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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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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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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钝,眼睛渐渐地闭住了。我把下巴放在他角上,无可奈何地哀求他:“是今天吗?非得今天吗?”他眨了眨眼睛。我就一直这么抱着他,不间断地叫他两声,他听见了就睁一下眼睛,告诉我他还未死去。

    阳光从山头流转过去的时候,他支持不住了。我发现他的腹腔不再活动,四肢完全瘫软下来,松垮垮地铺在地上。我又叫了一声,这回他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他走了。

    临近傍晚的时候,从很远的地方刮起了风,还没黄透的树叶如潮水般从那儿涌来。我没有试着把他从死亡中叫醒,没有流眼泪,他在我怀里一点点冷了下去,我坐着,抱着他,看着死去的树叶打在他死去的躯壳上,我知道该把他埋葬掉,然后彻底离开这儿,忘记这里的一切,继续生活下去,直到有什么人把我也埋葬掉。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我还是站了起来,到屋后找来一柄铁锹,在大树边掘起了坑。掘到一半的时候,我看了看他,继而把目光调回锹头。就在此时,巨大的悲痛才如陨石般迎面压来,让我丧失了气力,让我认识到自己没法独自面对这一切。我丢下铁锹,朝山下的电话亭飞奔而去。奔跑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试着哭出来,可是天气太热了,眼泪还没出来就被太阳烤乾了。

    在电话亭里,我从裤袋里找出两枚硬币,拨通了电话。动物保护所前台是一个女见习生,小心翼翼地问我要什么帮忙。那是我上山这么多天来头一次听见人的声音,所以她问我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哭了出来。她吓了一大跳,惊慌失措地说:“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快别哭了呀!”我还是说不来话,狠命地哭着。她没挂电话,静静地等我哭完。

    “我找杨经理。”我抽抽嗒嗒地说。

    她迟疑了一会,“你是说所长?”

    “我管他当了什么!”我嚷嚷着说,“总之我要找他!”

    她二话不说就把线切了过去。

    所长慢悠悠地接起电话,问我是什么来头。我停止了哭泣,语无伦次地说:“你记得,很多年轻,有个男人,说家里进了头鹿,要把它赶出去….吗?”

    “你是….?”

    “鹿死了,你得赶快来一趟,我们在山上。”说到这儿我又开始抽噎了。

    最后他还是答应了。“就再信你一回,这是最后一次!”他警告说,“我告诉你哇,110只有三个数字,拨起来很快的!”

    “不会再骗、骗你了,”我小声说,“这回你还会开大卡车过来么?”

    他哼哼哧哧吐了口气,咯地就把电话给挂了。

    太阳西沉的时候,我蹲在电话亭外面,看见一辆卡车开了过来。我一天没吃东西,饿得头晕眼花,还是跳起来,连滚带爬跑到公路中央冲他们挥手。卡车猛地在我胸前刹住了,所长气冲冲地从副驾驶座跳下来,大喊道:“看见你啦!你想死么?鹿在哪儿?”我指了指山上。

    他说山顶的泥土太松散,不适于埋东西。我们就把鹿拖到山腰埋葬了。干完活后,我不知该怎么感谢他才好,就紧紧地抱住了他。他局促地推开我,挠了挠头,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惊喜地说;“你等着,我有样东西给你,你等着呀!”

    他把我们撂在半山腰,独自跑下山去。过了一会,他又回来了,腋下夹了块木板。“我觉得,总得搞块墓碑什么的,”他又抓了抓脑袋,“你要吗?不过你得想好了再写,只带了一块。”

    我没想太多,就用小刀在上面写好了。

    “快乐就是我们在一起——永远都爱你的大石。”

    之后我搬走了。

    这样过去了很多年。

    过该过的生活。

    做该做的事儿。

    说不想说的话。

    见必须见的人。

    忘记不该忘记的人。

    急风骤雨的变故化作了一记水漂。

    所以,一切都未有丝毫改变。

    如果可以重来,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我又回来了。

    山上的墓冢还好好的,墓碑上写着:

    “the people who think they bsp;fabsp;the bad side of the&y have already&royed the good one.

    the people ;ually are someo like us.”

    我脑袋里转了一转,掏出手机,打给了动物保护所。对方在电话那头缄默不言,只等我开口。我劈头就问:“你把土堆怎么了?”过了半天,姓秦的声音说:“你下山看看。”我挂下电话,只觉得头皮发麻,提脚就往山下走。

    近二十年光景,又回到这样一个黄昏,弯曲的环山公路,镀了金的硕大的落日,跟梢的兽的脚步声,地平线上挺出同样一对鹿角,突兀而凶煞的,浸泡在漂了红的金光里,向我逼近。

    我尖叫,像一只掐断了头的苍蝇,在公路上横冲直撞。“李三你别来找我啦!”我抱着脑袋,扭头向它吐了口唾沫,“你都死多久了还回来!”

    那天晚上回去的计程车是空的。

    我让李三进了屋,姓秦的举着棒球棍,在门后静静等待。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人打晕过去,用麻袋装着丢进了后备箱。事情办得很干净,就是多花了点时间。我们让他在水族馆里呆了一段日子,直到我结婚前夜,才像冻大马哈鱼一样一点点把他冻死,而后大卸八块,分装在几只冰箱里,就像储藏冻肉那样。

    之后的五年很太平,没有人找上门来,李三如同一颗坠入汪洋的石块,很快就被遗忘了。因而很快的,我们厌倦了那些残破的碎肉,姓秦的将它们丢进火炉。跳动的火苗中,死去的血和肉活了过来,又很快死去了。我想我深爱着李三,所以才把骨灰带到山上,在小柴房里同它独处了一段日子。最后姓秦的还是忍不住了,他扛着木块,到山上来看我们。埋葬时他说:“鹿男它就个彩色的梦幻大泡泡,我们把它给捅破了。”我问:“你会杀我吗?”他想了想,说:“你会杀我吗?”

    ………

    鹿突然就不追了,他站在那儿,恨恨地看着我。我也看着他。这时总该发生点什么,不然对他来说,可就不好玩了。于是,手机又响了。电话那头姓秦的说;“摸摸你的口袋。”

    我摸了把口袋,里头有一把枪。

    鹿笑了,他背后的电话亭里,姓秦的拿着话筒,也在笑。

    我俯下身去,被一股力道压迫着,喘不过气来。鹿一知半解地瞧了半天,又别起了蹄子。我后退两步,把抢塞进嘴里,过了好一会,又取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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