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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看别墅(感谢盟主猪小肠)
    9月10日,周一,m市,晴。
    《不死龙戒》已经完成三江阁和首页六频的征程,它已经自动消失在新人新书榜,因为它也满月了。
    但对孙全来说够了,它在新书榜这段时间收获的人气已经够多,目前《不死龙戒》的总点击已经有180多万,推荐票19万多,收藏人数34000多,打赏人数超过500人。
    这样的数据,比九成九以上的新书上架时的数据都漂亮,而对《不死龙戒》来说,它才刚刚登上起点的首页强推。
    可以预见的是——等它享受完为期一周的首页强推,它的各方面数据必然还会大增一截,也许收藏人数还能再增加一两万?
    到了这个时候,孙全发书之前的忐忑,终于去了九成,唯一还有些忐忑的就是它上架的首订数据了。
    虽说从目前这本书的各项数据来分析,他相信它上架时的首订数据绝对不会低于他的上本书《我十项全能》,但……万一呢?
    上架前,各项数据爆炸,上架时死翘翘的例子他看的太多了。
    上辈子,他见过不少上架前,好几万的收藏人数,上架后却只有一千左右首订的新书了,有些甚至还拿不到一千的首订。
    这说的还是起点,如果是另一家与起点同属一个总公司的网站,那收订比真的能让人哭出来。
    普遍是50——100比1的收订比,就问你怕不怕?
    上万的收藏人数,上架时,首订不足一百的新书,在那个网站是普遍现象,上架时十万左右的收藏,才有希望混一个首订过千……
    当初第一次听说这事的时候,孙全忽然觉得起点的读者都是天使,太有人情味了。
    言归正传。
    按理说,《不死龙戒》昨天下午刚登上起点的首页强推,今天孙全应该老老实实在家码字,毕竟平常其它日子,他都是乖乖在家码字的,而现在这眼看着就要上架了,能卖钱了,以他那骨子里的财迷属性,他能不乖乖在家码字?
    但事实就是他不!
    今天一大早他就开着那辆捷达,去往袁水清上班的神行电脑培训学校,目的不是找袁水清,而是捎上袁水清去看别墅。
    一起看别墅,才是他今天去找她的目的。
    是不是很浪漫?
    是不是比一起去看流星雨更浪漫?
    流星雨转瞬即逝,看完之后,就会进入贤者时间,索然无味,但别墅却可以天天看,如果付钱买下来的话。
    “你这是带我去哪儿呀?今天教师节,我好不容易能休息一下,你在把我往郊外带?”
    车上,袁水清看着车窗外越来越矮越破的民居,忍不住再次问他。
    孙全笑了下,瞥她一眼,“别急!一会儿就到了!”
    他还想保持神秘。
    然而袁水清是什么脑子?他又是什么脑子?
    为什么她能考上科技大?而他只能上m大学的烹饪专业?
    “你选好别墅了?”她看着他问。
    那一刻,孙全抿了抿嘴,他脑中忽然闪过一个恐怖的念头——如果将来我跟她生了孩子,孩子的智商也像她这么高……那以后我不就是这个家里最笨的人了?孩子也能在智商上碾压我?
    还好,他胆子比较大,没被自己想象出来的画面吓倒。
    “青龙湾你知道吗?”
    他问她。
    袁水清蹙眉想了想,“你说的是m市西边青龙乡燕崖镇旁边的那个青龙湾吗?”
    孙全:“……”
    诧异地瞥了瞥她,孙全难掩惊讶,“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你去过那边?”
    袁水清笑了笑,抬手将一缕发丝别到耳后的同时,笑道:“没去过,但我去年刚来m市的时候,特意买过m市的地图,看过几次。”
    孙全:“……”
    更加诧异地瞥了瞥她,他再次感觉到智商上面的差距,但他还是忍不住向她确认,“你真的只是去年看过几次m市的地图?去年看的,你还记得这么清楚?”
    袁水清忍着笑,微微点头,轻声说:“我从小记忆力就比较强,过目不忘不至于,但一般一篇几百字的古文,我看个四五遍就能背诵的。”
    孙全抬手抓了抓头,忽然不想跟她说话了,还想顺便向她扔一个榴莲。
    他从小也觉得自己的记忆力不错,尤其是在语文这方面,但他小时候背古文,一篇古文至少也要背一个早自习啊!
    “我们还是聊别墅的问题吧!你知道青龙湾那边有一个新建的别墅吗?”
    孙全将话题转移。
    袁水清微微点头,“听同事说过,说那边风景很好,从m市穿城而过的那条通河,就从那边经过,和m市区这段通河相比,那边应该是上游,对吧?”
    孙全嗯了声,“对!通河在那边经过燕崖的时候,形成一个大大的河湾,我们现在去的那个别墅区,就在燕崖对面,中间隔着的就是青龙湾,风景很美的!咱们上次出去自驾游的路上,你不是向往能在青山绿水的地方定居吗?嘿嘿,青龙湾那个别墅,应该能满足你这方面的愿望。”
    袁水清笑了笑,微微颔首,“不错,如果真像你说的这么好,也许我真的会很喜欢。”
    ……
    车又行驶大概半个小时,青龙湾别墅区终于在望。
    一条公路自一座小山包的脚下环绕而过,此时孙全开的捷达就行驶在这条公路上,车的左边是碧波淼淼的青龙湾水面,水面与公路之间,有一片满是鹅卵石的滩涂,在青龙湾对岸,就是上百米高的燕崖,燕崖上郁郁葱葱,满是青绿的草木。
    而在公路的右边,就是一座小山包,山包上就是一片白墙灰瓦的别墅群,此时他们坐在车里只能看见隐隐绰绰的一点别墅群轮廓,具体的是看不清的,一个是角度问题,自下往上看,总是无法窥见全貌。
    另一个则是因为那别墅群掩映在一片竹林中,清风吹拂,山坡上的那片竹林随风起伏,别提多漂亮了。
    孙全含笑往山包上的别墅群看了两眼,对身旁的袁水清努努嘴,“喏!就是那儿了,怎么样?喜欢吗?”
    袁水清眯眼眺望,笑容不自觉就浮现在嘴角,微微点头,“嗯,是很漂亮!没想到你眼光还不错嘛!”
    孙全微微撇嘴,“废话!我眼光要是不好,会看上你?”
    袁水清含笑的眼波流转,看他一眼,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咱们俩自己去看吗?我是说……没有售楼小姐什么的?”
    她想了想问孙全这个问题。
    孙全失笑,“当然不是啦!售楼小姐已经在上面等着了,我跟她约好了在小区门口见面。”
    袁水清哦了声,没再提出别的疑问。
    ……
    阚玲玲站在青龙湾别墅园门口,正在拿着化妆镜低头给自己补妆,在她身后是一块卧牛状的大石头,上面阴刻着“青龙湾别墅园”几个大字,描着红漆。
    不远处就是小区大门的门卫室。
    9月的天气很热,阚玲玲站在竹林的阴影里,一边细心补妆,一边蹙眉想着什么。
    论容貌和身材,她都是出色的。
    二十四岁的阚玲玲颜值相当能打,身材不说万里挑一,也差不多了,可以说,她是一帮同事中,颜值和身材综合得分最高的一个。
    自己长得这么出挑,她自然不甘心一辈子都过着平凡的日子,所以她选择做青龙湾别墅园的售楼小姐。
    不仅因为听说这里的售楼小姐收入不错,最主要的原因她从没跟人说过——在这里售楼,能接触到很多有钱人。
    她憧憬着自己能在售楼的同时,也把自己带包推销出去。
    当然,她潜意识里还是想把自己推销给一个年少多金的帅哥,就算不帅,够强壮也行。
    然而,现实很快就给她上了生动的一课。
    这年头能来青龙湾买别墅的有钱人确实不少,年少多金的也有,帅的、强壮也都有。
    但年少多金的身边都有美女。
    年少多金还帅、或者强壮的身边就更不缺美女了。
    缺美女的也有——叔叔级的。
    阚玲玲都快麻木了,别墅本来就难卖,合适她的有钱人更难寻。
    直到前些天一个姓孙的年轻人找到她,说想看看青龙湾的别墅,当时她是很意外的,因为那个姓孙的小年青怎么看都不像是能买青龙湾别墅的人。
    但她陪他几次实地参观青龙湾几栋别墅的时候,通过她的细心观察,这姓孙的好像很有底气,经过一次试探,她得知他是写小说的,然后她上网查了一下他说的那两本小说,发现他如果没吹牛皮的话,他的收入可能真的很高。
    于是她开始纠结——要不要把自己推销给他呢?
    她觉得他不够帅,也不够强壮,这两点都不符合她之前想好的推销前提,可她在这里上班已经快半年了,就这个姓孙的勉强能符合她所有的要求……
    犹豫几天,直到今天早晨出发来这边,她才终于下定决心——就他了!他有车,虽然只是捷达,但他能买青龙湾的别墅啊!
    而且他才22岁,不是富二代,靠自己写小说挣钱的他,八成应该是那种死宅,工作狂人的那种,女朋友应该没有,就算有又怎么样?他长得不帅也不壮,天天宅在屋里写小说,就算有女朋友,肯定也没我漂亮……
    “嗤……”
    就在这时,一辆她很眼熟的银灰色捷达开过来,停在她身边,阚玲玲马上收好化妆镜,脸上迅速堆出热情的笑容,抬手张口正要和车里的孙全打招呼,却一眼就看见坐在副驾驶座上的袁水清。
    到嘴边的话,忽然堵在嗓子眼,热情的笑容也僵在脸上,阚玲玲呆呆地看着推开车门下车的袁水清。
    那一刻,她脑中什么念头都没了,只剩下唯一一个念头——不帅也不壮的,也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