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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你别作了 作者:妖似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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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神。

    前世吴迎夏必定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制造了不少麻烦,而这些难题或许都是钟政文去处理的,可是她什么都不知道,只会一味地怪他。

    “放心,我不会冲动的。”她很温顺地说,但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

    她前世仗着钟政文毕业后薪资丰厚的工作完全足以养家,而她跟钟政文追求的也只是平凡简单的生活,所以从未想过自己拼搏创出一番天地。

    现在既然知道吴迎夏有害她的心思,肯定不会再无所事事。

    如果不想分开,那就拼尽全力让自己更加优秀,或许作为一个普通人永远也达不到吴迎夏家世那样富饶的地步,但只要能达到让吴迎夏忌惮不敢动手的标准就好。

    钟政文看着她此时的乖巧,低叹道:“你要是真的能不冲动就好了,听话,别跟吴迎夏有任何瓜葛。手机我就放在你这里,你想看什么都可以,休息时间到了,我继续训练了。”

    他摸摸她的头,把手机塞到她手里,手机屏幕还亮着,显示着一个备注为“余念”的聊天窗口。

    看到这个名字,南卿纠结了几秒钟还是很果断点开了他们的聊天记录。

    余念是钟政文最好的兄弟,家世背景大概能跟吴迎夏的抗衡,人长的有点秀气,身材修长,属于无论脱衣穿衣都显瘦的类型,即使这样,他在大学校园里依旧是女生们的第二白马王子人选,毕竟人家家里有钱,怎么说都是一个富二代。

    按道理,对于自己男友的好兄弟,不一定要关系很好,平时偶尔遇到至少能和和气气打招呼,南卿本来也是这样想的。但这个余念对她一直没什么好态度,巴不得她跟钟政文分手,如果不是确定余念是直男,她都怀疑余念是不是对钟政文有别的心思。

    根据她前世死缠烂打从钟政文口中撬出来的一点信息来看,余念之所以对她不满意是因为她不懂事,总是妨碍钟政文的事业。

    余念是个有理想的富二代,家教也跟其他富裕家庭的有所差别,余念的家里人希望他利用从小存下来的资金自主创业,而不是让他一毕业就继承家业。

    这让余念上了大学之后就开始致力于寻找有能力的合伙人,而钟政文就是他最大的目标,大学四年,余念无时无刻不在劝说钟政文跟他一起创业,一起在商业创出新天地。

    钟政文原本有意点头,但南卿作天作地的时候,曾对钟政文提出了几个要求,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钟政文必须在她毕业之后就买车买房结婚,彩礼钱还绝对只能多不能少。

    当时的她不懂事,只是觉得男朋友这么优秀,毕业之后一定会飞黄腾达,买车买房拿还不是小事?这点要求算什么。

    他默默改变主意,拒绝了余念一起创业的邀请,因为创业没这么容易成功,也没这么容易积累财富,肯定不能让他在短短几年时间内攒够买车买房的钱。

    最后他在大四实习的时候留在了实习的知名企业,转为正式职员后一年之内就升职,年薪达到几十万,买车买房当然没问题,只是这份工作做到最好也就这样了。

    余念因此恼羞成怒,怒其不争,气不过就跟跟钟政文绝交了。之后南卿也听说一些余念的情况,他找了别人一起创业,初期很辛苦,但她升上大三时,钟政文不经意说起余念创立的公司发展很不错,以后的价值不可估量。

    也就是说,钟政文本来有机会真的飞黄腾达,却因为她断送了。

    又忆起往事,如今再一看他们的聊天记录,南卿心里很不是滋味。

    钟政文:[合伙做生意的事情,我同意了,什么时候开干?]

    余念:[哟!手机被人偷了?不是本人?你是何方妖孽!]

    钟政文:[忽然想通了一些事情,觉得你的建议很不错,你确定熬过初期就能蒸蒸日上吧?如果我要做到让吴迎夏家族都畏惧的程度,能否达到?]

    余念:[原来你竟然有如此雄心壮志!我小瞧你了,兄弟,如果你不入伙,我还真不敢说能跟吴迎夏的后台抗衡,但是只要你加入我们,不出十年,吴迎夏的家世算什么!只是,你那个小女友会同意?我可听说了,你的小女友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普通女孩,跟她在一起,对于未来的事业没有任何帮助。]

    余念:[而且我看她可没什么长远目光,傍上你这么一个优质潜力男恐怕老早就想着毕业之后就压榨你,让你去什么大公司工作,而放弃这个长远的项目。趁早分了吧。]

    钟政文:[这是我的私事,如果你再说类似的话,抱歉,我或许要再考虑一下是否加入。]

    余念:[哎哟我的大兄弟,我不说了还不行吗?只要你别说退出,就是让我天天把她夸上天也没问题啊!]

    钟政文:[没事少在她面前乱说话,她最近情绪不好。]

    余念:[哈哈都是吴迎夏的手笔吧?吴迎夏可不好打发,看好你的小女友吧!]

    接下来,钟政文就没有再回复了,南卿深深呼了一口气,关掉聊天页面,熄了屏轻轻捏着手机,内心情绪翻涌。

    忽然知道一件很不得了的事情,钟政文居然答应余念的入伙邀请,并且还妄想做到如此地步。

    这跟她的想法不约而同,只是她却没有这么远大的目标。

    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算拥有重生这个很多重生小说里面金手指的存在,可她前世上了大学之后把时间都放在吃喝玩乐和抓住钟政文的心上面,根本就没有积累多少学业上的经验,因此重生后一切从头开始,再怎么努力或许也只是做到业界精英的程度。

    但这对于南卿来说,已经足够了。

    抓着微热的手机,南卿的手心沁出细汗,黏黏的很不舒服,她看了一下时间,再有一个小时,早上的训练就要结束了。

    她环视一周田径场,忽然目光定在了一个方向,那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女生,皮肤白皙,穿着一条纯白色无袖连衣短裙,裙摆不过膝,脚上一双白色绑带凉鞋;她左手挂着一个小方包,右手打着一把小洋伞,一头大波浪栗色卷发长及后腰,行走间微微晃动。

    一个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跟在她身后,费力地搬着一个箱子。

    吴迎夏。

    南卿在心里默念了一声,她果然又来了。

    前世,新生军训的每一天,吴迎夏都会掐着点在学生们中途休息时,专程过来给军训的新生送水,顺便再借由讨论小组作业跟钟政文互动一下,做样子给别人看。

    那时她看着暗暗咬牙,却什么都做不了。

    如今,钟政文已经放话要光明正大在一起,还忍她干嘛!管她老爹是什么富豪榜前十名,众目睽睽之下,吴迎夏又能把她怎么样?再忍,她就是傻子!

    南卿压下难耐的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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