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眼 作者:Sunness
分卷阅读91
风暴眼 作者:Sun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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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
“那你有没有试图求救?”
“除了sanchezharris和黄劭,没有别人进出那里。我曾经向黄劭求过救。他没有帮我。”
“你向被害人黄劭求救过几次?”
“我不记得。每次单独见到他,我都会求救。”
“你单独见过他?在sanchezharris不在场的时候?”
“是。黄劭会负责看住我。”
“你提到过被害人黄劭对你施行了数次强/奸,那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
“sanchezharris指使他。这也是折磨我的一种方法。”
“指使?是指使还是威胁?被害人sanchezharris对被害人黄劭有任何言语或者行动上的威胁吗?”
“没有。他叫他做,他就做。”
“那个时候你还怀着孩子吗?”
没有任何回应。
书记员看向被告人席。那个女人坐在那里,略垂着眼睑,视线停留在自己的手上。她成了石膏像一般纹丝不动,脸上的表情仍旧麻木。
“被告人魏林?”乔茵通过麦克风叫她的名字。
被告人席上的女人依然没有动弹。书记员抬眼,看到眼泪溢出她的眼眶,在她微摊的手心摔碎。她动了动嘴唇,过了好几秒的时间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是。”她说,“那个时候我还怀着孩子。”
刚刚逐渐肃静下来的旁听席上再一次传来克制的骚动。书记员迅速将目光转向辩护人席,正好见秦森转头低声对身旁的乔茵说了句什么。他特地侧过脸远离了麦克风,书记员便听不到他的话,只能凭借他肌肉紧绷的脸和眼中阴鸷的目光做猜想。
可乔茵没有理会秦森。她盯住被告人席上的魏琳,继续她的发问:“庭前会议出示的证据显示,你在1999年1月31日获救的时候,已经结束妊娠。你具体是在什么时间结束妊娠的?”
一滴滴眼泪滚出眼眶,魏琳的神色没有丝毫变化,仅任凭泪水摔落,迟钝地张合着双唇:“我不知道。”
“那你是以什么方式结束妊娠的?”
她依旧没有即刻回答。
书记员瞥向秦森。他端坐于辩护人席上,直直地盯着她,目光沉黯,腮帮因隐忍而微颤。“sanchezharris恨我的丈夫。”这时魏琳沙哑的嗓音一字一顿极为缓慢地响起,“他说我和我的孩子,只有一个能活着回去。他让我自己选。他觉得只要折磨我,就会让我产生恐惧,选择自己活命,让孩子死。”
循着声音望过去,书记员手里一刻不停地做着庭审记录,同时听见乔茵问她:“你选了吗?”
滚烫的眼泪一颗接一颗摔碎在惨白的手背上,魏琳眉心微展,神情逐渐变得迷茫,身子却不受控制地开始颤抖。
“我选了。”她还盯着自己的手,像是陷入了某段记忆中,声线低得像在喃喃自语,泪水在颤抖中歪歪扭扭地淌过那张满是皱纹的脸,“我选了我自己。”微微摇起了脑袋,她痴痴平视着前方,发颤的眉梢渐渐聚拢,苍老面孔上茫然的表情一点一点被痛苦取替,沙哑的嗓音细弱得仿佛要消失在战栗的尾音里,却在审判庭寂静的背景中清晰无比,“然后他就把我的孩子丢进了壁炉的火里……”
旁听席上一片阒然。
乔茵捏紧手里的辩护词,忽而提高了语调,穷追不舍地继续:“‘他把你的孩子丢进火里’,意思是当时你的孩子已经脱离母体了,对吗?”
合眼环抱双臂,魏琳发着抖慢慢缩作一团。她好像在蜷紧身体不要命地哭号,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头顶灯光打上她的脸庞,令她痛苦扭曲的脸庞被一寸寸明暗交界线描摹了每一条皱纹,仿佛默片里悲恸嚎哭的人像,失去了声色的表达,只留一个撕心裂肺的剪影,在哀恸中挣扎不已。
“够了。”秦森低沉的嗓音通过麦克风扩大,突兀地闯进所有人的耳朵里。
坐在他身侧的乔茵置若罔闻,神情冷硬地盯着那个已经泣不成声的女人:“被告人魏琳?”
“够了!”霍地站起了身,秦森突如其来的呵斥伴着椅腿划过地面发出的刺耳噪音在庭内回响不止。他眼眶发红地看着已将辩护词的一角捏成一团的乔茵,胸脯因愤怒而剧烈起伏,浑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
旁听席响起一阵骚动,几乎所有人的视线都转向了他。
“请辩护人秦森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现在提出一次警告!”审判长及时喝止,“请辩护人乔茵注意发问的方式和内容,不要问过多与本案没有直接关联的问题!”
听到审判长铿锵有力的声音,书记员才从刚才的惊诧中抽离出来。他悄悄看一眼被告人席,看一眼那个蜷缩在椅子上无声痛苦的女人,忽然记起来,她还是个以这样的方式失去孩子的母亲。
而辩护人席上那个被誉为“刑侦天才”的生理心理学专家……他是个失去了孩子的父亲,也是个失去了妻子的丈夫。
悄声叹了口气,书记员敲动键盘,如实记录这个小小的插曲。
法庭秩序很快恢复正常。等待被告人从失控的情绪中抽离却是个漫长的过程。
接下来长达四个小时的质证程序中,辩护人都在集中火力证实被告人在杀人时的精神失常状态。秦森作为生理心理学专家,对他们提及的“后天人为型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作出了大量的解释。由于这是个还未正式被科学验证的假设,出庭的证人和专家都各自进行了专业问题的解答,复杂的专有名词一个接一个钻进书记员的耳朵里,险些让他应接不暇。
“现在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最后记录完审判长的这句话,他才终于松了口气。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4条、第193条……”他一字不漏记录起了检察员宣读的公诉意见,“被告人魏琳作为一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持菜刀将被害人sanchezharris和被害人黄劭杀害后,将被害人黄劭尸体溶解,又将被害人sanchezharris的尸体肢解、碎尸并投入江中,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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