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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神鹰与仙人掌
    “好一条大河啊!”修洛特站在山丘上,看着勒曼河,情不自禁的感慨着。
    “确实,真是好一条大河啊!”阿维特也站在旁边,背上的指挥旗高高竖起。
    他看着大河起源的东方,看向希洛特佩克城所在的东北方,最后看了看国王大营的北方,由衷的赞叹着。
    “修洛特,你知道这条河好在哪里吗?”阿维特笑着。
    “河好在哪里?肯定是沿河行军快,运粮方便呗。”聪明的少年一想就明白。
    “对。而且这个位置尤其的好。”阿维特点头赞同,“你知道,从这里到希洛特佩克城外的墨西加大营要多久吗?”
    “我又不像你,在这边打过仗,哪里能知道具体的地形。”少年摇摇头。
    “从这里到希洛特佩克城外的大营,只要十一天。七天水路向东,然后四天陆路转向东北。你说,从希洛特佩克到奥托潘我们走了多久?”
    “哦,那段山林啊,大概有十六天。”少年想起了山林间艰难的跋涉。
    “是啊,如果没有敌人的干扰,是十六天。从这里走至少快了五天。”阿维特有些兴奋起来,“你还记得,从希洛特佩克到奥托潘,大军一路设下几个山间营地用来运粮?”
    “四个,大概每个间距三天的样子。”
    “就是这样!从这里,到希洛特佩克大营外最近的山间营地,只要九天。其中六天是水路,三天是陆路。那里也是奥托潘大营到希洛特佩克大营的必经之路!”
    阿维特笑着拍了拍身后的指挥旗,头顶上的大伞便一阵晃悠:“从围城大营到那里至少要十三天。”
    “只是快了四天而已,阿维特你兴奋什么啊。”少年无语的看了一眼阿维特,接着就注意到那足足三米高,还在摇晃的旗帜,感到后背一阵疼痛发酸。
    这玩意只比四米高的国王总指挥旗小一点点,但总指挥旗一直放在国王的肩舆上,又不用自己背。
    “快了四天!嗯,现在确实没用,但这意味着我们拥有了主动权。雄鹰总是要乘着风,才能飞得足够快,来抓住飞驰的野兔。”
    “前提是你要先看到野兔才行。”修洛特早就猜到了些什么,他也有着翱翔的野心,但这一切都只能顺势而为。
    “所以,我们现在就在这里呆着。”阿维特哈哈一乐。“就像你说过的,守着木桩,等待兔子撞上来。”
    “木桩好守,这条河可不太好守。”少年看着河对岸的塔拉斯科巡逻小队,他们手中握着闪烁寒光的铜矛,正隔着河流,远远与墨西加大军对视。再往后,几个斥候正飞速奔跑,向后方报信。
    “不是还有这杆指挥旗嘛。闲置两年,我终于又背上了它。”阿维特笑着,又拍了拍高大的旗帜。这个过程似乎给了他一种特别的乐趣。
    “背个旗子这么开心的吗?这伞旗看着就很沉。你一直背着走,难道不觉得累?”修洛特有些关切的问道,“歇一会,换个人来帮你背吧!”
    “这可是三万人的最高指挥权。天神赐予的权力,又怎么能交给别人呢?”阿维特笑吟吟的说,随后语气一转,“不如这样,你来帮我背吧?”
    少年连忙摆摆手,这么沉,他又不是傻子:“你刚才还说这是权力,哪能随便交给别人?”
    “交给别人当然不行。不过,修洛特你嘛...”对面的好友哈哈一笑,“交给你,我倒是还能接受。”
    “得了吧,别想骗我帮忙,这玩意老沉了。”睿智的少年早已看清了好友的计谋,“我还是个孩子,你就放过我吧。”
    阿维特便开心的大笑。他笑着打趣到:“现在你还小,不知道这旗子的好处。等你长大了,就会想法设法去背它。轻了还不乐意,想换个更重的,越重越好,累死都不放下。”
    修洛特撇了撇嘴:“我要做权力的主人,才不做权力的奴隶!”
    “主人?奴隶?”阿维特细细的品了一会,才道:“这个比喻不错。那你准备怎么当主人?”
    “当主人...唔。”少年想了想,眼珠转了转:“也许是克制自己的欲望?”
    阿维特被一下子逗乐了。他拍了拍修洛特的脑袋,笑着说:“你是主人,你为什么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作为主人,你只要学会一件事:如何去支配你的奴隶,如何去使用你的权力!”
    阿维特再次用古老的统治阶级思想给少年洗脑。
    “换句话说,你要思考,要用自己的权力去做什么?”
    “那你呢,想用自己的权力做什么?”少年反问道。
    “我要用现在手中的权力。”阿维特又拍了拍指挥官的旗帜,“去捉一只最大最快的兔子。从而获得更多的权力!”
    “在那之后呢?”
    “在那之后......神鹰会飞上天空,祂视野所及的地方,便都是祂的猎场,也终将成为神的国度。”阿维特轻轻吟诵了一句祭神的祷文。“我要做神鹰,去征服整个世界。你呢?”
    “仙人掌会深入大地,祂所能触摸的地方,便被根连为一体,也因此成为人的家园。”修洛特跟着念出下一句祷文。“那我便是仙人掌,去凝结一个帝国。”
    “然后,神鹰落在仙人掌之上。祂就对墨西加人允诺:玉米与鹿的原野,天与地覆盖的边界,都将是属于你们的未来!”两人接着共同吟诵,声音渐渐高远,直飘上云天,又飘落大地,如同献给神明的誓言。
    炽热的情绪融入在声音里,也激荡在两人心中。他们便并排而立,看向远方。
    过了良久,阿维特才轻轻一笑:“玉米才刚刚发芽,就讨论怎么吃,似乎想的有些太远。”
    修洛特也点点头:“那就把桩先打好,万一兔子会来呢?”
    少年和好友相视大笑。
    阿维特随即使用指挥官的权力,把勒曼河北岸变成了一片大工地。
    他先选定五个河边的山丘高地,分别设下五个前沿营寨。营寨的位置依托山势,修的小而坚固,彼此间距数里。从而控制住适宜渡河的整片区域。这些营寨就像钉子,即使塔拉斯科人从远处渡河,也会被钉子威胁后路。
    在每个营寨中,阿维特放上三千民兵、一千城邦武士作为战力基础,一百直属武士、十个军功贵族美洲虎作为指挥层级。他们的任务不是进攻,而是要求守住营寨至少五天。依托坚固的营寨,军队的士气得到维持。占据地利,一个民兵可以达到半个武士的战斗力。
    接下来,在和营寨们距离一天的位置上,阿维特又修建了一座大营。
    他把一万真正的精锐放在这里。养精蓄锐,避开敌人的视线,随时准备半渡而击。这是野战的主力,保持着选择的主动权,来投入合适的战场。修洛特新组建的长弓卫队也在营中。
    同时,阿维特早已派遣使者沿河而上,和首都的船队建立联系。一边争取粮食和援军,一边要求有效的水上干涉力量。
    在肃杀的武备中,时间很快过去了两周。第一批墨西加舟船终于带着粮食补给,如同小小的蚁群,从上游的首都赶到。
    而塔拉斯科人也终于集结完毕。八万大军浩浩荡荡而来,在勒曼河南岸扎下连绵数里的大营。而在他们对面,是墨西加人的城寨、舟船和武士,一道山河相连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