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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5
    塑料玫瑰 作者:三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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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开门,房间里胡乱堆放着纸箱、旧桌椅、储物箱、坏掉的电风扇和灰尘。而他想找的东西,却在房间角落的储物柜里。

    郑源花了两个小时在闷热的储物间里将杂物整理妥当,连床上堆放的纸箱也在一旁垒好。打开储物柜左下角的抽屉,从里边摸出一个demo录音带。录音带放在手里掂量掂量,却被搁在一边。家里没有播放demo的设备,他只能在抽屉深处翻找着,最终找到一张套着手绘封面的刻录cd。

    《灰土》……秋蝉。色彩混杂的抽象图案上,用隽秀的黑色字迹写着专辑名和乐队名。

    cd盒背面,同样的字体写着7首歌名,每一首歌名的字迹都是不同的颜色。最后一首便是《塑料玫瑰花》。

    郑源从储物柜上方的抽屉里找出cd播放机,吹去机体里外的灰尘,接上电源,貌似还能用。cd播放机连接小音箱,略带交流电杂音的歌声便缓缓流出。

    “城市里

    开满了

    塑料的玫瑰花

    我和你

    在阳光下

    说不出想说的话

    只有在夜里才能见到

    最湛蓝的天空

    霓虹灯爱的荆棘丛

    在黑暗中召唤我

    在黑暗中召唤我

    在黑暗中召唤我

    冷酷而又美丽

    塑料的玫瑰花

    凝固的笑容下

    有多少心在挣扎

    只有在夜里能把自己

    从痛苦中解脱

    ……

    过来过来在我身边

    坐下

    别说话

    轻轻再拥抱我最后

    一下

    可以吗

    过来过来在我身边

    坐下

    别说话 别说话”

    百无一用的郑源有一项专长,唱歌。

    大学一年级时,离远父亲的管束,他和3个同学组了个小乐队。乐队成立时是初秋,窗外的知了依旧叫个不停,几个想睡懒觉不成的队员便决定乐队名叫“秋蝉”,曲风走的是摇滚那一卦。郑源负责演唱,偶尔也出出主意写写歌。

    不幸的是,现实永远不及小说精彩。

    秋蝉正如其名,半死不活。状态不好的时候他们就埋头练歌,绞尽脑汁的想创作,在台下看别的乐队演出。状态好的时候会参加那种拼盘式的演出、在酒吧表演。挣的钱都用来买设备,录demo,可是寄出去的小样从没收到答复。

    但现实也永远比小说精彩。

    秋蝉在熬过了3年时间,就在他们大三那个夏天,竟然进入了全国校园摇滚乐队大赛决赛。现在郑源回想起来仍觉得是做梦。“多亏你的狗屎运。”当年,依旧是个圆脑袋的鼓手兼小打顾钧就是这么对他说的。

    决赛在临近的大学大礼堂举行。当晚观看演唱的观众绝对是平时演出的好几倍。

    其实这个年头,自己的音乐是个什么水平,别说专业音乐人,就连秋蝉的成员也都心知肚明。或许并不是他们创作的歌不好听。只是很难有人愿意花时间,用自己的耳朵去挑选喜欢的音乐。他们如此坚持下去,注定是条断头路。而这次决赛可能就是秋蝉生命的最巅峰了。

    郑源在台上卖力演出,环视台下的观众,美女、型男、gic、书呆子……即便现在他们的脸上带着狂热,之后会怎样呢?即便他处理好下一个真假音,又能怎样?人们需要的是娱乐,而不是卖不出去的音乐。

    他嘴里唱着烂熟的歌词,脑袋里却只闪过曾经在书里读到的一句话:“……当时我就想,这些全是伪善冒骗的人。他们适当地假弄堂皇的言辞而自鸣得意。让新来的女生大表佩服,其实心里只想着把手伸进女生裙内那回事。等到升上大四了,赶紧把头发剪短,准备毕业后进家大公司,娶个从未读过马克思的漂亮太太、替孩子取个文雅又讲究的名字……“

    结束这场演出,他也将进入大四,开始准备谋生。想到这里,便失去力气再唱下去。

    老旧的礼堂里,郑源的目光所及满是人的脸孔,没有一张是他想见到的。只有那么一个人,坐在靠近礼堂后方过道边的座位上,虽一脸平静,却对郑源投以极其认真的注视。这个人就是当时和郑源同校,正在就读一年级的欧阳文思。他没有受到周围气氛的鼓动,却也是最认真聆听的人。

    欧阳不会在大学里假弄堂皇之词吸引女生注意,更不会在毕业后只想着娶一个漂亮太太,替孩子娶个文雅又讲究的名字。当时的郑源如此认为。

    高中三年,欧阳已不再像小时候那样每年都来郑源家。每当郑源问起,用郑源父亲的话就是:“你自己不好好学习,也见不得欧阳认真学习?”

    小孩子的变化是很快的。郑源抛开见不到欧阳的烦恼,转而结交了一堆新朋友。

    大二那年的寒假,已经临近年关,欧阳突然打来电话,说要和郑源讲话。

    “我要考你就读的大学。”欧阳在电话里的声音,一年比一年陌生。不知道他正在那里,背景音里传来火车轮碰撞铁轨那规律的节奏。

    “你肯定能考上。”郑源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外省考生想考郑源所在的大学,真不是简单一句话就能实现的。

    然而当年9月份,欧阳真的成为这所学校的学生。而且是王牌学院的王牌专业。

    再次相见的一年以来,他只是安静的聆听郑源的每一首歌,然后告诉他,每一首歌的颜色是什么。

    欧阳就是欧阳。

    进入前三甲的乐队返场演出时,郑源唱了那首《塑料玫瑰花》,改编自郑钧的一首老歌。欧洲现代室内曲风注定只能曲高和寡。

    比赛后的小型庆功宴,无非是一群朋友聚在一起喝酒。欧阳也来了,坐在一旁安静的抽烟,听他们插科打诨,毫无疏漏的打点东西。

    郑源喝多了酒,看到欧阳坐在桌边,明明身边挤满了人,却依旧孤零零的样子,便忍不住提议一起出去透透气。

    初夏深夜的街道边,寂静无声。北方晚开的槐花,远远的递送着吝惜的一丝余香。

    当郑源在比赛结束后问欧阳,这首歌怎么样时,他也只是说,很好。

    很好。

    他只是说很好,却胜过一切赞美之词。

    当欧阳伸手为他整理散落的发丝时,他吻了他的手,手指和手心。那只手混杂着烟草味和汗水味,纤长的手指不是在制作精巧的模型装置,就是在画画,全是郑源看懂又看不懂的图案,一张接一张,从这只手下滑过。

    是头脑发热,还是受气氛影响顺势而为,现在连郑源自己都辨别不清。总之,那个时候,他抓住欧阳的手,将他拉近自己,然后凑上去亲上了欧阳的双唇。

    欧阳没有躲闪。郑源抬起头,看到他的眼里没有惊慌、没有尴尬,更多的只是困惑。

    你喝多了?欧阳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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