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4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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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给我们老板,让他盯紧我。回到公司头一天,老板就把我叫上楼去,同我进行了一番促膝长谈。
下楼之后,两个实习生就闯进我的小格子,把东西全搬走了。李三办公室的门大开着,与此同时,他正呆若木鸡地缩在墙角,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桌子被挪到一边,而空出来的地方摆了一张新的桌子,上面放了新配置的水果电脑、咖啡机、笔筒、烟盒、烟灰缸、文件夹、我常用于涂抹太阳穴的风精油和两罐百忧解。
搬离工作在前所未有的效率下很快完成了。我一手抱着靠枕,一手拎着抱枕,走进办公室。李三守着他面积锐减的小小领地,正吸着烟。我怯怯地朝那儿看了一眼,他像羽化登仙的道长,在一片云雾缭绕之中眯着眼与我对视。打我进门那刻起到我坐下,整个过程在我看来,都不是以自身完成的。他锐利的目光如同两把匕首直接把我射进了座椅。
我诚惶诚恐地冲他笑了一下,打开电脑开始工作。他转过转椅,直接躺在了上面。整整一个下午,他什么也没做,就这么绞着双臂,肆无忌惮地端详我,仿佛能从我身上掘出什么改变命运的灵感。起先的两个钟头里,我还能写出点东西,到了后来,我一个字也敲不出来了。我像毒气室里的死囚一般,汗毛倒竖,两股颤颤,左手惴惴不安地拖动鼠标,右手放在领口上,孜孜不倦地解纽扣扣纽扣,扣纽扣再解钮扣。
五点半,漫长的施刑结束了。我急不可耐的摁掉屏幕。在两盏炙热的日光灯下,黑掉的屏幕上反出了我的尊容:一张被汗水浸透的《彷徨》。这时,李三蓦地冷笑了一声,徒然从座位上跳起来,抓着公文包夺门而出。
从此之后,我便如乌云罩顶惶惶不可终日。我每天都给老板发一封邮件,恳求他能让我搬回去。他婉言拒绝了,因为大老板说,让他和李三一块儿盯着我。我依旧坚持不懈每天发一封邮件,乞求他让我脱离苦海。起初他还能在百忙中费电心思,变换一下回信中的语言:“尽量去适应好吗?”“你也要理解我们的苦楚啊”“电脑还用得习惯么?不然帮你把系统重装一下”。接下来他失去了耐心,直接把上一封邮件的内容粘到下一封。再后来,就成了系统回复“请自行处理,谢谢。”最后,他无情地把我屏蔽了。愤恨之下,我打开新文档,咬牙切齿地写道:你是契丹人,你们都是契丹人....
既然求人未果,那么就与魔鬼和谐共处好了。
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我像对待祖师爷爷一样千方百计讨好他。咖啡煮两人份,吸烟时总多拿一支分给他,一同出入办公室时,我都抢在前头为他开门,他一脱下外套,我就双手捧着送进橱柜。对于我做的种种,友善也好,谄媚也罢,他一概不领情。我为他毫无保留地倾尽一切:我遗失在娘胎里的脸皮和自尊,我从来与“快乐”两字不沾边的英容笑貌,我那很容易就跟大地亲上的瘦骨嶙峋的膝盖,以及苦练多年却拙劣依旧的花言巧语。——对待这所有的一切,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掏两下耳朵,然后取出他尊贵的小手指,朝指尖悠悠的吹一口气。他轻慢无比的态度无非是想告诉我:你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坨屎。
然而,身为一个善于变通的人,我从他优雅的挖耳屎动作上再次找到了突破口。每次干与屎有关的事,我都会对他盛情相邀:“我要擤鼻涕了,你也一起么?诺,纸巾在此。”“我要掏耳朵了,你要一起么?这东西好使。”“我要去蹲坑了,你去不去?我们可以像高中女生一样撅着屁股聊天。”
不过,在此,我忽略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李三患有间歇性狂暴症。因此,在享完一时的口舌之快后,我很快遭到了报应。比如说,他会把滚烫的茶水泼在我的键盘上,或是毫不犹豫地抄起两层文件夹,痛击我的脑袋。但因为有错在先,我也不好说什么,大家都晓得他的脾气,所以他偶(经)尔(常)发泼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儿。我只能泪水涟涟地继续干活去了。
除此之外,李三正在写一本有暴力倾向的书。原来的书名颇有自我检讨的意味,叫《杀死公敌》,我搬进来之后,书名改作了《杀死大石》,书中凡是叫大石的人都会死于非命。李三是个小气的家伙,每每离开办公室,无论时间再短,都会先把文档锁好,生怕有人偷走他的劳动成果。而现在,当着我的面,他会故意开一份文档在屏幕上,然后一脸蔑笑地走出办公室。他知道我会过去一探究竟。我一次次告诫自己,绝对不能上他的圈套,但在好奇心的强大驱使下,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窜到电脑前,如铡刀下自暴自弃的冥想神龟一般,伸长了脖子,津津有味地探索他阴暗的小世界。
为了方便我两眼扫完,文档上只一两千来字,热情澎湃地叙述了杀死“大石”的整个过程,由于发自内心,这些文字张扬恣肆,念出来掷地有声,实乃暴力美学之大幸。随着我们之间的战火越燃越旺,这一两千字很快拓展到一万字,并且有走火入魔的趋势。
首先必须声明的是,从一定程度上讲,作家可以说是弱势群体,我们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嘴巴也很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在远离人群的地方默默码字。所以一旦碰上什么痛恨至极的人,我们只能在笔下杀死他们。这样,问题就来了:长此以往,人很容易陷入疯魔状态,会以为那个人真的死了。因此,当有一天在商场或是车站里碰见此人,我们很容易就吓得声色俱变了。
李三并没有这种困扰,因为一抬头就能看见我。我像守护天使那样一直呆在他身边,安安分分勤勤恳恳工作。早上我冲一大壶咖啡,吸半包烟,吃一颗百忧解。午餐后,我再冲一壶咖啡,吸两支烟,下午三点,吃一顿炸鸡柳,有时是两个甜甜圈,继而再吸三支烟,下班前吞一颗救心丸,活得好好的。
出于以牙还牙的心态,我在鹿男的故事里让李三给一辆“宅急便”卡车轧死了,不过考虑到此事有驳现实和整篇小说的基调,另外,很难说会有一些变态的读者会喜欢上这个人物,善良的我最后把它删去了。(^_^)
七月末,我和大老板通了视频。透过浩瀚无垠的电脑屏幕,我见到了久别的大老板和他身后神明般的柴犬像。他像老学究一样戴着那副圆片眼镜,衬衫领子一直扣到下巴底下,办公桌上空空如也,只放了一盒酸奶。他正襟危坐,一边严肃地挖酸奶一边向我问好。他问我写了多少,我回答说,不到四万字吧。他惊异地道:“才这么点?你是小日子过得□□逸了吧!”我瞄了眼杀气腾腾的李三,苦笑着说:“恰好相反。”我准备一肚子苦水想向他倾诉,他却就此打住了,以一种鼓舞人心斗志昂然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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