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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流浪汉
    孩子们虽然和弗兰克闹了矛盾,那一晚说了那么严重的话,发生了很多的误会。
    但是,类似的事情,以前经常发生,并不是第一次了,甚至更严重、更恶劣的情况都发生过。
    而‘弗兰克’被赶出家门,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弗兰克’总能找到住的地方,直到借住的朋友,实在忍受不了‘弗兰克’,把他踹出去。
    ‘弗兰克’已经把所有能借住的朋友,都得罪了遍,可见他被赶出家门多少次。
    可不管‘弗兰克’和孩子们闹的多僵,多么让孩子们失望。
    ‘弗兰克’永远都会泡在酒吧里,当残障金发放日,他也会去领支票,然后,过段时间后,又好似没事人一样,没皮没脸的去家里蹭吃蹭喝。
    孩子们逐渐也都习惯了‘弗兰克’这个样子,再气也就那样了,毕竟日子还得过,孩子们和‘弗兰克’之间的感情是非常复杂的。
    而且,距离那一晚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事情已经都过去翻篇了。
    要是往常的话,‘弗兰克’一周不到,就会没皮没脸的出现在家里。
    弗兰克这么久没有出现,孩子们有时还挺想弗兰克的,尤其是黛比和卡尔。
    不过,弗兰克去了纽约的事情,孩子们也知道,毕竟约瑟夫回来那天,闹的沸沸扬扬的,凯文和维罗妮卡当时也都在场。
    弗兰克和约瑟夫去纽约的事情,凯文和维罗妮卡告诉菲欧娜了,菲欧娜也没担心。
    现在,突然得知弗兰克在纽约被抓了,菲欧娜立即询问相关情况,不管怎么说,弗兰克也是他们的老爹。
    芝加哥和纽约相隔万里,菲欧娜长这么大,都没离开过芝加哥,根本不认识纽约的人,只能拜托,唯一可能有点关系,能问到弗兰克情况的托尼警官,来了解情况。
    而托尼警官用自己的‘足智多谋’,逼走了吉米后,信心大增,认为没有了吉米这个绊脚石,他一定能追到菲欧娜。
    但吉米离开后,菲欧娜对待他的态度,和以前没什么区别,没有任何的改变,但作为资深备胎的托尼警官,一直没有放弃。
    听到菲欧娜求他帮忙,托尼警官自然义不容辞。
    虽然,芝加哥警方和纽约警方,没什么太多交集,尤其托尼警官还是南区贫民窟里的一名普通警官,又不是什么高官,更是八竿子打不着。
    但为了讨女神欢心,托尼警官依旧动用所有的人脉,来打听弗兰克的下落。
    而牵动众人心弦的弗兰克,正走在纽约的街头。
    “嘿。”弗兰克坐在长椅上,对长椅另一端的男人搭话。
    这个男人看起来非常的邋遢,好像流浪汉一样,很久没有打理过,乱糟糟的胡子和长长的头发,但身上的衣服却都是名牌。
    弗兰克记得这个男人身上的衣服的牌子,他曾在约瑟夫的衣柜里看到过类似的牌子。
    约瑟夫可是亿万富翁,还是暴发户,买的东西全都是高档货。
    如果这个男人身上穿的衣服是真货,不是高仿a货的话,他绝对是有钱人,但看他这状态,应该也是破产,落魄成了流浪汉。
    这种人在纽约并不少见,尤其最近经济大萧条,无数人下岗失业,经常能看到穿着西装革履的男人坐在公园里,一坐就是一天,都是失业的男人,隐瞒家里自己失业的事实。
    这个男人拿着酒瓶,一口口的喝着酒,酒水洒落在乱糟糟的胡子上,看起来非常的颓废,更加印证了这一点。
    “……”面对弗兰克的搭话,他也不理会,就在那默默的喝着酒。
    不过,弗兰克跟他搭话的目的,并不是因为这个男人身上的衣服,而是这个男人旁边的位置上,放着一盒盖子敞开的披萨。
    “你不饿么,不饿的话,介不介意分我点,这大街上这么多灰,一会就吃不了了...”弗兰克说道。
    “……”男人依然没有反应。
    “那我就当你是默许了。”弗兰克说着,直接把披萨盒拿起放在自己腿上。
    这一盒披萨基本是新的,只被男人吃了一片,虽然已经凉了,但对腹中饥饿的弗兰克来说,已经是很美味了。
    “你这喝了多少年的酒了,手这么抖,我喝了几十年,也不像你这样...”弗兰克吃着披萨,跟男人闲聊道。
    这个男人拿着酒瓶的手,在不停的颤抖,而且,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不受控制的抖动。
    一般经常喝大酒的人,年纪大了以后,双手就会不自觉的颤抖,因为喝了太多酒,伤到了神经。
    不过,弗兰克这喝了四、五十年,基本天天处在酒精中毒状态的老酒鬼,却没有手抖的毛病。
    这个男人虽然胡子拉碴的,但能看起来,大概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这么年轻就手抖成这样,这是喝了多少酒。
    “!!”一直没有任何反应的男人,听到弗兰克这话后,终于有了反应。
    男人看了弗兰克一眼,把手中的酒瓶放在长椅上,看着颤抖的双手。
    “你不喝了?那我就不客气了。”弗兰克吃着披萨,正感觉有些噎得慌,直接拿起酒瓶,不客气的喝了一大口。
    “你可不知道,我最近过的老惨了...”弗兰克边吃边喝,对这个男人诉苦道。
    “看你请我吃饭喝酒的份上,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朋友了!”吃饱喝足后,心情大好的弗兰克拍着男人的肩膀道说。
    “我叫弗兰克,你叫啥...”弗兰克说道。
    但弗兰克话还没说完,这个男人就站起身,转身离开。
    “喂,你要去哪,等等我!”弗兰克也连忙起身,追了上去,不嫌弃他混吃混喝的饭票可不好找。
    而且,看这个男人的样子,应该是纽约本地人,至少是本地的流浪汉,跟着他一起走,能混进纽约流浪汉的圈子里。
    男人垂头弯腰的走进超市里,买了一堆啤酒。
    “我帮你拎!”弗兰克献殷勤,主动把柜台上的啤酒拿在手里。
    “……”男人那有些无神的双眼,看了弗兰克一眼,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