一边讲解着。
    张胜利终于知道了这里会被称做大荒。
    可以说这里就是一个罪犯的生存之地,凡是战争失败或者是战争中被抓来的流民,当他们没有了用处之后,便会被赶至这片荒凉之地。
    以大荒城为起点,以这座山为界,大荒山以北,几乎全是荒凉之地。
    寸草不生,一年四季干旱,不会下雨,就连动物都不会去的一个地方,所以被称为大荒。
    而这座山刚好是一个分界点,但是由于靠近大荒,几乎没有人愿意来这里。
    在这里的人看来,这里就是一个被诅咒的地方,凡是与大荒粘上边的人,都会倒霉。
    而大荒城,是外面的人组建而成,说白了就是管理这里的罪犯,也就是张胜利口中的流民。
    每次被流放到这里的罪犯,都会由大荒城的城主派人赶至大荒,然后让他们自生自灭。
    “那这座山呢,大荒城主为什么不管这座山?”
    张胜利心里有了疑问。这座山看起来非常不错,至少土地肥沃,非常适合种植农作物。
    “这里野兽很多,大荒城主管理人员并不多,所以他们无法分身来占领这里,所以这里也成了这些流民的藏身之所。”
    “但凡被赶至大荒之后,当那些军队离开之后,只要是还有能力的,只要他们能来到这座山上,就有活命的机会。”
    张胜利终于明白了,明白了那伙匪徒为何如此恨那些锁子甲军,又为何会长年流落在这座山上。
    听着古萱的讲解,他的心里对这片土地也开始打起了主意。
    “这么好的地方竟然是一个三不管地带。”张胜利乐了。
    “萱,你说我要是管这些人吃喝,他们会不会听我的?”
    一个大胆的想法从张胜利的脑海中蹦了出来。
    “这个不可能的,这些人很多,先不说能不能管饱他们,单说大荒城主,他都不会允许你这么做。”
    古萱心中一动看向了张胜利,不过她还是摇摇头。
    “我是说如果。”
    “肯定会的,他们这些人整天吃不饱,穿不暖,如果你能给他们一口饭吃,他们甚至能为你卖命。”
    似乎想到了什么,张胜利掏出了上次从那几个匪徒身上扒下来的石头,递到了古萱的面前。
    “这个是什么东西?你应该认识吧?”
    古萱看了一眼,皱起了眉头,说道:“这就是普通的货币啊,买东西用的。”
    额!
    张胜利有些想不通了,问道:“那我之前给古洪的又是什么?”
    “也是钱啊,这种的话是零钱,洪手里的那种一张可以顶你这几百颗这种货币。”
    张胜利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感情自己留下的这些是零头,而送出去的才是整的。
    一时间,心里有些痛,这些东西对他的用处实在是太大了,只要有了这个,他的空间不但能够正常发展,就算是这大荒,只要给他足够的这种石头,他也能将其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赚钱,一定要赚钱!”
    张胜利内心开始狂吼。
    想到这里,张胜利从自己的怀里摸了一下个桃子,朝着古萱问道:“你说这种水果,如果卖钱的话,多少个能换成这么一个石头。”
    古萱眼神怪异,盯着张胜利,仿佛看怪物一般,伸出了一个手掌。
    “五个就能换一颗小石头?”张胜利两眼放光。
    “胜利哥,这个叫灵石,不是小石头,以你拿出来的这种水果,如果拿到大荒城去卖,一个的话可以卖五块灵石,甚至更多。”
    “如果在其它城市去卖,至少也能卖三块灵石。”
    张胜利感觉自己的大脑有些不够用。
    这灵石,如果放在地球,那可是极品玉石啊,以它的稀有程度,说什么也能卖出个天价来,他这种水果,不说能买多少,至少一车没跑了吧。
    可是到了这里,五块灵石才能换一个桃子。
    这灵石是有多么的不值钱。
    张胜利仿佛看到了大把的灵石进入自己的口袋,所以他想也不想,直接朝着古萱说道:“我要去大荒城一趟。”
    “去大荒城?”古萱一下子站了起来。
    “不可,胜利哥,大荒城不能去,那里特别的危险。”
    张胜利摇摇头,说道:“你觉得以我的实力,在大荒城还会遇到危险?”
    “不是,他们人很多,而且城主实力高深,能不去最好不要去。”
    张胜利呵呵笑了起来,说道:“放心吧,他的实力是高,但是想留下我,根本不可能。”
    “你和古洪看好家,我顶多去半天就回,一个小小的城池而已。”
    “半天?”古萱摇摇头,说道:“这里距离大荒城至少也有近五百里的路程,就算是骑马,也要大半天的时间。”
    张胜利哈哈大笑,说道:“放心,说半天就半天,我只是去探一下情况而已。”
    说着,直接跑下了山去。
    急的古萱在身后大喊。
    “胜利利,马……你还没骑马呢。”
    张胜利此刻哪里还听得到对方的声音,此时的他早已跑到了山下。
    直接驾起了短剑,迅速朝着南方赶去。
    几百里的里的路程,以他的速度,一个来回也就几分钟时间而已,哪里用得了大半天时间。
    在这里,土地简直值钱一样,方圆百里之内,荒无人烟,他一路急行,飞了几分钟时间,竟然没有碰到半个人的影子。
    在这里,简直就是量身为他打造的世界一般。
    海阔任鱼跃,天高任鸟飞。
    哪里还像在地球那般束手束脚,在别人看来要大半天才能赶到的地方,他仅仅几分钟就赶到了,简直不要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