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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最后的刺客 作者:南柯十三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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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愤愤道:“我要离开。”

    查尔斯无奈的钢笔套进笔帽里,抬头正视起眼前不高兴的情绪写满了眼睛的沈琼。

    他停顿片刻,开口道:“我没有阻止你离开。”

    听到这句话,沈琼就气得重重拍了桌子:“大骗子,在说这句话前,你倒是把我的武器还有刺客标识还给我!”

    “刺客标识不在我这里。”查尔斯平稳道,“我说过了,你只要完成学业,我会将武器还给你,同时也会告诉你我所有知道的信息。”

    看着气愤填膺的少女,查尔斯有些无奈:“你知道你将要面临什么吗?北美兄弟会不存在了,你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圣殿骑士,还有一切对伊甸碎片感兴趣的人。”

    沈琼知道对方没有说错。如果北美兄弟会已经消失,她作为刺客活动在已经被圣殿骑士控制的城市里确实万分危险,然而她并不惧怕危险,更不在意这些。

    所以她强调:“这是我自己的事,和你无关。”

    “牵扯道艾瑞克,这件事就不会和我无关。”查尔斯推开了文件,沉下了面孔,“我问你,如果再有人拿兄弟会的消息向你买别人的命,你会怎么做?”

    沈琼不假思索:“完成任务。”

    查尔斯问道:“即使日后你会后悔?即使违反了刺客不杀无辜的信条?”

    沈琼坦荡荡:“那也是日后的事,我们还有万事皆虚的信条呢,我得先解决眼前的事情。”

    查尔斯再一次确定了眼前的刺客对于生命确实缺乏同理心,如果她单单只是刺客,查尔斯未必会插手她的事——但问题在于,沈琼不仅仅是刺客。

    她还是一名拥有着“操控时间”能力的刺客。

    这项能力太过特殊,查尔斯几乎都可以想到一旦她暴露于公众视野,将会有多少野心家会为了这项能力而前仆后继。

    如果沈琼稳重成熟——查尔斯并不担心什么,可就从万磁王的事件来看,她对自己能力过度的自信使得她极容易被利用,更要命的是,她对生命和人生的漠视态度,使得她走正在一条及其危险的路上,稍有偏差,就会坠下万丈深渊。

    人并非生而为恶,有时候只是缺少了教导他们向善的人。

    在波士顿的旧钢铁厂,查尔斯无意识入侵了沈琼的思想,看见了这姑娘的记忆里的十八年人生,正是因为看见了,所以无法视而不见,更无法放任她独自走向一条孤独的杀戮之途。

    想到这里,查尔斯叹了口气,对沈琼放缓了语调:“留在这里也没什么不好,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大可放弃你的袖剑,即刻离开。”他补充:“我不拦你。”

    沈琼正是因为这句话而生气。如果不是因为杀了他沈琼没有在这里全身而退的自信——她早就打得面前双腿都站不起来的残疾家伙哭着叫妈妈,然后乖乖还她袖剑了。

    她甚至已经开始后悔为什么见到他的第一时间没有动手杀了他,而是抱着可笑的怜悯情绪帮他稳了轮椅,以致于后来落到了对方的手里,面临现在这般进退不得的窘态。

    沈琼觉得眼前的男人实在是太狡猾了。

    这个人可以读取别人的思想,自然知道那把袖剑对她的意义。

    这是亨利·弗莱的袖剑,在她临行前赠予了她。沈琼可以不在乎那柄镶嵌着绿宝石、据说是刺客大师伊薇·弗莱曾使用的古董剑杖,但却决不能抛下亨利·弗莱的袖剑。

    对方吃准了她根本不会抛下袖剑不管。

    沈琼气得要命,却又因能力不足,而不得不妥协。

    她收回了敲着桌子的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了膝盖上,认真又诚恳的看着查尔斯,就像是学校里最常见的听话学生般开口:“我学,教授,你看我这么乖巧,明天能拿着我的袖剑毕业吗?”

    查尔斯淡然道:“每个月有考试,等你能得到a等,再来和我谈这件事。”

    说着,他直接无视了沈琼满眼的“人渣、骗子、斯文败类”的愤怒委屈,平静道:“现在你该做的是去见见你的室友,然后按照我给你的课表去上课。”

    查尔斯·泽维尔虽然罔顾了沈琼的意愿,强行将她留在了泽维尔天赋学校,却也是真心希望她能够通过与他人的亲密交流从而改善她对他人生命的看法。

    沈琼在读书时,由于要接受刺客训练,在学校里一直都是独行侠。亨利·弗莱是再正统不过的刺客,他并未意识到集体生活会在一个孩子的成长中起到多大的作用。等他发现沈琼的个性过于薄凉淡漠了些时,沈琼已经是名出色的刺客,而她的能力也令亨利·弗莱觉得这点问题没什么大不了。

    刺客总是在血与火中成长的,亨利·弗莱相信沈琼也能在日后慢慢变化——就像他一样。

    查尔斯认为,沈琼之所以会仅仅因为自己做的到就杀人,养成了漠视生命的习惯——正是因为太早遇上了亨利,太早接受了刺客的教育。

    现在不是中古世纪,不再是充满了战争与死亡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要存活,刀剑不是必备的,一颗温柔的心才是。

    虽然有些晚,但查尔斯还是想试一试。

    于是他替沈琼选则了李千欢作为她的室友,他认为这名过去同样悲惨的乐观华裔少女,或许能带给沈琼不一样的东西。

    一些柔软的东西。

    沈琼抱着自己厚重的教科书,用脚踹开了寝室门,她已经做好了打算,不管谁是她的室友,她都能一天之内把人气走——她根本没有和别人住在一个屋子里的习惯。

    然而当她打开门,笑嘻嘻的黑发少女拉响了礼花,坐在床上向她张开双手表示欢迎——甚至还为她准备了蛋糕时,沈琼原本准备好的计划便在第一步就执行不出来。

    李千欢笑嘻嘻用着有些生硬的中文道:“泥(你)嚎(好),沃(我)叫李千欢,恨(很)高兴喝(和)你一个庆(寝)是(室)。”

    沈琼被这一口发音奇怪的中文怔在了当场,好半晌才缓过来,眨了眨眼:“华裔?”

    李千欢用力点了点头:“yes,你是混血儿吗?我记得亚洲人没有绿色的眼睛。”

    沈琼搁下了书:“大概是。”她指了指蛋糕:“这是给我的吗?”

    李千欢跳下床撩起袖子就要帮沈琼切蛋糕:“是的,我特意排队去商场买的,这家蛋糕很难买到的!”

    沈琼好奇:“很贵吗?”

    李千欢点点头:“贵,但是好吃呀,你尝尝。”

    沈琼顿时对面前的蛋糕肃然起敬,宛如朝圣一般端过李千欢递来的蛋糕咬了一口。知道这块甜点贵了后,她觉得自己甚至吃出了黄金的味道。

    李千欢笑嘻嘻道:“好吃吗?”

    沈琼点头:“好吃。”

    李千欢就松了口气:“你喜欢就好,对了你有什么能力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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