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个姑娘 作者:你若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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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脑袋,哪里学来的你!
“只有亲近的人,才可以亲,知道吗!”黎芦觉得这个安全教育课有必要好好给她上上,她这幅模样让别人看了去,还指不定要被怎么样。
“我跟阿姐就是最亲近的人!谁也没有我跟你亲!”说霍香聪明吧,她经常痴痴的,说她傻吧,她好像又挺明白的,她观察过了,阿姐身边没有别人,就只有她。
黎芦被她缠不过,只好让她又舔了一下才罢。她在心里安慰自己,算了,就当吃过饭被抹布擦了一下好了。何况,这抹布的质地也不差。
第11章 亲近的人
黎芦一直有午睡的习惯。
她想让霍香回店里去,又不太放心她一个人,怕又闯了什么祸。想了想挪挪身子,拍拍身下那张小小的病床,让她爬上来跟自己一块儿睡。
霍香脱了外套和鞋,挨着她躺着,好在两个人都偏瘦,床虽小,挤挤也还行。
霍香睡不着,跟黎芦咬耳朵,“阿姐,你还有亲近的人吗?”
久久没有得到阿姐的回应。
黎芦陷入沉思,她还有亲近的人吗?
她本来也同别人一样,是有很多亲近的人的。向家里人摊牌出柜那天,家里人跟她决裂,她再也不能回到那个家里。
至少有好几年没有回去了吧。
想家吗?本来她在家里也就是个无足轻重的人,家里重男轻女,她的价值大概就是嫁出去,得了彩礼好给兄弟娶亲吧。
那些恶毒的话语如同刀子一样,割碎了她的心。像她这样的变态,在亲友之中已经形同过街老鼠,所有人都恨不得跟她划清界限,她又何必再往跟前凑呢。
太久了,出柜的情景她已经记忆模糊。只知道后来无事看《红楼梦》,看到贾父打贾宝玉的那一段,感同身受。宝玉挨了打,被打得皮开肉绽,一堆儿的亲戚围着他哭,“改了罢!你都改了罢!”
喜欢同性,是能改的么,好比一个左撇子,打一打,能改成右撇子吗?
再后来,那个让她宁愿皮开肉绽,宁愿住地下室啃馒头,也要保护的人,她最亲近的人,也离开她了!她再也没有家了。
她永远记得那一天,她从别人口中得知,说了要等她回来的女友,跟别人结婚了。那一天,多疼啊!她居然在那一天得了急性阑尾炎,疼得想在地上打滚。
她一个人叫了救护车去医院,一个人在手术单上签字,手术室的灯光很白,打麻醉的那一瞬间,她突然有了一种解脱感。
最终还是要把这时不时疼上一疼的阑尾割掉了!
最终她爱到骨子里的人,还是不要她了!
也好,这下,她再也不用担心她们的未来。反正,也没有未来了。
霍香怀疑她是不是睡着了,又轻轻推推她的手臂,“阿姐?”
黎芦冷笑道,“以前有一个。”
“阿姐亲她吗?”
“亲。”
霍香转过身来,抱住她一只胳膊,像听睡前故事一般,“那后来呢?”
“后来啊,我努力挣钱,她呢,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了。”
“她会来看阿姐吗?”
“不会。”当年那个人还没结婚的时候都没去看过她几次,现在当妈了,就更不太可能了。以前不懂,现在慢慢明白了,多大的热情也经不住慢慢地消磨。
“那阿姐会去看她吗?”
“不去!”黎芦说得斩钉截铁,她这人就这脾气,喜欢你的时候,把你当一块宝,不爱了,什么藕断丝连旧情难忘,她字典里根本就没有这种词。“小屁孩问这么多做什么,还不快闭上眼睛睡觉!”黎芦被她问得不耐烦了,拍了她一下。
不一会儿,枕边就传来霍香轻轻的呼噜声。这孩子今天也累坏了,来回给她跑腿拿东西。黎芦有点儿羡慕她,落枕就能睡着,怎么睡眠质量这么好!
想起了往事,心情不可避免有些低落。
如果问她,早知道那段恋情不可靠,还会同家里闹得这么决绝吗?
也许不会那么激烈吧,但黎芦也不后悔。
人的一生总要经历两次断奶。一次生理上的,把自己和母亲分离开,从此有了自我的意识;另一次是精神上的,把自己从原生家庭中分离开,从此开始了真正独立的生活。
坚持自己的性取向,也是独立生活的一部分而已。
黎芦余光瞥到门口探头探脑的小王医生,小声叫他,“小王,帮我把我那件衣服拿过来,给她盖一下。”
“你那衣服太薄了,我去找个干净的小被子给她吧。”
“也行,谢了。”
小王替她们盖了被子,想说点什么,可黎芦也开始闭目养神。他动动嘴,终究没说什么,没想到,在这么个小地方,也有同类,着实让人心生安慰。
女孩睡得傻乎乎地贴着她的手臂,陪伴她打点滴。
黎芦觉得当初给她取名霍香,真是恰如其分,香香的,软软的,甜甜蜜蜜的黏糊着自己,她用那只没挂针的手把年轻女孩搂进来一点,感叹温香软玉这个词,造得真好。入手的皮肤,仿佛是光滑的缎子,洒在耳畔的呼吸像带着某种蛊一般,黎芦也渐渐睡了。
第12章 吃酒去
平时很少打针吃药的好处,这时候体现了出来。
除了小王医生开的几盒感冒药,黎芦还天天给自己熬一大锅浓姜汤,逼着霍香也跟着喝两碗,没过两天,这阵子风寒基本也算过去了。
中午她早早地把店关门,今天是李娭毑孙子的周岁酒。地方小,人情可不少。黎芦知道这些人情份子钱送出去,像她这种既不结婚又没儿没女的,几乎没机会收回来,说不心疼那是假的。但她一个外乡人要在这里做生意,要想站稳脚跟,也不得不入乡随俗。
她将霍香好好打扮了一番,带着她一起去,一份份子钱两个人吃,怎么也得吃个回本。天气好,路又近,黎芦没有骑电动车,拉着霍香走路过去。
霍香显得很兴奋,平时白天黎芦怕她给自己惹麻烦,很多时候都让她待在店里,帮忙打下手或者直接丢了电脑给她玩游戏,晚上除了偶尔吃撑,会到附近散散步,基本上就在家看电视了,两个人一起出来的时候还真不多。
“阿姐,快看,鸭子!”
黎芦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前面摇摇晃晃朝她们走来的几只,哪里是鸭子啊,分明是几只呆头鹅,“不是鸭子,这是鹅!”
“鹅是白色的!”霍香很坚持,“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哟,还会背诗呢!
黎芦更加坚信,霍香以前一定是个大学生,连鹅都不认识。
“其实也有灰色的,杂毛的。”黎芦解释道。
霍香很好奇,任由那几只鹅朝她走近,想好好研究一下。不料,那鹅也就长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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