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孕感 作者:venerealulcer
分卷阅读102
受孕感 作者:venerealul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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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负面,不准媒体讲出去。而且,后来的事情证明不让报导是正确的。警察一直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曹阅,这要说出去,多丢脸哪!
在用来砍剁曹世军和叶玉兰的西瓜刀上找到了他们亲生女儿曹阅的指纹,而曹阅又失踪了。指纹会不会是栽赃呢?我突然想到这一点。说不定是一个杀人狂戴着手套杀了曹阅的父母,再将曹阅的指纹印在刀上,带走曹阅,制造她弑父弑母的假象。难道不可能是这样吗?曹阅也被杀人狂杀死了,尸体藏在一个警方至今没有找到的地方。
“有什么理由说一定是曹阅杀的?”
我扪心自问,我还他问。我问邻居,“事情发生的时候你们都没听到什么声音吗?”
“听到了啊,这一家人吵架的声音。他们天天吵架,隔壁邻居听得都是烦死了。谁晓得这一次事情会这么严重呢?他们吵了一阵子声音就没了,我们以为吵完了么好了,哪里知道……”
假定这是曹阅干的吧。我想不通她怎么有能耐把两个并非老弱病残的中年人活活砍死!“活活砍死”是邻居的原话,而我们知道这种小道消息一贯不可信……两个刀伤在八卦里可能会变成开膛破肚。暂且相信叔叔阿姨被砍了很多刀吧!他们难道不会反抗?……就算下手的人是曹阅,也没理由任她砍。
“下药。”龙珩提出了一个可能性,“用麻醉剂乙醚捂口鼻使人昏迷,再动手,就不会遭到反抗了。”
这我也想到了!比如,把安眠药弄成粉末掺在菜里,或者放在水里,或者更强力的抗抑郁药之类的。最难的是怎么下药,只要把人弄晕了,剩下的就简单多了。假设曹阅先将父母弄昏,再挥舞西瓜刀将二人砍死……还不如直接下农药将二人毒死再砍,更保险。我是知道叔叔阿姨吵起架来的场面的,那真是有声有色,活蹦乱跳,蹬鼻子上脸,唇枪舌箭,八面开花……
“衣服几天没洗了啦,穿出去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人家说起来要自己洗衣服么懒,不肯洗,哎我帮你洗你还不领情,怎么会有你这种人的啊!”
“还这么干净洗什么洗啊!你不要给我烦!”
“有你这样畜生的人的啊!好看都不要脑子搭牢的!”
还有叽哩咕噜,叽哩咕噜的好多话,他们吵架吵得口很渴,有边喝水边吵的习惯。曹阅在他们喝的水里投了剧毒,喝一口就足以令人死亡……但怎样让她们在同一时间毒发身亡呢,这有点难度。如果阿姨喝了水出现了异状,那么叔叔就不会喝了,反之亦然……曹阅到底是怎么做的?
“毒死他们之后,曹阅就从厨房里冲出来,挥着西瓜刀对准她爸妈一顿乱砍。”
“血会溅在她身上。”龙珩说。我说,是啊。龙珩说,“那她怎么不引起别人注意悄悄地逃走?她已经杀了爸妈,为什么还要砍他们的尸体?目的已经达到了!”
“可能,她的第一想法不是用药毒死他们,而是想用刀砍死父母吧!”
——可能,也许,或者,大概,哪来那么多的不确定?可是,事实就是我真的不确定。那都是我想的。不过既然已经开始了就不要一副模糊不清的态度,还原发生过的事情,那个被还原的事情是“一定”发生过的:
曹阅看着两具尸体,想,这是无奈之举。如果不是力量未足以活活砍死两个有反抗能力的成年人,下毒算什么。先不说爸爸妈妈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死了……很可能都想不到是曹阅杀了他们。做了想让你们看到的事情,但你却,没看到。曹阅吃力地将妈妈拖到厨房里,举起西瓜刀一刀砍在她妈的肚子上,这一刀连衣服都没有砍穿。她继续砍,第三刀第四刀血终于喷了出来。从刀刃传到刀柄上,再由刀柄传递给曹阅的震动,慢慢消解着她的怨愤。她双手操刀,对着尸体一阵乱砍。血液将曹阅的脸溅红了,一条条流下来。。
“我的生活一开始就注定不可能好过。因为你们。因为最初的错误,我失去了选择。像开一个重要的会议,我没有到场,你们就拍板作出决定了。谁给你们这种权利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梗概:
曹阅的血腥暴走
双亲因此受累
“我”想象着当时的场景,觉得自己还不算太扭曲
九十七
被砍得快断掉的头颅跟身体还连着一点皮,曹阅对着这个部位砍了很多刀,最后基本上刀都是斫在地上的。这就叫藕断丝连。她妈妈的头跟身体分成两截了,头滚到垃圾筒边,身体躺在冰箱和柜子旁边。她把头藏进了冰箱下层。还有爸爸,这个没用的,什么用都没有的男人。曹阅将爸爸拖到厕所的浴缸里,发现刀用了这么久已经钝了。她放下刀,蹲下身探头进柜子里,打开工具箱,找到了一把榔头。握着木柄对着爸爸的左眼砸了下去,榔头嵌了进去。她拔出榔头,乒乒乓乓地砸,地砖发出了沉闷的“笃笃笃笃”声。曹阅没有砍爸爸的四肢和躯干,只把他的头砸了十几下,再捧起来扔进抽水马桶里。脑壳还基本保持着圆球状,卡在马桶口下不去了。曹阅把地下血糊的头发,还有一些肉块血浆捧起来,一并扔进抽水马桶,再盖上了盖子……干完了这事,曹阅脱掉衣服,钻进浴室里,洗掉身上的血,擦干身体,手上拿着一块湿毛巾,小心翼翼地走过血泊,走进卧室。她在卧室里站了一会儿,戴上胸罩,套上一条裙子,又拿起一件衣服,走出卧室,穿过客厅来到门边。她将衣服铺在基本只溅到两三滴血的地上,用湿毛巾擦掉左脚底板上的血迹,踩在衣服上,再擦干净右脚板,接着打开门,穿上摆在门外的鞋子,关上门,走下楼,从此没有再回到这幢楼里来。
第一个开门的是警察还是邻居?不管是谁开的门,看到满室鲜血,第一个反应肯定是杀人了。血腥和臭味掩饰不住地飘出屋子,告诉别人这儿出事了。
“发生这种事还敢继续住下去,那些邻居倒是很按捺得住。”
“警察把房间清理干净啦?”
“你表妹曹阅去哪儿了?”
我怎么知道曹阅去哪儿了。我说,“真悬啊,我怎么都想不通曹阅怎么会干出这种事儿来。虽然她父母老是吵架,曹阅也跟他们吵,但杀人我还是觉得太过分了。”
“谁都会觉得这太过分了的。”龙珩体贴地附和道。我说,“吾妹曹阅,文武双全,会唱歌,会砍人。她的声音不去当歌手简直可惜了。不过除此外她没有别的特长,勉强要说的话她吵架也很厉害。听说了这件事,我在这个城市里逛了好几天,才平静下来。然后,我得到了一种解脱的感觉。”
“曹阅不是同x恋,她喜欢男人的。世界上不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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