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七章 狗洞的故事
    突发奇想的张寻,嗅了嗅身上,有些汗臭。

    妈呀!必须的得洗香香才能出去见人呀!

    他急忙忙地跑到浴房里,在浴桶里,泡了一身热水澡,惬意的哼起了流行歌曲。

    然后,回到房里翻箱倒柜地找出了几两碎银,特意打扮了一番,准备出门去这夜市上逛逛。

    没有手机、电脑的古代,一个资深宅男也按耐不住出去逛逛的情绪,每日看着院子里花落花开都快吐了。

    苦逼的是,被杜清清下了禁足令。

    只要在大门前溜达一下,总会有几个家丁蓄势待发准备把他拿下。

    张寻试图冲出大门。

    三个家丁“簌簌”,掩耳不及盗铃之速,堵在了大门口。还有两个抱着他,难以动弹。

    “我靠,你们这是禁锢他人自由,我可以法院告你们。”张寻夺口而出,想了想古代没有法院,又说道:“不是,不是,是去官府告你们。”

    家丁们没有接话,只是把大门栓上,把他送到了房里。

    这里的下人们都还认为他是一个傻子的少爷,至于他说什么,基本没人理会,而且他们的俸禄都是靠夫人给的,谁敢不从。

    张寻回到了房里,看着明晃晃的蜡烛,真想一把火烧了这个地方。

    打消了不切实际的念头,想起了一首歌《囚,鸟》。

    “我是被你囚禁的鸟,已经忘了天有多高。”

    张寻触景生情地唱了一句,眼泪水都快掉下来,想接下去唱,但是记不得下一句歌词了。

    在现代的时候,自己老妈每天都叫自己出去走走,不要赖在电脑桌前。没想到,回到古代每日给人关禁闭。

    宝宝心里苦啊!

    “汪,汪,汪。”

    张府里的狗叫了几声。

    “春天都还没到,就开始乱叫。”

    张寻抱怨道,心里更是烦躁。

    活得真累,还不如当条狗,每天还可以出去溜溜。

    “狗,狗洞!”

    张寻咧开嘴笑道,想起了荷花池的墙壁上有一个挺大的狗洞,可以一爬啊。

    府里的夫人老爷们都没发现。下人们发现了,也不想提起,谁都不想糊糊泥浆,把洞口堵住,那是多麻烦的一件事。反正又不是自己的家,丢了东西又不是自己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根本没人理会狗洞的存在。

    虽然,钻狗洞有失尊严,大丈夫能屈能伸,只要能出去,猫洞都得钻。

    张寻轻悄悄地走了出去,左顾右盼,唯恐有任何一个人发现他,迫切地想拥有隐形的超能力。

    到了荷花池,荷花池在月光的衬托下,偶尔还会有两只蝙蝠飞来飞去,好像置身于一个鬼片现场。

    精致小亭的雕花,每个空洞里,总感觉藏着一双眼睛。

    张寻有些害怕,告诉自己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狗洞的位置十分隐蔽,在一个杂草堆里,要不是日日夜夜留守在宅里,也发现不了这个“紧急出口”。

    张寻蹲下身子,双手扒开杂草,伸出一个头,试图慢慢地钻出去。

    “卧槽,卧槽,不会这么倒霉吧?”

    张寻半个身子已经在外面,还有半个身子卡在了里面。

    挣扎了半天,好像屁股被卡得越来越紧,进退两难。

    天啦!怎么会这样!难道,天要亡我?

    “诶,兄弟,你没事吧?”一个十七八岁痞里痞气的男子出现在张寻面前,笑着地问道。

    “有事,有事,快把我拉出去。”

    张寻仿佛看见了天使,抬起了头露出八颗牙微笑道。不管三七二十一,救我出去的人,以后都是彼此的天使。

    男子爽快得很,递上一只手,抓着他的右手。

    张寻瞬间被拉了出来,长叹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兄台,好臂力。”

    张寻慢慢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甚是感谢这位仗义小哥。

    “臂力嘛,这种东西单身久了,你懂得的。”

    仗义小哥痞痞地说道,不拘小节地开着小玩笑。

    “额,是吧。是吧。在下张寻,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张寻尴尬的笑道,打量着这个男子。一米七八左右,高鼻梁、单眼皮,粗衣麻布,身上一股社会气息,一看就是被社会磨练过的人。要在现代,应该是读着高中,和班主任作对为乐的那种学生。

    “兄台什么的就算了,我叫林宇,你也可以叫我小宇。”林宇很是随便,只是说话的声音有点大,是一个大嗓门。跨着大步走在长安夜市里行走,像一个人肉大喇叭,唯恐天下不知他是谁。

    长安城里的夜市,灯火通明,人来人往,不比白天冷清。

    林宇走在夜市里,和每个街头小贩都打了个招呼,关系还不错的样子。

    张寻观察着林宇,一看就像古装电视剧里的包打听,交一个这样的朋友也不错。所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个朋友交得交得。

    “你不问问我为什么会卡在狗洞里出不来么?”

    “不想。”

    张寻本想借着这个话题和他套套近乎,没想到竟是这个结果。对于社会阅历丰富的林宇来说,这种事想想就知道。不论是,偷鸡摸狗,还是特殊癖好,这样的人,他都见多了,见怪不怪。

    走过大半段夜市,两人都没什么话可说。

    “话说,你要去哪?这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地方,我都熟。”

    林宇问道,一个穿着绫罗绸缎、相貌堂堂的风liu公子,一看就是张府的公子哥,也听说过张府有两位公子。至于,张府的二公子时常出没在长安城里也都见过了,那一定就是张府的大公子。传言,不是大公子是个傻瓜吗?看起来不像啊,难道是私生子?

    “轩言阁。”

    张寻特意咬字清晰地说出这三个字,生怕林宇听错了。

    “哦,那就在前面,听说今天一开业生意还不错的样子,是个好地方。”

    林宇仔细瞄了一下张寻的身上的服装和悬挂在腰前的玉佩,玉佩晶莹通透,质地细腻,是极品中的极品,再低也得要个几百两。果然是个有钱人。不然怎么想去轩言阁这种地方。据他所知,轩言阁都是达官贵人去的地方,一壶清茶、一样小菜都得七八两,看来眼前的小哥不简单啊!

    “咕噜,咕噜”林宇肚子饿得直响。

    张寻会心一笑,看在林宇拖他出狗洞的份上,便邀请林宇一起和自己去轩言阁豪吃一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