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女配 作者:本宫微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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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开进了都督府,车子一停,乔都督也清醒,由两个警卫扶着回屋歇息了,明歌在院子里站了一会,也自回了自己的房间,洗漱修炼,一晚上转眼就过。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明歌就成了乔都督的专属司机,乔都督走哪里都是她开车,这就导致平素时不时的去一趟花楼的乔都督再也没去过那地方,每天除了酒局之外,他都是两点一线的回家,这让他身边的那些警卫们也少了很多的麻烦事儿,真是巴不得明歌一直能做乔都督的司机。
虽然都是在乔都督的身边,可明歌和霍炎能正面对上的机会少之又少,最近的时局动荡,霍炎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外面带兵平乱。
不过就算如此,明歌和霍炎结婚的那天,一切都还是顺利的进行。
结婚的时间很突兀,明歌只知道自己和霍炎有婚约,可她不知道具体日子订在了什么时候啊,凌晨的时候身边的佣人们敲门,让她起床梳洗。
等门打开,十多个佣人鱼贯而入,一个个手里捧着盘子,盘子里则是一套套的衣服和首饰,先是齐刷刷的跪下恭喜明歌,然后才起身迅速的各司其职开始收拾屋子里。
全程都是懵逼的明歌在佣人们侍候着沐浴更衣后,看着身上的大红喜服问,“今天是我和霍炎结婚的日子?”
郑春笑眯眯的答,“是啊,大小姐这一转眼就要成亲了,听说都督大人昨晚在书房坐了一晚上,肯定是非常不舍得大小姐。”
这结婚的日期好像要比宿主那一世提早了一个多月,为什么?明明她最近表现挺好,乔都督怎么还这么着急的想把她嫁出去?而且尼玛的竟然不提前和她说一声,直接来一个先斩后奏,就算她有黑历史,也不能很不尊重人吧。
全程都是黑脸的明歌对一旁的郑春道,“我要见都督。”
郑春忙说,“都督这会儿应该还在书房,我让人去瞧一瞧。”
这话一听就是敷衍,郑春大概觉得明歌是想找乔都督造反,所以能拖就拖,能先压制就先压制,免得父女两在这大喜的日子吵起来不好看。
明歌瞟了眼桌子上的摆钟,想到这半夜一点多的时间,乔都督让这些人把她折腾起来,就是想着把她的睡眠打搅了,然后没精神去闹腾了吧。
这打算真是好,所以把她折腾起来了,乔都督肯定是去睡觉了。
这大晚上的,明歌也不想闹腾,干脆就忍着气任着这些人在她的脸上头上摆弄,光是化妆就差不多用了四个多小时,后上的头发更是摆弄了好久,明歌坐在椅子上端端正正的,一旁站着的郑春生怕明歌打瞌睡,还和明歌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比方这大喜的日子有那些讲究,新娘子进了对方的门怎么走路怎么说话,第二天请茶又是个什么流程。
她也不管明歌有没有听进去,又把霍炎家中的的人都介绍了一遍,从管家到霍炎的亲戚以及霍炎屋子里侍候的人从名字到性格,都和明歌说了一圈。
她说这些的时候竟然都不带停顿的,明歌心底实在佩服,乔都督到底是哪里找来的这么一号人物。
等明歌的妆容头饰都完毕之后,天已经亮了,郑春端了稀饭一勺一勺的喂明歌喝了一碗,又解释着今天吃太多喝太多都不好,所以让明歌尽量忍一忍。
看着明歌没有抗议的意思,郑春心底松了口气后瞟了眼一旁的喜娘,一边的喜娘将喜帕盖在了明歌的头上。
天一亮,外面锣鼓声震天,都督府在这一刻就像是沉睡的巨龙醒了一般,整个府邸里入眼都是大红喜字,众人一个个的也都是面带喜色,院子里搭了好几处台子,唱戏的有,舞龙杂耍的有,相声也有,这杂七杂八的声音伴着一声声的恭喜声,简直不能再热闹。
和明歌一样,乔都督一直都是严肃脸,他魂游天外一般的在书房里坐着,一直等着管家说需要他出面的客人来了,他这才走出书房,一出书房,他的脸上就立刻堆了笑意。
第1574章 私奔的未婚妻
等到明歌终于被喜娘从屋子里扶出去的时候,透过薄薄的喜帕看到眼前站着一个人,不等她退后,喜娘将她的手放在了另一只手中。
那是一只满手茧子,手中纹理粗糙而杂乱,手指骨粗而有力,明歌的手被他紧紧抓住,然后放在了他的胳膊弯里,“女儿,为父这辈子就你这么一个女儿,你以后要好好的。”
明歌深深以为这一刻的乔都督其实是真真切切的希望她好好的,她隔着喜帕低低的嗯了一声,不过鞭炮声太响,没人听到她这声音,倒是等鞭炮声放完之后,乔都督小声着对明歌说,“可今天要是乖乖的,我就把那个小白脸还给你。”
明歌:……
她在乔都督的眼里有这么的不靠谱吗?
难道她这段时间的好感度白刷了?
这个婚礼属于西方和东方婚礼的融合,有司仪在台上深情无限的说了一番乔都督对整个国家的贡献,以及希望乔都督能继续带领着人民们走向繁荣富强的新生活,然后又从这些话题中转移到了乔都督女儿,也就是明歌的身上,希望众人都能够祝福乔都督的女儿新婚快乐,日后幸福美满,早生贵子。
凌晨一点起床的明歌全程都是浑浑噩噩的状态,她发觉乔都督这老男人真的是个心机婊,她就算是有心闹腾,在这种昏昏欲睡的状态下也闹腾不出个什么。
这次成亲坐的是车子,都督府的车子估计是全部都出动了,一排溜的几乎把街道全部堵满。
到了霍家的门口,明歌的脚没着地,她被霍炎背在背上踏过了门口的火盆在喜娘们洒的花瓣雨中进入了大厅里。
霍炎是个孤儿,所以坐在上首的是乔都督。
拜完了天地,明歌被霍炎扶着回了进了内室,也就是所谓的洞房,大家吆喝着让霍炎挑开喜帕,垂着头的明歌微微抬眼瞟了眼霍炎。
今天的霍炎穿的是一身中山装,这衣服穿在他身上,虽然不同于穿军装时候的他,可这衣服也显得他非常精神,明歌每次见他都是带着帽子的,今天才发觉,这个男人的发型竟然是小平头,说不定是刚光头了一段时间把头发养起来的。
这么丑的发型用在他头上竟然让明歌有种好高大上的错觉,而且可能是头发短没有了帽子的缘故,越加显得他一双眼睛深邃乌黑,眉毛似斜斜的剑上扬着,让人实在过目难忘,果然有颜值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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