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分卷阅读2
    那个彬彬有礼的男人【重生】 作者:慕安妮

    分卷阅读2

    自己能从地上爬起来,过程中身形有些晃荡,但好在没有倒下去。

    他拿过水,一遍一遍的漱口,好像身体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他要把它们都吐出来。

    他脸色恢复了正常,在昏黄的灯光下,还能看出来一抹红晕。

    他低着头,一颗一颗的散开的白色衬衣扣,扣上。

    “多谢你没把我这个醉鬼扔在马路上。”他一本正经的道谢,提出了一个正常人提出的要求。

    “你能送我回家吗?”他的眼睛明亮着,仿佛之前醉的不省人事的人已经死去。姜烨没有拒绝,只是看着他慢腾腾的爬上车。

    凌晨一点的时候,姜烨把他送到了南城别墅区的大门口。

    因为车牌号没有登记,车子进不去,在门口被拦了下来。

    “真的抱歉,或许我们可以留个联系方式,我知道南城有个地方,酒不错。”下车之后,林森从口袋里摸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手机。他有些尴尬。

    “不用,以后还能再见。”姜烨走了,从林森的目光中远去,从灯光中远去,从没有尽头的道路上远去,只留一个身影在林森的眼里。林森蹲在地上,又忍不住开始大吐特吐,张宛那个女人今天涂了太多他讨厌的香水,现在他的身上全都是那种味道。

    最后,在保安一脸的关切之下,林森像个老头,捂着自己颇为受伤的胃,朝着住处走去。

    从进门开始,他就一路将自己的鞋袜脱掉,长裤脱掉,他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直接将衬衣的扣子扯掉,将衣服扔在了浴室门前的垃圾桶里。

    地球是个圆,只要你走的足够远,总能回到最初的起始点。

    姜烨再次见到林森,是一个月后,在一家格调优雅的咖啡馆,不过他们谈的事不太优雅。

    是林森的离婚案。

    林森看起来有些憔悴,尽管他的衣服整洁,昂贵,头发也梳的一丝不苟,脸上的笑容彬彬有礼。

    这应该是他那个前妻对他的要求,近来他上镜的次数较多,张宛不想让人们觉得她曾经嫁给了一个邋遢不修边幅,最后还背叛她的男人。

    唱歌

    林森这段时间被记者追的很惨,娱乐圈大亨的作家女婿出轨,被女方当场捉奸,这本来就是一件能够吊起人们八卦心的事,更何况圈子里从来不缺附庸权贵,推波助澜的狗仔与记者。

    一个月来,每天总能在报纸头条上看到林森气质温和的照片和惊悚的文字。

    “你可以不同意的,毕竟她手里没有切实的证据。”作为夫妻之中另一方的律师,姜烨委婉的给他建议。

    “不,把她想要的都给她。”他没有一点挣扎与推诿,果断的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姜烨看着痛快签字的林森皱眉,他记得上一世他与张宛的离婚案可是闹得沸沸扬扬,即使他在国外,都知道有新一代渣男林森这号人。

    签完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林森的表情有些复杂,他说,“签完就结束了吗?”

    姜烨观察着林森的表情,他既没有得到自由的欣喜,也没有痛失家庭的懊悔。

    林森被他看的有些不自在,又习惯的去摸口袋,这次却什么也没有掏出来,他的手有些不自在的端起已经凉了的咖啡,喝了一口,觉得苦,脸皱了皱,又恢复一脸温和的模样。

    “嗯,都结束了,你名下的那套房子,她说如果你想住,可以继续住。”姜烨的声音有些冷淡,林森复杂的表情变换成了诧异,抬眼看着他,不说话。不知道是因为张宛还给他留了一丝余地,还是对他的语气敏感。

    “你净身出户,总要有个去的地方。”姜烨调整了一下语气,他不应该对林森冷嘲热讽,就算他无家可归,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不,我准备离开了,我还有一笔稿费月底结算,我准备离开这个城市。”他说话的时候,隔着玻璃窗,看着拥挤的街道,浑身散发着一种与世隔绝的孤独感。

    就是不知道是他抛弃了整个世界,还是整个世界抛弃了他。姜烨觉得前者的可能大些。

    “记得你之前说过,有一个地方酒不错。”他的孤独感好像会传染,姜烨的心因为凉掉的咖啡,也觉得孤独起来,或许应该去喝个酒

    “嗯,最近太忙,总是没有空闲的时间。”听到姜烨的提议,他一怔,笑起来,眼睛亮晶晶的,像突然找到了一颗糖的孩子。

    那是一个隐秘在南城古老街道中,比较低调的一家酒吧,工业风的装修风格,散发着年代感与古朴风。

    昨天。酒吧的名字很文艺,又深刻,很符合林森这样的文艺青年。

    我们总会在某一天,某一个时间,某一个地点发现对的事,发现对的人。

    林森与这个‘昨天’肯定也是这样,想他在一个风高月黑的晚上,可能是写稿遇到了瓶颈,可能是与自己美丽性感的妻子生活不太和谐。

    他想找一个地方,一个能容纳他的地方,他游走于繁华的街道,打开了数不清的门,最终进到了这里,能容纳他的地方。这是姜烨看到这个酒吧的时候,突然想到的场景。

    上一世的时候,林森也曾说过这个酒吧,为了回馈他的出手搭救之情,他决定请姜烨这个刚从国外回来的人去喝酒,不过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不了了之。

    虽然酒是万恶之源,但在某些时候,林森觉得它特别好。

    酒吧不大,感觉不错,角落里,吧台上还摆放着花。是真的鲜花。

    因为像是随机播放的流行歌单,会的人会拿着空酒瓶当话筒,站在桌子上吼两句。

    大家一起给他鼓掌。

    “你会唱歌吗?”林森喝了一杯店里的招牌酒,昨天。

    为昨天喝昨天的酒。

    酒味入口微甜,接下来便是无尽的苦涩,苦涩在舌尖汇成一条让你恋恋不舍的线,仿佛抓住它,就能重新回到昨天。

    仿佛是酒给了他勇气,没有得到回应,他凑近,在耳边又重复了一遍,“你会唱歌吗?”

    在你眼里,在你的心里,春风沉醉……

    声音不是特别的清朗,甚至有一些沙哑,林森听的很开心,笑的时候脸红红的,姜烨想他一定是又醉了。

    因为姜烨的眼前出现了很多个林森,他们围成了一堵墙,将他围在了中央。如果不是林森醉了,他怎么会分~身术。上一世,林森替他挡枪时候,林森这个名字就成了他的梦魇。

    “你唱这首歌的时候在想谁?”林森的声音像个顽皮的孩子,钻进了姜烨的耳朵里,一跳一跳,不肯停下来让他连成完整的句子。

    “你在想谁?”

    酒能给人勇气,林森就是借着酒给的勇气,他才敢这么肆无忌惮的离姜烨这么近,以一副秀色可餐的样子。

    姜烨不喜欢女人。从他青春期到来之前,他就很

    分卷阅读2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