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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穿今]权臣生存手册 作者:长乐思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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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氛陡然变得紧张起来,柳璟抬头看他,清澈无辜的眼神看得他又把话缩了回去:“你觉得牛排好吃吗?”

    气氛一下子又轻松下来,柳璟暗暗松了口气:“味道还不错,熟的程度正好。”

    陆明琛“哦”了一句,根本无心吃东西,手中的刀叉把面前的牛排切得乱七八糟。他见柳璟吃了一小半,又倒了杯葡萄酒到高脚杯里,也顾不得细细品,连着喝了两杯,面色有点潮红,才鼓起勇气继续开口:“柳璟,就是上次……”

    气氛比先前那次还让人紧张了,柳璟和陆明琛对视,手下也停了动作,大腿都绷得笔直,脑子里两种选择飞快地互相切换,像是有两个小人不断地在争吵。

    一个吵得是:“快拦住他,别让他说了,要是再说的话,估计到时候更不好收场。”

    另外一个叽叽喳喳:“他要是真心,完全可以试试啊,反正这个世界也不一定非要在一起,要是不成,还可以好聚好散嘛。今天这阵势把人约出来了,要是又断然拒绝,搞不好人家因生恨怎么办?”

    这就犹豫了一下,陆明琛就要把话说出口,她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听一个声音打断了他们两个的对话:“这不陆少吗?真是运气好。这是我的女儿苗苗,来,苗苗,给人家打个招呼。陆少!”

    陆明琛的话被打断,极为不满地看向打断听对话的人,一个中年胖子,典型的谢顶肥肚腩,头上那地中海还摸了头油,头发梳得那叫一个油光锃亮,在明亮的灯光底下闪闪发光。

    对方穿得挺休闲的,身边站了个打扮很是时尚的小姑娘,类似水手服那种制服系,深蓝色的上衣,红黑格子短裙,白色长筒袜,再配上高跟小皮鞋,看上去又高又白又瘦。

    她的妆容也很精致,戴了假睫毛,睫毛又卷翘又浓密,肤色白皙,刷了一层霜和粉就更少白得像个瓷娃娃,因为抹了遮瑕膏,她面上也看不到什么瑕疵,虽然瘦,但也不是那种网红脸,脸蛋还有点婴儿肥,脸上满满都是胶原蛋白。

    林苗其实不大爱人际往来,但看陆明琛容貌好,又得了她父亲恭恭敬敬的一句陆少,她脆生生地喊了一句:“陆少你好,我是林苗。“少女眉眼弯弯,一双杏眼愣是笑成两弯月牙。

    市里做建材生意的林园和他的独生女儿林苗,和陆家也有合作的关系。按理说他应该客气一句,但对方打断了他的话,一点眼色也没有,他半点都不想理他。

    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还是问了一句:“你是?”他看人的时候就在飙眼刀子,一点关注也没有放在妙龄少女林苗身上。

    见他态度不好,中年男人缩了缩脖子,不自觉搓了搓手,一副小心姿态笑着说:“陆少你可真是是贵人多忘事,我是林园啊,就是负责九洲花园那个项目的建材生意的,和陆家打过好几次交道的。“陆明琛看他更不顺眼了,他都这个态度了,换个识趣的,早该离开这地方,离得远远的。这两父女就和苍蝇一般围上来嗡嗡得令人厌烦。

    陆明琛觉得这地段风水不大好,也有点后悔事先没整个包厢。也不打算说话了,只问了柳璟一句:“还要吃什么吗?”

    柳璟看了眼自己面前光秃秃的盘子,摇了摇头:“换个地谈吧。”

    他也是这个意思,还是她贴心。陆明琛心情好转了一些,叫来服务员买单。

    林园抢着要付钱,陆明琛阴沉着一张脸看他,愣是把他坚持要付钱的话咽了回去。

    等到付完钱,陆明琛拉着柳璟就准备出去。其实他做好了被对方用手打开的准备,但柳璟没动,就任由他拉着,走了两步,一直被忽视的柳璟说话了:“林小姐可真是贵人多忘事,这才几天不见就不认得我了?“她这话一说,其他三个人都有些讶异地看她。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林园,他先前看柳璟和陆明琛坐在一起,穿得也贵气,举手投足间看着就家世不凡。只是自己不认得,也不好套近乎,这会听人家认得自己女儿,当初就轻轻拍了下女儿的手,嗔怪她:“瞧你这孩子,你和人家是熟人怎么不早说,这位是?”

    林苗这才仔细看了一下柳璟,一开始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她的脸刷得一下就白了,原本是瓷娃娃,现在简直就是女鬼。

    柳璟凑到陆明琛身边,对着他敏感的耳朵眼里吹气,眉梢眼角还带着那么点笑意:“你忘了,这位就是小刘秘书的女朋友。”

    学年论文要换题目重写,心绞痛

    ——防盗原理24章有话说,后面是无关紧要也不多收钱的部分,可选择不观看——————这出声的年轻男子不是旁人,正是被郝澄“请出”自家房门的江孟真。

    他身上还带着伤,服用这山参确实能够补身子。

    只是郝澄记得清楚,这男人被她捡上来的时候身无长物,哪里会有六百两银子来买她的山参。

    她刚要开口,她身后药店的店小二便面露不满:“这山参是她要先卖给我们的。”

    没人要的话,她可能还会矜持一会,等郝澄自个回来降价,毕竟这镇上能够吃下五百两山参的药坊也就她们一家。可这突然出来一个和她们抢生意的,她自然就落了下乘。

    不等她再说话,郝澄盯着这出来搅局的男人道:“公子要出六百两银子买我这一支山参,自然是好,不过我能先见钱吗?鄙人习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她本是等着店小二把她叫住的,如果对方不挽留,大不了她就多些路去临镇,总能找到合适的买家。

    不过她宁愿少挣点钱,毕竟她还想在这里落户,估计免不了还要在这家药坊做生意,她也愿意让店家一点利。

    这男人如果是真有钱,能买她手里的山参还好,要是只是来捣乱,她也不会就这么轻飘飘放过他。

    店小二也注意到了这男人衣着十分朴素,可这人走进来的时候,气质实在不凡。掌柜的早就教导过她们,绝对不能仅凭着衣着看人。不过这卖山参都这么说了,她也不说话,就站在药柜前头看热闹。

    江孟真从郝澄给他的那个小布包里掏了掏,掏出来一把金叶子:“这里取十二枚金叶子,你要去钱庄换,可以换成六百两的银票。”

    晋朝的金子一两可以兑换十两的银子,不过这种做工精巧且有特定图案的金叶子要更值钱些,一片能抵得上五两金子。

    郝澄瞧见他的目光便多了几分惊讶,她很清楚自己往那个小布包里放的东西,就只有那些干粮水囊还有块干净的帕子,这人哪里来得这么多的钱。

    她显然忘了江孟真摔下来的时候还有衣服,出门在外为了以防万一,他穿的衣袖内衬是缝了装金银的口袋的。银票容易被水泡烂,他就在口袋里搁了一把金叶子,大约三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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