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落君可晓 作者:星显
分卷阅读22
花落君可晓 作者:星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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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
黎宇落一脸无辜。
&到萌点的季回珲无奈的看着她:“你们是假的同窗吧。”
“是真的!”黎宇落很认真的反驳。
季回珲这才反应过来黎宇落在古代生活了十几年,能像个现代人一样同她交流已经很不容易了,哪里还懂这些网络上流行的调侃说法。
“那你知道他的眼神什么意思吗?”
黎宇落重重点头。
这家伙断袖,没毛病!
第34章 逢场作戏
元盛初年,黎元帝大志当成,一心为国为民,兢兢业业,称得上一位明君。
而今,元盛十九年。
黎元帝稳坐这把交椅,已是第十九个年头了。
登位之时,他本就是壮年,三十而立,三四十正是古人所说的,功成名就的年纪。
十九个年头,加之为帝,公务繁忙,黎元帝熬出了一头白发,身体也大不如前。
太子已立,万人之上的权利他却是舍不得放手。
人啊,一旦登上了那高处,领略了那风景,又有几个能离开得果决?
年老的皇帝,心有余而力不足,处理政事上变得随意,贪恋享乐,大修行宫,不听劝谏。
朝中党派杂乱,保皇党,□□,各皇子党。
这御史一脉,便是保皇党。
说是保皇,不如说保己。
黎元帝身边的大太监老早就投靠了御史,老皇帝对这跟了他十几年的老奴格外信任,近年来更是大事小事都要过问大太监的意见。
御史一脉打着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主意,欲染指皇位。
李妃有喜三月有余,不出意外今年冬天便能诞下皇家血脉。
这个时候,把黎宇落困在桐城,有什么好处?
皇位继承权怎么都是落不到她头上的,她背后的人这些年来一直小心行事,被发现的几率不高。
呵,明知如此,也不愿放过吗?
一个表面上深得龙心,明眼人一见即知实为无权无势更不可能登上帝位的冒牌皇子?
若是这般,想来她那些个兄弟们,或早或晚的事罢了。
转眼,眸中情绪悉数敛下,黎宇落轻声问道:“这位公子,可愿与小生赏一赏这桐城春景?”
季回珲不知方才与那御史公子的一个眼神接触引得黎宇落思绪重重,只道是黎宇落被扣在桐城心中郁郁,时日不能白白浪费,也听得大堂中有人说起桐城□□,便想出去走一走了。
于是季回珲扬起了笑脸,回道:“不邀姑娘同行,反而约我这落魄少年,公子倒是奇怪。”
来到这里没几天,季回珲的古代腔子说的越发顺了。
“这么说来,公子可是不愿?”
如果手上有折扇,黎宇落一定会用扇面挑起季回珲的下巴。
这一幕和谐的紧,但在某些人眼里,便失了原有的韵味。
季回珲有些愣神,黎宇落看她的眼神,像极了情人温柔的视线,那湛黑的宝石般的眼里迸射出的两道光,只有两道光,却好似她的瞳孔是世间唯一的出口一般,直直撞进了她同样黑的眸里。
像情人,但又不是情人。
这两道光看似温柔,只有实实在在接收到的人才知道内里的漫不经心。
仓促而熟练的伪装,瞒尽了世间人,却唯独情,在对方澄澈的眼里露出马脚。
有情,难;佯装有情,更难。
感觉到暗处盯梢的视线撤去,黎宇落这才收了眼神。
“走罢。先去制靴,再细想赏景之处。”
一如既往的语调,一如既往的嗓音,季回珲却无端的听出一股子冰凉的味道。
要说这冰凉如何听得?且问她活力跳动着的,逐渐淡去那炽热的心脏。
逢场作戏前不曾告知,还作得这般真实,当真以为世间人都是蠢物么?
逢场作戏自作了情,转眼撤去所有温度,当真以为世间人皆是无情么?
第35章 既明吾心
季回珲不是傻子,也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正因为这样,她才惶恐。
惶恐自己躁动不安的内心,惶恐自己突如其来的失落。
就像黎宇落喜欢那个人一样,小心翼翼,患得患失。
可她们,才认识几天啊?
朋友,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季回珲是不信的。
一眼见到的是皮囊,若是有人能爱上皮囊而不顾内里,想来也是一种伟大。
那你相信二见钟情,三见钟情吗?
季回珲细数她与黎宇落见面的次数,几日下来的相处,已不止了。
几日的时光不足以认识黎宇落完整的灵魂,事实上一辈子也不足以,却足以让人窥探了一角,而后安然深陷。
黎宇落当真有如此魔力?
如果有,她为何迷不住北晓?
这有无定论难下,有时不过眼缘,不过一件事,一句话,一个动作,便让你看到了这个人。
这就是爱情,捉摸不透,让人着迷。
而现在,季回珲只想甩手走人。
黎宇落,你人渣!
想归想,她还是乖了吧唧的跟在人家后边儿走。
根据黎宇落讲的情感故事,季回珲可以判断,这个人啊,太过骄傲,也太过卑微。
喜欢的巴不得捧在手心,生怕磕着碰着。
没到手里的呢,又要想东想西,求而不得。
不是不求,是不知如何去求,异想的同时恐惧。
许是她这辈子没求过人吧。
看她衣着,十有八九出身不凡,无需求物,多看几眼便有人奉上了。
且不说求到后如何,在未得到之前,黎宇落满心都是那个人。
或许每一段爱情的开始都是这般,像对待自己的宝物那样,希望独自占有,却又不想让宝物蒙尘。
宝物求而不得,她又从自己身上找问题。
相貌,身材,体型,气质,地位,修养,处处不如人。
能站在顶峰的终究只有一个人,那个人也只能占据一个峰顶,拿其他方面比,任何人,对,任何人,哪怕是惊世奇才,都得承认自己有不如人之处。
这是黎宇落的错误之一,她像抛弃烫手山芋似的,完全舍弃了自己的骄傲。
因为那个人,是她认为的,最重要的人。
亲手将一个人捧上神坛,这世间万万物又如何能匹配?
而错误之二呢?
望而却步。
因为对方是心中的神,觉得自己迈出的一步是亵渎?
并不,只是迈出了那一步,心里完成了剩下的千千万万步,并且都不愿去提及好的结局。
这又是卑微惹的祸了。
而不喜欢的东西呢?
不管它来时多么风光,又多么有价值,都免不了被丢弃的命运。
或许不会被丢弃,比起日日擦拭置于显眼之处,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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