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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草茉莉 作者:Ashit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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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茉莉 作者:Ashit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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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一侧的脸,腮迎过去,把鬓发拨去了耳后,“这里。”

    腮角这么一扬,下颌线更深刻的明显。看面相的人常说,这样的人凌厉薄情,处事冷峻。但这种推断又分明是没有逻辑的。乔奉天何处薄情?他被零敲碎打的心澄明柔软,他就只是单纯的瘦而已。印在那处的伤疤摸上去是有凸起的,深红的皮质一周,有淡色的褐红色沉。

    “其实,也没有很明显啊。”郑斯琦抚了一下离开,过会儿又触了一下。

    “我平常会用东西遮一下,就是女生化妆的那种。”侧着脸,眼梢难免要吊一些,“你会不会觉得很娘?”

    “不会。”

    “你回答的这么快,可信度就不高了。”

    郑斯琦推眼镜,“恩,这个吧,其实仔细想想,我觉得……不会啊。”

    乔奉天挑眉看着他,两人同时侧过头一刹笑开。

    乔奉天在树与树间栓了一根尼龙细绳,用以晾晒浆洗干净的衣物,乌木盆里有一件乔思山的灰扑扑的冬袄,吸饱了水分显得特别湿重,往绳上一挂几乎是沉沉地坠下来,袖口衣摆纷纷曳地。

    郑斯琦便帮他把绳结往树枝的高处系,乔奉天仰头站在他的臂下。何前短信来的突然,在裤兜里兀自嗡嗡震动。乔奉天打开一看,阴性。何前的情绪都被简短的字句过滤掉了,哪怕连个感叹号都没有,以至于乔奉天自己,都觉不出释然和怔忡。

    乔奉天从手机屏幕上挪开视线,向上抬头看,看郑斯琦颀长的手掌下缴绕在高处的那枚活结。

    乖谬的生活,好的坏的,倏忽飘花,倏忽落雨,都那么不经意。

    “等等什么安排?”

    乔奉天把裤子抖一抖,踮脚挂上尼龙绳,“要去镇医院联系个主治医生,要把家里的床调一下位置,还要去买一次性的床垫,枕套,吸管,毛巾,顺道还要去一次乡镇车管所,我哥的驾照还扣在利南交警队。要是不放心枣儿午饭过了你就提前回吧,我晚上自己坐车走就行。”

    “我不是说这个。”郑斯琦,“我是说,明天能不能陪我去一个地方?”

    “明天?哪儿?”乔奉天转头看他。

    “荣华公墓。”

    当晚走前,乔奉天第一次见林双玉的欲言又止,两人一时都想说什么,实则都有欲言又止。手里余下的钱不多,只留了三千悄悄放在乔思山的呢大衣的内衬口袋里,他颤颤巍巍出门来送,才稍有作别的模样。郑斯琦一旁倚着车门等候,也是第一次见郎溪的星空。载沉载浮的浩渺深海一般,弦月不见,被碾成浮沫,撒在洋面。

    山下晚风“飒飒”声响,郑斯琦闻见满身阳光蓬松和软的味道。侧头一望,乔奉天正朝他走来,门口立着的林双玉在他背后,居然遥遥摆了下手,随即抿嘴,朝自己微微欠了欠身。告别感谢的以为已经明显超过了,居然像蹑足着的嘱托。

    荣华公墓在市西,临明远的莲花山。

    郑斯琦见乔奉天的时候几乎愣了。

    乔奉天把头发全染黑了,乌沉沉的墨黑。也修短了不少。把额上的刘海绞了大截,细碎清爽的短短一丛,露出了光洁的后颈和额头。

    “你怎么……”

    “天热了,原先那个瞅着躁得慌。”乔奉天慢慢吞吞走到车边,低了低头,搔了搔发顶,像笑又不像笑,“太久没染黑过就又染了一次……难看么?是不是真染太黑了?杜冬说太黑了特明显,别人一眼就看出来了,他让我染个深棕我没干,我还怕回头掉色又———”

    “我又没说难看。”

    “啊?”

    郑斯琦在他眉间轻轻点了一下,“特别好看。”

    是真的好看。

    乔奉天生得,本就是合东方审美的长眉清目。黑短的头发衬得线条清晰,轮廓清隽挺括。褪了浮嚣苋红,这么一掸眼,分分明明是个干净漂亮的学生模样,澄静的像一捧溪水。美好得让郑斯琦心悸不已。

    “上车。”

    荣华公墓是利南最大的公共陵园,所到之处一行矮小瘦松。也选了合宜的风水挖了素池养了几尾红鲤,邻水观照,石榴树的橙红苞芽“啪嗒”落进去,几乎和摇曳鲤尾呼应成一色。关于来看的究竟是谁,乔奉天始终没问。既是在公墓,便只能是位故人。至于这位故人和自己又多深多长的关联,乔奉天一时闲散下脑子,想不了那么多。

    郑斯琦走在前面,是不是会停下来等乔奉天跟上来和自己并肩;和拐过了一个白石小径,乔奉天又错开两步落在了后头。

    “弄得我想牵着你走。”郑斯琦回头低低笑,紧了紧怀里的一捧盛放的黄菊。

    乔奉天便死死低头,加快步伐,露着乌黑发顶和一点儿星白的头皮,“肚脐眼儿下面开叉的长腿怪。”

    “可以啊。”郑斯琦真的伸手,不过剑走偏锋,捉的是乔奉天的衣袖,“你原来和我说话是这个风格么,恩?”

    乔奉天也没缩手,顶了下鼻尖笑,“我造次了,郑老师。”

    “晚认错一步你这学期就挂了,小乔同学。

    乔奉天上一面还以为来看的会是枣儿的母亲,下一面却看清了正对着的墓碑前,几寸大的男子的遗照。黑白底色,眉目清朗泰和,眉尾既粗也厚,生在饱满的天庭下,整个面相看起来尤其温和宽厚。单看照片,这个人乔奉天不认识。淡烟色的大理石碑,贴金漆一齐竖排行楷的字,爱子季寅之墓。

    人的灵光一现往往巧妙,能把相隔山河湖海的事物与记忆里的隐秘之处作以串联。

    季寅就是jy,jy就是那张纸条的署名,那个署名给郑斯琦写过东西,写的“念兹在兹,无日或忘”。

    原来是他?

    乔奉天看郑斯琦弓腰,把手里的黄菊平放在了墓碑前。

    “帅么?”郑斯琦直起身,似笑非笑地看他。

    乔奉天又瞧了眼碑上的遗照,捧场地点头,“很帅。”

    “这答案不标准。”

    乔奉天无奈地摸了摸齐短的发梢,“很帅,但没你帅。”

    “满分。”郑斯琦打了个响指,比了比墓碑,“他是我大学室友。”

    话说的平平淡淡,一点儿正死生相隔的哀戚悲怆,根本就是酒席饭见的一次惯常的交际引荐,下一秒就要端着就酒杯上前“叮铃”地清脆碰一个,道一句“幸会幸会”。

    马上上火车了!火车上没wifi,大概明天十一点出下半部分,抱歉抱歉!

    郑斯琦的印象里,季寅那个人泛善可陈,话少沉默。太过谨谨自守,想给自己竖了一道防着什么的高墙,既不主动出来,也不轻易让外人进,于是轻易地格格不入,显得不合群了。

    大学里的不合群要比初高中的孩子高级很多,却也到不了高级的程度。像知道些了世故,又不够运用的得心应手。班里人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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