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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世界都说你是我男票 作者:浅书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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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梁骁这边入手。

    谁知梁骁义正言辞:“我觉得我她说的都对。”

    程锦:“……”眼要瞎了。

    宋之隽笑着揽着她的肩,对温婧和梁骁说:“你们俩差不多就行了啊,你看把我们小锦气的。”

    程锦:“……”宋之隽这厮绝对是故意的!

    一顿饭结束,四人分成两对在店门口分开。

    晚上还是有点冷的。程锦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马上就要到二月末了啊。”

    “嗯。”宋之隽应了一声。

    两人并肩在路上走着。身边是一家家热闹的商店和餐馆,路灯将他们的影子缩短又拉长。

    程锦抬头看宋之隽。他的侧脸被灯光映的很柔和,带着暖暖的浅淡的笑意。

    这样……其实挺美好的。

    程锦低下头,跟着宋之隽往前走,一步一步,踩着比他稍快一点的频率。

    程锦开口:“你还记得我们初中的时候曾经写过一篇作文吗?”

    宋之隽没说话,静静的听着。

    程锦说:“那篇作文题叫你的梦想,他们所有写的都是以后要怎样怎样,就我的脑回路最奇特。”

    这种题目是最简单和基础的,可程锦偏偏写的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她写的是——

    这个世上或许还有一个地方,那里的傍晚天很蓝也很低,路面上的灰尘上留着模糊的鞋印,店里的啤酒有很浓的香味以及微微的苦味,孩子们抓着棉花糖在街上追逐,大声说着让大人发笑的话,女人们的自行车篮里装着全家人的晚餐和孩子的书包,老人们坐在矮凳上和儿子说话,一旁的小孙子靠在父亲怀里,怀中抱着打盹儿的猫咪。

    我的梦想是能够到这样的一个地方。

    我的梦想是能够和希望永远一起的人去这样的一个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逃出小黑屋,我今天已经完成了三更,而且还会四更。

    为了不进小黑屋我什么事都能干出来的,真的!认真脸。

    所以,要是我今晚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你们就当这个愚蠢的作者被鬼上身了吧,阿门。

    ☆、银色指环 007

    宋之隽说:“从小你就总和别人想的不一样。”

    程锦笑笑。

    不知不觉走到江边。桥上行人不多,这时候过桥还会有凉风钻进衣服里,程锦紧了紧围巾,顿时温暖许多。

    宋之隽突然朝她伸出手,程锦一愣,手就被宋之隽抓住了。

    “怎么还这么凉?”宋之隽握着程锦的手。他的手比程锦的大了很多,整个将程锦的手包在里面,干燥而温暖。

    宋之隽将程锦的手塞进自己的口袋里捂着。程锦体寒,手脚的温度都比别人要低,尤其是冬天,自己捂怎么都捂不热。

    而此时宋之隽捂着她的手,程锦觉得指尖都开始逐渐升温。

    宋之隽突然停下。

    程锦不明所以,也跟着停下步子。

    “小锦……”宋之隽偏头看她,程锦回望,从宋之隽的眼里看见点点灯光。

    程锦心里一动,上前半步站到他面前。

    她抬头看着宋之隽。从她的角度看,宋之隽眼瞳黝黑,鼻梁挺拔,下巴的线条不至太过柔和,却也并不一味刚劲。

    程锦心中一叹,踮起脚尖,轻轻覆上宋之隽的唇。

    他的唇依旧比自己的火热,火热而柔软。两人呼吸交错,气息拂在程锦脸上,带着宋之隽的特有的感觉。

    让人安心的、舒服的感觉。

    这下换成宋之隽愣住了。

    程锦的唇是冷的,连带着呼出的气息都有些冰凉。扑在皮肤上,又麻又痒,似羽毛落在心里。

    轻轻触碰,留了几秒便退开。

    方才的感觉还残留在唇上,程锦微微抬头,笑着看他。

    “宋之隽。”程锦唤他。

    “嗯。”

    “宋之隽。”

    “嗯。”

    “宋之隽。”程锦伸出手抱住他,“宋之隽,我喜欢你。”

    她顿了顿,又说:“最喜欢你。”

    轻飘飘的几个字,舌尖滚过一遭传进他的耳中,却比任何都有力量。

    宋之隽回抱她。她瘦而纤细,腰肢盈盈一握,一只臂膀就能圈牢。

    身上的香味若有若无,他的下巴搭在她的头发上,细细的追逐着这股香气。

    “你……”程锦说了一个字便住了口,但宋之隽却明白她的意思。

    他缓缓的吐出口气,声音在胸腔里震动,“我也是。”

    “是什么?”程锦装傻。

    “我爱你。”

    我爱你,他们都知道代表什么。心照不宣。

    程锦笑的有些傻气,宋之隽恶趣味的低头凑近,在她的耳边说话。

    “亲爱的——”他低声近乎气音,“你脸红了。”

    丝丝温热扑在程锦耳边。轰的一声,她只觉得脸上像烧起来了一般,就连耳垂都在充血。

    程锦想要反驳,话还没说出口,宋之隽就已经退到了刚才的位置。

    “走吧。”宋之隽转身,将她的话堵在嗓子口。

    手还放在宋之隽的衣兜里。程锦噘着嘴跟上,故意拖慢步伐。

    宋之隽也放慢步调迁就她,后来见她走的越来越慢,撇头看她:“累了?”

    “吃的太饱了,”程锦挪着步子,“撑得慌。”

    “那就走走消消食。”

    “走不动了。”

    “那就慢慢走。”

    “正在慢慢走啊。”

    宋之隽气笑了:“你这速度比乌龟还慢,怕踩死蚂蚁?”

    “不是说好慢慢散步嘛。”程锦半张脸都蒙在围巾里,“急什么?”

    “再慢慢散步你这走的也太慢了!”宋之隽说,“散步是这么个散法?”

    “在我这就是这么个散法。”程锦说,“你不陪我?那你先走吧。”

    “……你从哪学来的这么一招啊?”宋之隽无奈了,“陪你陪你,慢慢走!”

    程锦笑的得意:“我这是自我探索,你就说你吃不吃套吧!”

    “我哪敢不吃你的套路啊,”宋之隽该低头就低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程锦不相信,“真的?”

    “你觉得呢?”宋之隽反问。

    “我觉得……”程锦拖了个长音,“……假的。”

    宋之隽不轻不重的捏了一下她的手。

    “假的?”宋之隽重复一遍。

    “我要说是真的,到时候你又做不到,这不是很打脸?”程锦一副苦口婆心的模样。

    “那你这还是在为我着想喽?”宋之隽皮笑肉不笑,“那我还得谢谢你啊。”

    玩笑归玩笑,还是得有限度。

    程锦上前抱住宋之隽的胳膊,“我相信你。”

    “不相信也没用,”宋之隽说,“你已经被套牢了,不信也得信。”

    “那你呢?”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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