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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7
    草茉莉 作者:Ashitaka

    分卷阅读57

    架打理的非常干净一样,郑斯琦的书架同样整洁。国内国外,近代现代,都分门别类地细细理好,像有一套自己编订的索引顺序。

    眼睛能最先直视到的一排,是现当代小说一类。包括王小波,余华,格非,王安忆,迟子建,白先勇等在内的一众名家作品,皆纳其中。有的乔奉天是读过的,有的名目他听过,有的,他见都没见过。想起来不知哪儿听来一句话,通俗易懂,说:世间万难,无非一拖二懒三不读书。

    乔奉天不敢随便摸,他知道有的人嗜书如命。他也不知道该不该信,这千千万万的境况与麻烦,都能在一册字里觅到答案。

    “给,小心烫。”

    “哎。”乔奉天忙接过,“谢谢。”

    吹了吹,抿了一口,觉出砂糖甜味,乔奉天快速皱了眉。

    “不吃甜?”

    乔奉天抬头看他。

    “我只加了一点点,要不我给你换一碗吧。”

    “不不不。”乔奉天赶忙端碗喝了一大口,“没事儿没事儿。我喝这个我喝这个。”

    郑斯琦就看着他笑,“有时候觉得你确实是快三十的人了,有时候又觉得……你真的就只有十八岁。”

    乔奉天盯着他没说话。客厅的灯光是暖黄的,显得人是朦胧的,是空幻的,是带着毛茸茸的边儿的。

    第38章

    意思是说他幼稚么?不成熟么?还是暴露了什么破绽么?

    “为什么这么说?”

    乔奉天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开口问他。

    “各方面吧。从你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很多方面,感觉出来的。”郑斯琦缓缓道。

    乔奉天失笑,把瓷碗在手里转了个方向,“你说的太缥缈。”

    “本来嘛,我这个想法也是无根无果凭空感觉出来的。你要硬让我说个子丑寅卯来,我也只能告诉你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他顿了顿,接着笑,“你只要知道,我说的关于你的每一句话,可能不客观,但都是褒义的,从来没有探究你或者评判你的意思的。”

    乔奉天默默了一刻。

    他从不忌惮别人的难听话。他听得太多了,已经可以分外游刃有余地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他不在意的人,说的每一个字,都不能再在他心上留或浅或深的痕迹了。

    这么些年的汨汨时光,这么些年连缀起的鸡零狗碎的杂事,已经被他搓圆捏扁,融成心上的一层釉质。

    但被人这么说,很难得。他也突然发现,郑斯琦即使比他高出一截,但和他说话,从未有过压迫感。

    乔奉天手里捂着碗,烫热的温度透过掌心传递向肺腑里。把眼皮子放松,再散掉焦,能看到空气里细细绒绒的小颗粒的灰尘。精灵一样,悠悠忽忽地漂浮在灯下,一晃神就再辨不出刚才盯着的是哪一个。

    身上莫名其妙就涌上来一阵倦怠,他突然就想这么在这儿站上一整天,什么东西也不想,什么工作也不做,就站着,就看着。

    “我去拿个东西。”郑斯琦说,“书想看就看,随便哪本都可以动。”

    乔奉天点头,看他进了卧室,转身在齐整的书目里来回逡巡,随手抽了一本汪曾祺的小说集选。开篇几张絮絮的自序,第一文是《受戒》。

    讲了个叫明海的小和尚,与一群过着世俗日子的和尚兄弟生活在庵赵庄的荸荠庵。明海识了附近一户人家的女儿小英子,便与她一起做针线,描花木;又或栽秧看场,薅草割稻。小英子后来在接受戒回来的明海的路上,划着船,让他不要当去方丈,明海天真地说好,小英子又问他自己给他当老婆要不要,小明海大声在荡里答道,要!

    很好读的一篇小说,清逸安宁如同世外桃源,滤去了市声与尘嚣,能让人会心微笑。

    “怎么样,这本?”

    郑斯琦又回来了,手里拿了个纸盒。

    乔奉天把书合上,活像上课被老师突然点名站起来提问。一本书里只看了一篇,也不敢妄自评价,“我随手拿的。”

    “那还挺巧,我自己最喜欢的作品也就是汪曾祺先生的书。”郑斯琦推了下眼镜,“田园乌托邦的风格化回忆,语言平淡悠远,独具散文感,囊括其中的道德观也如童话。”

    乔奉天听他说了一堆,“……这您课上的内容吧。”

    “ppt里的教学课案。”郑斯琦笑,侧头,“这都听出来的?”

    “可不么……您这么严肃跟我讨论这个,我都恨不能掏个小本出来记笔记了。”

    郑斯琦笑得更开了。

    “这个试一下。”笑完便把纸盒往前一递。

    “什么?”乔奉天接过来,打开盒盖,里面躺着衣服皮质手套。

    乔奉天忽就把盖子合上,东西往回递,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我不要。”

    “给你的手套又不是手榴弹。”郑斯琦失笑,“你去考公务员儿一定是两袖清风廉洁奉公,刚正不阿的不行的那种。”

    “手什么我也不要。”乔奉天皱眉。

    “那你先试一下。”郑斯琦自顾自把手套拿出来,“在家里放了挺久的了,你就先戴上试试看。恩?”

    “我有手套……”

    “你不是戴不暖么?”

    “那你这个也不是电热的啊……”

    “你信我,好的皮手套不比电热的差。”

    乔奉天没辙,接过郑斯琦递来的一只。皮料的确很好,柔软弹性,纹路细腻,不像人造革那样死板而干涩。有淡淡的特殊的皮革香味。乔奉天把指头一根一根套进去,正正好,只有中指顶部有一点点的紧束。

    “我就猜差不多。”郑斯琦把手掌张开给乔奉天看,“呐,像我就根本戴不上。”

    乔奉天拿戴着手套手和郑斯琦的比了一下,没有贴上,掌心与掌心间留了一层小小的间隙。果然短下去一截,自己的指尖,只到对方的第二段指节。

    “你不要,我就只能放在家落灰了,浪费资源。”

    “……”

    “恩?”

    “谢谢你。”

    “客气。”郑斯琦微笑,“虽然现在回暖了,但是明年冬天就可以拿出来用了。你的手,一天寒都不受是最好。”

    春光,是你即使不感恩,也不会与你计较,由得你去挥霍浪纵的东西。可若一旦错过了时令,你再祈求再追赶,它也不会多在意你半分的枯荣,不会为你回瞻一秒。

    它的宽容怜悯,本身就是这样温柔,带着支配意味而居高临下的。有的人待人,也类同如此。不匹配的位置,不对等的价值,不一类的境况,隔出的是春到隆冬的落阔空隙。

    乔奉天遇到过这样的人,心思朗净和善看人从不带鄙夷轻视,但提起他过往的种种,却无不带着悲悯同情。好像他愿意向你伸一根友好的橄榄枝,他就是莅临你的人间的救世主,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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