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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炽热 作者:天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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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勾勒出楼梯模糊的轮廓,“那边有一座维修梯,应该能通到e区,你带首领走吧,只要能到靠近地面的地方,就多了几分希望。”说着将手电抛过来。

    苏泽接住手电,手电上还带着宁菲的体温,是滚烫的,他既感激又感动,却也知道一切已无可挽回,宁菲心意已决。他沉默地背上蓝傲文,走向维修梯的方向,又停下来,回头道:“那只金雕……是你放走的吗?”

    宁菲从来就没有背叛过蓝傲文,他三番几次看见那只金雕并非偶然,蓝傲文的无线电密码通信从一开始就是个幌子,只负责向楼战传递错误的信息,将有关楼战的重要消息传递给蓝傲文的,一直是宁菲,和那只他们都以为只是用来抓捕野兔的金雕。所以当他们被楼战俘虏时,蓝傲文才能反应迅速地赶到,所以那时他们在灯族人的领地,蓝傲文才会知道只带八个人就足以应付楼战了。

    宁菲看着苏泽背上的蓝傲文,借着黑暗的遮掩,蓝傲文的昏迷不醒,她才能这样注视着这个人,再也不必藏住眼中的爱慕和思念。

    “那次背叛是我和首领早就计划好的,因为你来了,我擅自将它提前了而已。”宁菲说,“首领从来都不是无情无义的人。”

    蓝傲文需要演一出戏,引出队伍中的奸细,同时顺水推舟地安排人打入楼战身边,而她是最好的人选。那天深夜,在那辆用做幌子的黑色雪佛兰中,蓝傲文与她确定了计划的关键和细节,临走时,蓝傲文忽然叫住她:

    “你的纹身在哪儿?”

    她不解蓝傲文为什么问这个,还是回答:“在背上。”

    蓝傲文点点头:“为了让所有人都相信你确实背叛了我,我必须烫掉你的纹身。”

    她愣了一下,最后说:“我知道了。”

    她不知是不是蓝傲文听出了这四个字中的迟疑,所以当那天leon问她纹身在哪里时,她忽然改口,撒谎说纹身在脖子后面,而蓝傲文明知道真正的纹身不在那里,却冒着可能被楼战发现的危险,没有揭穿她。

    我那时当着众人的面对你说的,并不是我的真心话,我的真心话你都懂的,对吧?我们之间何需太多的语言?

    发现黑衣的狙击手还傻愣在原地,宁菲忽然扭过头去,嗓音冰冷:“你还不快走!”

    苏泽看着女孩别过去的侧脸,最后低声说了声“谢谢”,掉头上了维修梯。

    宁菲听着脚步声渐行渐远,抬起头,手电的光像萤火一般升高,飘远,她知道蓝傲文会活下来,这让她即使身在黑暗中也无比平静,蓝傲文会活下来,并告诉宁茵自己从未背叛的事实,这样就够了。

    在那只背包里她还给自己留了一把刀,她的时间不多了。握着刀坐在黑暗中时,她想起给那个叫爱琳的女孩一件件穿上衣服的时候,从那时起就知道,死亡必然也是自己的结局。

    。

    三天了,蓝尚武等人在种子银行外没日没夜地挖找了三天,也只不过是将那条坍塌的隧道挖深了十多米,根本连人影都找不到。孟安儒开车到北坡油田的镇上找来了一些工具,他知道蓝尚武不会放弃,当年蓝尚武也是这样把蓝傲文从地下废墟中救出来的,他肯定觉得自己还可以救蓝傲文第二次。

    雪又落了下来,一只金雕在天空盘旋长啸,蓝尚武和lee带人试图挖通通向种子银行的通道时,图南和夏亚去附近林子里打猎,他们都做好了长期作战的准备,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这天,他们在黄昏的林子里发现了狼的足迹,沿着雪地里的爪印望过去,在飘舞的雾凇后,一只白狼立在雪坡上,凶恶地瞪视着他们。

    是楼战的那只白狼,不知为何图南一眼就认了出来。

    夏亚看向身边人:“要我杀了它吗?”

    图南摇摇头:“我觉得它不好猎,恐怕也不好吃。”说着提着两只野兔转身返回种子银行。

    白天大家努力挖掘通道,晚上就在车里睡觉,第四天早上,图南第一个醒过来,这天天气放晴了,他推开车门下车,听见远处传来什么声音,朝海湾的方向望去,对岸原本冷清的国道上,雪一路扬了起来,浅发少年见状立刻跑回车上。

    “怎么了?”睡在副驾驶座的孟安儒醒过来,纳闷地瞅着激动地找出望远镜的图南。

    图南:“我好像看见车队了!”

    孟安儒彻底醒了,蓝尚武和lee也醒了,一伙人全穿好衣服下了车,隔着结冰的海湾,对面果真能看见浩浩荡荡的车队,正朝这个方向驶来。

    孟安儒有点不安:“楼战的人?”

    摇头:“是leon。”

    孟安儒这辈子从没觉得leon这个发音如此动听,他惊喜不已,又很是叹为观止:“卧槽,蓝傲文那家伙是托梦给leon了吗?!”又笑着拍拍蓝尚武的肩,“会托梦就表示死不了了!”

    耳边就是孟安儒精神抖擞的话唠声,蓝尚武如释重负地抬起头,放晴的天空中,金雕盘旋着展翅高飞,白雪覆盖的山林里传来悠长的狼嗥。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蓝傲文一定会回来的,就算没有孟安儒的信誓旦旦,蓝傲文也会一脸骄傲地回来的。

    。

    ——尾声——

    两年后。

    黑色路虎停在国道上,引擎盖大大地敞着,几个朋克乐队打扮的年轻人站在路边,一脸高山仰止的表情地眺望着河岸对面高高竖立的白色风车阵列,雪白的风车和翠绿的山坡,那画面在这崩坏的末世里,简直像放飞和平鸽一般让人神往。

    “好漂亮!”其中一个鸡冠头小青年感慨道,“那是什么地方?”

    “是河谷小镇吧。”疑似乐队队长的光头墨镜青年道。

    “河谷小镇?!蓝傲文的地盘?!”几个年轻人不约而同露出咋舌的表情。

    光头墨镜斜睨他们一眼:“大惊小怪,我们之前经过淮港庚林不都是蓝傲文的地盘?”

    “那不一样!河谷小镇是蓝傲文的后院啊,他人就在这儿!”鸡冠头咋咋呼呼道。

    “可是虽然传蓝傲文是个大魔头,这么看起来好像也没有那么糟嘛,这河谷小镇看上去就挺美的,我都想在这儿定居了。”

    “还是算了,想想蓝傲文就发毛……”另一人搓搓手臂。

    “他没那么坏。”

    几个年轻人闻声诧异地回头。

    戴黑框镜的年轻人从路虎的车盖下钻出来,抹了一把汗,笑道:“都是以讹传讹。”说着“砰”一声合上车盖,“修好了!”

    “真是太谢谢了!”朋克乐队的队长上前,帮着黑框镜的年轻人收拾工具箱,又问,“我们大概还要多久才能到卫星城啊?”

    “你们真的要穿卫星城?”阿学抬头,“那里很危险,我劝你们还是绕道吧。”

    几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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