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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秦国连坐法
    站在接近一米的位置,以一米七五的身高,不弯腰去抓一个将手放在身侧的,一米六不到的人的手腕。
    张仲又不是长臂猿。
    自然是做不到的。
    说起来,在亭长尚反诬张仲打他的时候,张仲自己都未曾想到这一点,但狱佐想到了,他和贼曹掾分别问的问题,一步步将尚的诬告,查了个明明白白。
    这就很厉害了。
    张仲估摸着,他们昨夜研究双方供词的时候,多半就已经发现了漏洞。
    所以,才有了今日这一幕。
    狱佐焕再次开口。“证人证言中,上造张仲并未弯腰,汝有何话说?”
    “他们看错了。”看着身后一大群人,尚嘴角动了动,最终还是说不出口。
    他将目光投向与他交好的亭长葵,他也是亭长,有他在,其他亭卒当不会翻供。
    现如今,他也只能指望如此,还能以此抢功反诬张仲诬告。
    让这个小子,与自己一样,受到律法的惩处。
    “无话可说。”
    听到这里,张仲还是觉得,这个时代的人,还不算足够的无耻,要是换了后世那些罪犯的话,他一定咬牙说是法官问的问题太快,以至于自己说错了。
    自己的手是放在身前的。
    甚至,还会说张仲说话咄咄逼人,自己为了防止会忍不住打他,将手抱在胸口的。
    狱佐焕站起身,对着坐在上首的贼曹掾行了一礼,缓缓说道。“上造张仲伤人一案,狱佐复议完毕。”
    贼曹掾点了点头,抬手示意其坐下,方才看向下方的尚,和其身后的众多证人。
    “既张仲未曾弯腰,尚未曾伸手,私斗伤人便无从谈起,此事究竟为何........”
    “亭卒矛。”李炀一拍案几,发出一声大喝,声震屋脊。
    是字面意思上的声震屋脊。
    就连站在大堂下的张仲,都被惊得身躯一抖。
    随后,他眼睁睁的看着贼曹掾面前的案几一动,那只保养不错的手,整个陷了进去。
    房梁上的灰,也在这一刻唰唰落下,沾了堂前的原告被告和证人们一头。
    “汝知上官犯法而不告,有连坐之责,并为其做伪,言语不实,数罪并罚,当有髡(kun),黥面,斩趾为城旦。”
    茅本就被这一声大喝吓呆了,听到罪名不由得心胆俱丧。
    他啪的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如同捣蒜,声泪俱下的说道。
    “是亭长让吾做的。”
    他此言一出,尚身后的众人,连带亭长葵在内,齐刷刷的跪了一地,皆言此事是尚主使,他们是被其所蛊惑,方才铸成大错。
    案件到了这时候,其实,已经算是审问完毕了。
    实话实说之下,便与张仲等人所言,没有太大的出入。
    接下来,就开始了宣判,由贼曹掾和狱佐相互讨论之后,开始宣读判决书。
    “亭长尚,抢夺头颅,以冒首功,按律,当枭首,并意图毁坏证据,当劓,戍边,并诬上造张仲私斗伤人,私斗反坐,当罚二甲,威逼下属,以为不诚,当罚髡,黥为城旦,为吏,执法而犯之......。”
    张仲看着上首的贼曹掾一条一条的念着罪状,念了好一会儿,才将其念完,然后给了一个最终的处罚结果。
    “数罪并罚,判亭长尚,夺爵四级,免髡,免黥,罚二甲,劓为城旦,戍边,弃市。”
    秦国的判刑让张仲再次见到了爵位的巨大用处,即便是犯了死刑,该抵的罪名还是可以照样可以抵的。
    要不是尚的爵位太低,只是个不更的话,张仲估摸着,恐怕死罪也能抵消掉成无期徒刑之类的。
    接下来,就是针对作伪证的其他人了。
    亭长葵是从犯,他虽然没有尚那么叼的去当面威胁张仲,并毁坏证据,但众人一致指认,他也曾抢功,
    并且在后来,尚在游缴及乡上求盗监视下,以指甲和树叶写字传递时,他也曾帮了忙。
    最后,他因为骗赏盗功,和威逼下属,为官不直,被判了夺爵,罚为隶臣,劓,赎黥为城旦,并戍边。
    说起戍边这个罪名,他看似对于好战的秦人很友好,实则不然。
    秦人之所以好战,是因为战场上立下功勋,能得到各种各样的赏赐,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
    而不是天天守在城墙上,日夜不休。
    那不是好战,那是受罪。
    并且,如果一直在城墙上,自己杀的甲士,得的封赏,装逼给谁看?
    更何况,葵还不仅仅是戍边,他还有个城旦的罪名,城旦本就是白天需要做城墙上的苦活,夜里还要去外面站岗,日夜不停。
    加上戍边之后,不但远离故土,估计连觉都睡不了。
    并且,以秦人对于冒功的人的态度,监工多半是不会好好对他。
    十有八九是活不了多久了。
    除非能砍一些甲士的首级,才有可能幸免于难。
    而其他亭卒,因为是被威逼的,倒是要轻了许多。
    十多号人,全部因为作伪证,和上官犯法不举报的连坐罪被处罚,但因为当堂反悔,有一定的免罪,最终都被贬为隶臣妾,并黥为城旦十年。
    但好歹,还有个出来的机会。
    而且,城旦一般也只是就近安排,他们多半只是在广都县服刑,倒是比起两个主从犯要好的太多了。
    然后,就是关于案犯,贼首的儿子,那个张仲最终选择放过的小家伙。
    他因为身高不足六尺五寸,年岁也不满十六,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可以免于从贼的处罚。
    听到这里,张仲才知道,秦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选身高,其次年龄,两者都达不到,才没有刑事责任。
    但因为其父亲是贼首。
    受到连坐,被罚为隶臣,并且,因为捅了张仲一剑,还被判了个“贼伤官”,削减罪名以后,罚为了官奴。
    最后,也是最倒霉的,是那个没来的亭长,他因为自己摔伤,没办法带亭卒前来支援。
    便将亭卒交给了尚和葵他们。
    结果,因为亭卒犯法,被连坐。
    罚了个削爵一级,并处两甲的罚款。
    可谓是人在家中坐,罪从天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