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生有幸 作者:又耳先生
分卷阅读12
此生有幸 作者:又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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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和我们一道去郑辰逸家也只有红着眼睛干看的份。
周末我们和班上同学一起玩,新建个房间,设置一个密匙,八个人把房间塞得满满的,对话框内被和谐的脏话不断。不过游戏里骂归骂,虐归虐,现实生活中大家相处得还是不错,若非如此也不会聚一起玩游戏。
□□堂的大风刮过,梦幻西游的风又刮来了。叔叔家电脑换代,将旧电脑送给父亲,于是我终于摸上了自家的键盘和鼠标。
关于游戏里角色创建,我和郑辰逸争了半天。
他想选剑侠客,我也想选,不过他选了就顺着他吧,反正他也是争强好胜的脾性。于是我理智地做出了让步,我说那我选巨魔王吧,他也不让,非说巨魔王和剑侠客是情敌。
我风中凌乱了。一个游戏而已,竟然还有‘情敌’这种东西。
然后他就开始跟我解释,说赵燕跟他说,原本骨精灵和巨魔王是一对,然后骨精灵和剑侠客邂逅一见钟情,就劈腿了。他这么一说只让我觉得肯定是满口胡茬糊弄我来着,怎么可能自选角色还有这么错综复杂的爬墙故事。
但是跟他吵也不是办法,就问他想让我选哪个角色,他竟然指了骨精灵,是可忍孰不可忍。逼我玩人妖号,我还有不反抗的理由吗?
因为这件事他跟我赌气很久,几经争吵,他选了巨魔王,我选了剑侠客。长大得知‘攻受之分’后只觉得被占尽了便宜。
十几年过后再去搜查那个游戏,骨精灵和剑侠客已经成天造地设的一对。
潘黎也玩,她玩狐美人,不过不跟我们扎堆,我当时只觉得这个角色适合她极了。
玩了没几天,赵燕要来跟我们一起玩,她选的飞燕女,我把我俩的号告诉她了,并且加了她好友。郑辰逸又跟我赌气了好几天,我当时只认为他是觉得我抢了他风头,也丝毫不想让步。
十级之后要充点卡才能继续玩,在对网游还比较狂热的那两年我在这上面花了不少钱,现在想起来心疼极了,如果能存下来在现实生活中买全家桶多好。
等我们玩了半年多,郑辰逸五十多级了,我四十几级,好多装备都是他用过送我的。他只带赵燕玩了几天便没耐性再跟她玩下去,赵燕便又来找我抱怨,我便又只得在两人之中说些好话当和事老。
等我们玩到七十多级的时候,杨静玲也加入了,她选了骨精灵。郑辰逸更不爽,威胁我说只要我敢把联系方式给杨静玲就跟我绝交,我不懂他为什么处处都要针对别人,但‘绝交’之类任性的话小时候的我也只得依着他。
在游戏里我还认了不少‘妹妹’,一上线消息框就会一闪一闪,尽是‘哥哥’之类的称呼,颇有一种当了‘总攻’的欣喜感。网上某个‘妹妹’问我为什么就快八十级了还不结婚,我无言以对。她说了种种结婚的好处,又说游戏里结婚就是一种提升技能的途径,再扯了些风花雪月的结婚场景。
我云里雾里地就答应和她结婚了。
后来我跟郑辰逸讲,他不由分说打了我一顿,一气之下我便从梦幻西游的世界里销声匿迹。几天之后却忍不住网瘾,上线之后直接把他拉黑。
那段时间他放学等我的时候脸就没阳光过,瞧我那眼神仿佛我是他弑父仇人似的。后来大吵了几架,又把他从黑名单里拉了回去,他这才消停些,终于是愿意跟我说话了,还不忘威胁我说要是我网恋就告诉我爸妈。
我算是被他整的服服帖帖的,和那妹子的‘婚事’也不了了之,六年级下学期,最终还是腻了,我总算是从网瘾中走了出来。
那时候还没料到,十多年之后想写点以网游为背景的小说,脑海里却只存得和郑辰逸的巨魔王一起打怪,做任务,帮他加血的图像,后写来写去把热血写成耽美,碍于自己的性别,只好红着脸作罢。
小学之后只觉得一个小人在那屏幕里窜来窜去最后也窜不出什么出人意料的东西,也没有神仙美眷,更不用说那些攻城略地类的网游了,场景杂乱不堪不说还费脑筋。后来的英雄联盟我也只玩了几次,杀个人躲躲藏藏的,想拼上去杀个尽兴,没几招就被别人过死了,别人不停地‘kill’,我不停地被‘kill’,苏林(初、高中同学)教我时候还说‘还是新手,你砍了人就跑,别傻愣愣地站在那里硬抗,连个小兵都能一刀收了你’。(对各种热爱网游的同学无冒犯之意)
只能说我实在是没有玩网游的神经,游戏看似娱乐,其中还是有很多细腻的门道,我身边玩游戏厉害的,大多也是学习上不输别人的,我想他们在游戏中被练出的专注力和思考力定是比别人厉害。
我们沉迷网络时非典也来了,后又渐渐平息下去,连一点恐慌的影子也没见着。
写到这里时我想起朋友说过的一句话:‘重庆这么太平,怕什么’。重庆崽儿发自内心的一句话,的确,什么非典禽流感地震泥石流猪流感pm2.5世界末日丧尸病毒,他们什么都不怕,只怕自家媳妇。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章 被迫学会独立
六年级那个暑假,我到数学老师家里去预习初中课程,她问我要读哪个中学,我说了。她点头赞叹道‘好啊,好学校,去了一定好好学’。
那的确是个好学校,校内常说本校在市内从未下过前三,毕业后我偶然在网上看到全国重点中学,竟然也在前五位里看到母校名字。
母校是私立学校,既然是名校,校史中的名人身影就不用说了,不过那对我来说并没什么特别的自豪感,毕竟留在校史里的名人也不是我。宏观上来说,校训是母校给我印象最深的东西,但是我十多年后才发现这一点。就我自己的经历而言,印象深的实在太多,还有一个无法遗忘的人在那里。
父母交了择校费,于是我就进了这个同龄人口中的贵族学校。我来自城乡结合部,小学时基础打得不好,比起城里的同学差了一大截。于是传说中的自卑心理就作祟了,我又回到了那孤零零的时光。
初一时我有一个很热血的班主任,但我偏偏是没有干劲的学生。第一天上学时父母陪我去的,那时候市区的房子还在装修,父母送过我就回了区县,我便只身一人住校。
十一岁离家,我是男的,所以没什么好稀奇。我那时得到了人生中第一个手机,直板,黑色,里面只保存了父母两人的电话。
我在班上认识的第一个人叫何铭,他和我同寝室,睡在我对面。他长得不错,就是有点矮。存电话里的第三个号码就是他的。
他是母校附属小学毕业的,小学就住校,自然比我厉害多了。不过他有洁癖般,每天洗澡不说还一天换两套衣服,每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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