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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第九十六章
    岑森记得回南桥西巷那天,小雨淅淅沥沥,雨滴砸在地面水洼里,跳跃出朵朵水花。天灰蒙蒙的,像洗了抹布的脏水不均匀涂染。
    不止那天,在回到南桥西巷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好像总能看见这样昏沉阴暗的天色。
    冷调的,阴郁的,没有生机且一眼看不到尽头,偏偏又有极强的裹挟力,连带所有短促的亮色也蒙上了灰调。
    他童年过渡到少年那段不尴不尬的时期,好像一直蒙着这样一层灰调。
    沉浸在已经离他遥远的过往生活中,单方面拒绝了来自外界的所有善意。
    很久很久以后,他和季明舒的女儿岑琢慢慢长大,也长得越来越像安静缩小版的季明舒。
    他看到岑琢就会时常回想,如果很多年前他接受了小女孩季明舒勇敢朝他伸手的示好,那后来很多独自走过的晦暗时光,是不是原本应该明亮。
    在岑森的印象里,季明舒一直是个漂亮且聒噪的女孩子。骄纵任性,恣意嚣张,好像不管在哪都能把自己活成宇宙中心,也理所当然要求所有小行星必须围绕她公转。
    岑森上初三时,季明舒刚上初一,那一整年,岑森听到“季明舒”名字的概率比听到班主任名字的概率还要高。
    等到升上高中,学习压力陡增,同学们茶余饭后的八卦兴趣稍稍削减,但附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没有分割,季明舒仍然是学校各色谈资里的中心人物。
    “初二那个季明舒和隔壁班班长走得很近啊。”
    “你听说了没,田径队队长在追季明舒。”
    “昨天上课的时候有人送花送初二班上去了,咱等会儿班会估计得听全校通报批评,老杨肯定不会让咱写试卷了,好事儿啊!”
    ……
    诸如此类的消息日复一日从岑森耳边淌过,不用刻意也总能零星记住几句。
    那时晚自习结束,岑森总习惯去图书馆待上一两个小时再回宿舍。因为宿舍聒噪程度不亚于季明舒,回去之后很难专注学习。
    当然,这并不代表他缓了一两个小时再回就不必遭受无营养话题的荼毒。
    寝室熄灯夜聊,不论什么话题最后总能莫名其妙绕到学校女生身上。
    某天晚上室友讨论:
    “欸,我今儿一早不是睡过头了么,在校门口还遇上李文音和季明舒为了校服裙改短要扣分的事儿僵那儿了,不是我说,季明舒长得可真好看,那小短裙一穿,那腿又白又直,简直了!没夸张啊,我那会儿真是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李文音也长得不错,他们这届女生质量真的可以,不像我们这届,嘁,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吧?”
    “李文音单看不错,但和季明舒站一块儿还是差太多了,有点儿寡淡。”
    青春期的男生不免躁动,关于女同学的讨论时有发生,每每有人抛出话头,大家的发言积极性就不自觉地呈几何倍数飙升,满寝室对女生话题不感兴趣的,大概也只有岑森和江彻。
    那时江彻玩信息竞赛,每天睡觉都恨不得在潜意识里默写代码,有人打扰大多会被他不耐烦地怼开。
    可岑森温和沉静,虽然总有种似有若无的疏离感,但他和大多数人都保持着不错的同学关系,在寝室还是老大。讨论到最后,话头多数会往他那儿再转一转。
    “欸,森哥,季明舒和李文音这俩你比较喜欢哪种类型啊?”
    “那还用问,肯定李文音啊,你这不是送分题呢吗?”有室友语带调侃替他作答。
    和季明舒一样,岑森本身也是学校风云人物,时有新鲜绯闻,其中流传度较广的一则是说,他和李文音是青梅竹马,关系十分暧昧。
    岑森也偶有耳闻,但并未放在心上。
    小时候李文音住在季家,如果这样就算青梅竹马,那他和季明舒似乎也没有理由不算。
    一般有人打岔话题总会无疾而终,可那晚打岔完,室友又追着岑森问了遍,“欸森哥,你自个儿还没说呢,你到底喜欢哪种啊。”
    岑森平躺在床上,就着窗外稀疏的月光看着头顶的天花板,稀松平常应了声,“李文音那种吧。”
    室友们意味深长地拖长语调“噢”了声,紧接着又是意料之中的嬉笑调侃。
    可岑森应着李文音,脑海中却不由自主想起季明舒从他面前经过时,下巴微扬,吹口香糖泡泡,还有偷偷翻着白眼的样子。
    季明舒这小姑娘时常不好好走路,开心的时候喜欢双手背在身后,脚尖一踮一踮地轻快蹦跶。
    不过百褶裙下的一双腿确实和他室友所说的一样,白皙莹润,笔直修长。
    那时的一瞬念头极其短促,他也没什么心情去深思细想,越往后学业越发繁忙,就这么一直忙碌到了高三毕业。
    李文音找他表白时,他刚好从校长那拿到推荐信,之后拥有一段比较难能可贵的休息时间,
    已经到了可以恋爱的年纪,有时间,又有人表白,恰好还是他当时欣赏的、和季明舒完全相反的类型——那就试一试。
    在当时的他看来,这好像就和拿到一套没做过的竞赛题先试着做一做一样,是一件简单也无需深思的事情。包括后来觉得不合适和平分手,从他的角度出发也是同样的逻辑。
    在感情上,岑森觉得自己可以算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从未设想,自己有一天会无条件地对一个女人好。
    和李文音和平分手后他便出国留学,留学的那几年,他的时间被安排得满满当当,感情经历却是一片空白。
    回国后那场同学聚会,他和季明舒出格地发生了关系,后来究其出格缘由,大抵是因为季明舒对他一直有那么两三分的吸引力。再后来,因双方家庭的利益驱动结婚也是可预料的结果。
    其实和季明舒结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没有觉得结婚这件事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多大的改变,又或者说有改变而不自知,一直到从澳洲回来,他才明显感觉到他和季明舒之间已经不似从前。
    他变得越来越关注这位花瓶太太的一举一动,明明成年后的季明舒还是和以前一样骄纵任性,恣意嚣张,地球好像要围绕她一个人旋转才算尽善尽美。可这份骄纵中似乎多了些他以前不曾了解的鲜活,一点也不让人反感,甚至会让人莫名想要顺从。
    在他理性的定义里,这原本只是一段不怎么重要的婚姻,季家利用价值降低后,解除这段婚姻关系也没有多大所谓。可季明舒第一次向他提离婚时,他没有感觉解脱,相反有些脱离掌控的不快。
    再后来,他的情绪总是被季明舒牵动着,不受控制地变化。不管有多忙,只要空闲下来,心里就好像记挂着什么。
    真正确认自己的心意,大概是在季明舒误会他和李文音旧情复燃离家出走的那段时间。
    某天晚上他和江彻一起去酒吧,无意间听到有人不干不净地议论季明舒,他生平第一次和人动了手,不经思索,也没有考虑后果。
    最好笑的是,在此之前,他一直觉得用暴力解决问题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那晚动完手,他驱车在季明舒楼下吹了很久的冷风。
    大概就是从那晚开始,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栽了。
    认清这个事实,他的心情并不复杂,甚至有一瞬如释重负,还不自觉地笑了下。
    栽了也就栽了。
    人活一辈子,总该遇到命中注定的克星。
    岑森和季明舒是在结婚的第三年正式相爱,第五年他们生下了第一个宝宝,第十二年生下了第二个宝宝。
    生下二胎琢宝的时候季明舒三十四岁,看起来仍旧是二十出头的少女模样,个性中仍有不应属于这个年纪的天真。
    这大概是因为被保护得太好,从两口之家到三口之家再到四口之家,岑森心目中的第一顺位一直都是季明舒这只长不大的小金丝雀宝宝。
    结婚的第十五年,一向活蹦乱跳的小金丝雀宝宝生了场病,需要进行手术的那种。
    起初是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而后发现了阴影。
    季明舒平日张牙舞爪,实际上胆子就一丁点儿大,而且她很爱多想,就连节食饿晕都能给自己脑补出一场不治之症。等待结果对她来说,无疑是场漫长折磨。
    对岑森来说,也是一场折磨。
    季明舒没有在孩子面前表现出半点异样,甚至在他面前也假装轻松,嘴上总说着“我们家这么有钱,什么病治不好”,可某天夜里,他发现季明舒起了床,躲在阳台上偷哭。
    他缓缓走过去,从身后抱住了她。
    季明舒哭得更凶了,她声音呜咽,“你说我会不会得了癌症,其实我…我好怕……我好怕死的……我好舍不得你,舍不得宝宝,真的舍不得……”
    他轻揉着季明舒的脑袋,温热呼吸在她耳侧辗转,可怎么也说不出安慰的话语。
    那好像是他这前半生中,最无力的时刻。
    那段时间他和季明舒都瘦了很多,后来检查结果出来,是良性肿瘤,需要做切除手术。
    他放下了手头所有工作全程陪护。
    手术还算简单,完成得也比较顺利,但怎么说也是动了刀子。术后季明舒休养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恢复活蹦乱跳的鲜活模样。
    可岑森恍然意识到,他们已经不像十几二十岁时那么年轻了。
    季明舒生病时,他曾做过最坏的打算。如果季明舒有一天先走,他会代替季明舒尽到为人父为人母的职责,把岑砚和岑琢抚养成人,看着他们成家立业,然后毫无牵挂地去找她。
    他这一生本就孤独,因为季明舒,他偷得许多温暖时年,总不能让这胆小鬼孤独地等很久很久。
    记得很多年前,他去见南湾项目一个姓常的投资人。那位常先生是出了名的顾家,言谈间总说,钱是挣不完的,有时间要多陪陪家人。
    那时他不以为意,现如今却觉得,得到再多,如果没有季明舒和他分享,好像也没有任何意义。
    他的工作安排大幅缩减,很多事都放权给了这些年培养的岑家后辈。
    他会为季明舒规划合理健康的一日三餐,陪季明舒逛商场、参加活动,和季明舒一起出门旅行,甚至还早早规划起了岑砚长大后彻底将岑氏移权,两人旅居过二人世界的退休生活。
    在摩洛哥旅行时,季明舒吵吵嚷嚷着要给她的好姐妹谷开阳和蒋纯寄明信片。
    他也顺便寄了一张,收件人是季明舒。
    上面用行楷写了一句话——
    “宝宝,这一生或长或短,我都会是陪你走到终点的人,谢谢你毫无预兆地闯进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