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攻]登天 作者:笨笨8368
分卷阅读10
[主攻]登天 作者:笨笨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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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拒绝呢?除非,他愿意见他死。
他只能屈服,为颜似玉尽自己所能,越陷越深,万劫不复。
颜似玉没有留温良住宿,他还记着他之前说起了温文,小作敲打。
所以,唯一一个能与他过夜的男人也离开了。
看着夕阳一点一点往下沉,颜似玉理了理自己稍有凌乱的衣裙,轻叹一口气,往后宫去了。
那里面还有他愚蠢的母亲。
人一旦离开母体,就不再是母亲腹中不依存不得活的附属品。两颗心脏,里面装着的人和事可以截然相反,却包裹着相似的皮囊。
太贵妃,颜似玉和颜如花的生母,一个在丈夫死后生无可恋的女人。
颜似玉看不起她的懦弱无争,可每当注视着她那张被时光忽略的美艳的面孔,他都忍不住想到代替他早早离开人世的双胞胎姐姐。
如花,似玉。
他从未温润如玉,她也没有机会经历过花开的美好。
如果一切已无法改变,他愿意做出一些补偿,在母亲面前无声忏悔。哪怕永远不会有人明白,这仅剩的温柔。
温温和气袭龙斿,薄晚轻云忽便收。
杀手所持之剑,多以快狠奇诡著称,而温和的剑,在快狠之外,更多一丝**的柔。
这柔,柔了剑锋,好端端的高妙剑法因这一丝温柔,终究少了一分毒辣。
即使如此,天下第一杀手终究是天下第一杀手。
柏青云勉力拨开四剑,终于被一剑刺中腿部关节,整个人无力地跌在地上,地上立刻多了一片浅浅的红。他身上已深深浅浅落了十几个伤口,衣裳浸透鲜血都黏在身上,动一下都是剥皮般的疼。
可他依然在逃,逃到今日,再不能逃,他已经迟钝的大脑仍想着逃。
他不在乎自己能不能活,他只希望能用寥寥无几的时间把消息传给自己的主子:
温和叛了!
你没有机会把消息传出去的。温良白衣如雪,鲜血从长剑的放血槽滴滴点点落在地上,明亮如星辰的眸子微微垂着,似乎也不忍见如此高义之人死于非命。
温温和气袭龙斿,薄晚轻云忽便收。
柏青云在长佩杀手中排名第三,擅长轻功身法,武功专走偏门,长佩四杀手中唯有他最胆小懒散,温和也是直到生死关头才有机会见识到他的韧劲。
柏青云瘫倒在地,大量失血让他脸色发青,早在几个时辰前他重伤的手臂已经无法很好地控制武器,带在身上反而影响速度,所以他几乎没有在身上留武器,仅有的十几枚暗器也都放了出去,现在可以说是身无寸铁:兵符,是你偷的?
他随时有可能失血而死,温和没有必要再骗他,神色复杂道:我帮了那人一点小忙。
正是那日他临时决定帮那人偷兵符,才会冲动之下露出破绽,被当值的柏青云发现。
哈哈,哈,哈,柏青云深深后悔自己到现在才想明白他那日的异常,笑得毫无半点欢愉之情,更像是垂死的喘息,可怜你那二哥,要为你赔上一条性命。
你不用再动摇我,我既然这样做了,就想过后果。温和这样说,真假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这时柏青云能抬起头就会发现,第一杀手的表情是多么迷茫,就像一个天真的大孩子。
他已杀了很多人,握剑的手染满鲜血也不会打滑,却很少在自己的决定下杀一个人,因为他不好杀。就算有人偷了他的酒钱,占了他包下的花魁娘子,抢了他的马匹,他最多也就笑笑忘了。这些他都不在乎,而他真正在乎的东西,没有人能侵犯。
柏青云没有抬头看温和,他只是绝望地看着自己的血一点点一点流进泥土,心中什么都没有想,口中的话语却像本能一样吐出来:我是从小被殿下收养的孤儿,到死了,也没什么牵挂。只求你,放那人一条生路。
温和奇道:那人?
一个杀手,也是我的师傅。柏青云的声音越来越无力,他的武艺未必比你差,但他年纪太大了,干我们这一行,一旦上了年纪,再好的技术也没用。偏偏,他不服老。我还曾想着,给他养老,现在看来
温和听着他的呼吸渐渐微弱,直到消失。
他没有直接走开,而是先站在远处用三棱刺刺穿了柏青云的脖子,再走近给尸体浇上从附近镇子买来的菜油,一把火烧了。
要完全把一个人烧成灰,光用菜油是不够的,人体内虽然也有油脂,但到最后总会剩下一些烧焦的配饰骨头之类的东西。
温和不敢留下首尾,就地挖个坑把这些东西全埋了。好在柏青云到最后是完全放弃了抵抗,除了骨头和发簪之外没有烧不掉的东西,都不难处理。
温良曾对温和说起过对长佩宫中有一位绝顶杀手,温良立刻就从那人联想到了这位高手。虽然柏青云武功不济,但他的暗杀技术确实远胜自己。
温和长叹一口气,明明没花多少力气,却打从心底觉得累。
柏青云在四杀手中是最没上进心的一个,也是和他关系最好的一个。从柏青云身上,温和能感觉到强烈的生机,这个年轻人和他一样,杀人是为了生,甚至比他对生的定义更加明确。
柏青云的生,是他的师傅吧。
温和居然有点羡慕他,或者说羡慕他的师傅,这样被一个人记挂着。
而他,大哥死了,三哥成了敌人,二哥怕会被自己连累,处境艰难。
也许他也应该找一个人记挂,到死的时候,说出这样一段叫人羡慕的遗言。
温和这样想着,脑海中首先出现的居然是一张俗艳的脸颜如花!
他使劲晃晃脑袋,把这诡异的联想晃出去,虽然殿下一幅弱不禁风的模样,实际上武功比他还高,心机更是深沉,哪里需要他记挂?
可是,殿下其实很寂寞吧。一个女人这样苦苦支撑,如何能不让人心生怜惜。
温和把埋有柏青云遗体的坑踩实,再次深深叹一口气,大哥真是那个可恨又可怜的傻女人杀的吗?
他帮人偷兵符时想的,只是阻止一场兵祸,这是大义;如今如何面对殿下和二哥,却是私情了。
更难以解决的是,兵符真的丢了。
偷兵符那人发觉温和并非真的背叛颜如花后,就把兵符托付给了别人。温和杀了无数皇上一派的官员,居然丝毫没有发现兵符的踪迹。
万一兵符真的落入陛下手中,殿下可就危险了。
因此温和不得不停止对大哥死因的追查,全力寻找兵符。无论大哥是不是殿下杀的,只为了二哥他也必须先找到至关重要的兵符。
至于柏青云之死,长佩这么多敌人,要猜疑到温和身上真不容易。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千竺和晚华的长评,立刻有动力更文了!
还是决定签约,虽然收益不是很高,但是晋江的读者太有爱了,舍不得离开呢
感谢晚华大人的修文
☆、第 12 章
温和早已寻过一遍兵符,思索几遍都没有丝毫头绪,加上此次还未真正办事就不得不杀了杀手里与自己关系最好的柏青云,心里头堵得慌。
他坐在马上也不执缰绳,握着一株白色迎春花发呆,反正兵符的下落没有头绪,马儿带他到哪就去哪找吧,总走不出淮南境内。
喂,那呆子,你手里是什么花?
正走着,忽听身后有女声叫喊,清亮悦耳,倒令温和头脑一清。
他控制马儿转过身,见是个小麦肤色的劲装少女,腰间别一把弯刀,牵马的姿势和一身装束,竟是江湖老手的模样。
女子行走江湖多有不便,自古穷文富武,大户人家更不会轻易让女儿抛头露面,便是偶尔有一两位女侠,也多半生得丑如男子。眼前的女子虽然在时下人看来肤色太黑,但五官艳丽,明眸皓齿,实是草莽中难得的美人。
温和喜欢美人,看见美人就高兴。死在他手底下的人太多太多,江湖上遇见的美人又太少太少,所以他几乎是立刻把柏青云抛之脑后,两根手指拈住花枝摇头晃脑道:花,就是花,白白小小的鲜花。
那女子也是老江湖,听他言语轻薄,啐他一口,骂道:小白脸,现在倒不呆了,找死!
温和瞧她有趣,嘴上愈发不把门:原来你也知道我脸白,你且仔细瞧瞧是这花白还是我的脸白?
当然是花白。那女子遇上无赖也不怕,伸手拔出腰间弯刀,一双美目上下打量着温和,似乎在琢磨从哪下刀。
喂喂喂,明明是你先**我,现在拔什么刀子?温和连只手遮天的襄安公主都不怕,此时倒是怕了这个顶多有点武艺的大姑娘,一边连连摆手,一边十二万分冤屈道,本大仙乃是由这白迎春花得道而成,怎会花比脸白,明明是一般白!
那女子瞧他面如冠玉、白衣负剑,似是名门子弟,主动出言本有相交的意思,没想到此人金玉其外,说话却轻浮孟浪,偏偏自己还觉得他这样俊俏得很,瞪着眼羞恼道:少胡说八道!
其实温和一向以风流而不下流自居,今日也是愁过了头,存心闹一闹把烦心事都抛于脑后。他挥舞着手上的白迎春,一本正经道:姑娘莫要不信,白迎春百年难得一见,本就是天生灵骨,修炼成精也比寻常俗物容易百倍。
那女子到底年轻,看他郑重其事的样子,忍不住扑哧一笑,带着点儿炫耀本事的口气道:那还请大仙告诉小女子,你习的是什么仙法儿,竟穿京城景秀坊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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