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眼 作者:Sunness
分卷阅读93
风暴眼 作者:Sun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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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没有任何反应。安全起见,我把她送到我的朋友简从卿的医院,拜托他帮忙。简从卿在给魏琳做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她的头部有一个术后伤口。脑部ct显示,她的眶额皮层遭到了创伤,可能会影响部分情感功能。而人格测试的结果表明,魏琳已经有了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重新看向魏琳,秦森注视着她一动不动微垂的侧脸,还能记起她评价他不擅长讲故事时的笑容。他希望这不是他讲得最糟糕的一次。
“变态人格的脑起源——也就是眶额皮层功能障碍对变态人格的引发,是我这些年来投注最多精力研究的项目。只要证明了这个假设,就可以进一步研究眶额皮层功能的恢复对后天型反社会人格的纠正作用。虽然不排除极端分子利用研究成果制造‘反社会者’的可能性,但我们应该着眼在研究成果对犯罪分子的改造作用——一开始我一直抱着这种态度进行研究。但是在知道sanchezharris利用我提出的这个假设把我的妻子变成了一个反社会者的时候,我知道他在摧毁我妻子的同时,也摧毁了我的一切。我的事业,我的孩子,我的妻子。还有我自己。什么都毁了。”
最后一次将目光投向旁听席。他的视线扫过每一个人的脸,最终落回那个女人身上。
他知道那是他的妻子。哪怕她已面目全非,他也从来不会认错。
缓缓张合嘴唇,秦森从嗓子眼里推出了自己的声音:
“我死有余辜。可这一切都不该由我的妻子来承担。”
他看到魏琳身形微动。而审判长已经兀自推进了流程:“上述意见均已记录在案。法庭辩论结束,现在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在法警的搀扶下,她站起了身,在麦克风前稳住脚步。
“秦森。”她叫他,仰起脸平静地迎上了他的视线,“someinggo.我说过比起《格林童话》,《故事集》更适合胎教。现在我也没有改变我的想法。”
支起嘴角对他露出微笑,她语调疲惫而轻缓,“不过别给孩子讲杜松树的故事。那个故事的结局不好。不能让孩子相信那样的谎话。”
秦森没有说话。他目不转睛地同她对视,就好像要记住她脸上每一条细纹中掩藏的情绪。
inggo.
“秦森,我会尽我所能陪在你身边。”他记起那晚她头一次对他说出这句话后,曾握着他的手在他耳边低语,“但如果哪天你再也找不到我,我希望你会记得这句话。我爱你,我希望你快乐。要是‘希望’这种东西会让你痛苦,我宁可你放手。”
然后他记起了那晚在教堂狭小的忏悔室里,他给她的回应。
“我知道。”回视她那双再无光彩的眼睛,他听见自己告诉她,“但我不愿意,魏琳。”
他看到她的双眼也在凝视他的眼。
那双流泪的眼。
49、第 49 章
肖明抱着一捧康乃馨来到单人病房门口时,病房内的电视庭审直播里恰好传来审判长宣布休庭的声音。病床上双眼紧合的王复琛面无血色,而简岚坐在病床边,垂在身侧的手握着他的手,正失神地盯着电视屏幕,神情略显迷茫,苍白的脸色不比躺在病床上的王复琛好看。
叩了叩身旁的门板,肖明不轻不重地叫她的名字:“简岚小姐。”
被叩门声一吓,她扭头朝门口看过来,怔愣片刻,冲他点了点头,“您好。”
“我来看看王复琛先生。”他伫立在门边,等待她的允许。
她茫然地看着他,恍惚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请随意。”
说完又回过头,重新去看电视屏幕。
提步踱进病房,肖明将康乃馨搁到床头,双手习惯性地插/进兜里,垂眼看了眼王复琛,再看向简岚。她傻傻盯着电视屏幕瞧,似乎真如她刚才所说,是要让他随意看看王复琛,自己则不管不顾。已经有近一个月的时间没有工作,她不再像往常那样打扮得光鲜亮丽,日复一日守在王复琛的病榻边,整个人也瘦了好几圈。
原本想要和她聊聊王复琛的情况,此刻看到她的精神状态,肖明只得打消了这个主意。
“来这里之前,我对四年前您父亲意外去世的事做了些了解。”沉默良久,他还是率先开口,试图引来她的注意,“也许您会想知道,当年您的父亲到底是不是被秦先生故意杀害的。”
简岚的肩膀几不可察地一动。
“我爸是秦森找回魏琳之后,唯一一个被秦森委托替魏琳做脑部ct和人格测试的人。”她没有抬头,依旧表情麻木地看着电视屏幕上没有移动的画面,口吻平淡无波,“秦森确实有理由杀他灭口。”
“魏琳在供述里有提到这件事。”肖明不着痕迹地瞥她一眼,不紧不慢说出自己知道的实情,“秦先生的确有理由杀害简先生。但根据魏琳的供述来看,秦先生是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失手将简先生推下了楼。”
简岚没有给他任何反应。她雕塑似的凝视前方,既像在仔细聆听记者的解说,又像在走神沉思。
“你觉得我现在还会相信任何人的话吗?”半晌,她才维持着这个呆滞的动作,张合一下嘴唇出声,“真相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我也不会再去看魏琳。”回头将视线投向病床上的王复琛,她握紧他的手,抬起另一只手轻轻抚了抚他的前额,“阿琛没有家人。如果他一辈子醒不来,我就照顾他一辈子。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一言不发地看着她的动作,肖明静立一旁,不自觉想起了那天在v市监狱门口,那个坐在轮椅里的魏琳。
“下面对本案进行宣判。”电视中忽而响起审判长洪亮的声线。
两人不约而同望向屏幕。
审判庭内的所有人闻声起立,审判长的宣判穿透重重人墙,清晰地直达电视的这一头:“本院认为被告人魏琳杀人后毁尸灭迹,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魏琳犯有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魏琳系初犯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存在激/情杀人情节,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可依法比照给予减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魏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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