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器官都在,一样没少
将医院名字告诉女警后,于大章就站在档案室门口安静地等着。
李钧之前的话提醒了他。
去找已经发生过的案子。
只要和那家医院有关的,全找出来,然后找到其中的关联点。
既然在那家医院发生过那么多次遗弃案,局里肯定会有记录。
哪怕是案件撤销也会有相关记载。
撤案意味着未作出有罪判罚,因此不会有案底。
但是会保留该案的原始记录,主要用于内部参考和统计。
对此时的于大章来说,这些资料非常重要。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他眼看着一份份文件被女警堆在了档案室门口的台子上。
“好了,都找出来了。”
女警拍了拍手,额头微微冒汗,鬓角的头发也因为汗水粘连在了脸颊两侧。
“这么多?”于大章看着高高摞起的文件,心里有点发虚。
这要是都看完了,三天够吗?
“你说的那可是一家三甲医院啊。”女警给了他一个白眼:
“零九年那家医院就开始运营了,我把这五年的所有相关记录全给你找出来了。”
这姐们做事可够认真的……于大章觉得有必要搞好同志之间的关系。
“帮我填一下领取单,我很快就回来。”
女警还没答应,于大章已经没影了。
再回来的时候,他将两瓶饮料放在了台子上。
“真是麻烦你了。”于大章一边说着,一边在领取单上面签字:
“我会尽快归还的。”
他本来是想买奶茶的,奈何附近没有奶茶店,只能去超市买了两瓶饮料。
礼轻情意重,意思到了就行了。
女警见到饮料也没有多大反应,但行动说明一切。
“我帮你搬上去吧。”
“不用,你忙着。”于大章一个熊抱,将一摞子文件抱在怀里,转身离开。
回到支队,他将文件放到自己的办公桌上,引得周围同事纷纷侧目。
“大章,你要考研啊?”其中一名同事调侃道。
于大章知道他没有恶意,笑着回道:
“看看以前的案宗,学习一下。”
他还挺谦虚……周围人都被他逗乐了。
一个屡破大案的选手,居然找以前的案子看。
可别和我们说,你破案的本事都是从别人的案子里学来的。
见于大章一副认真的样子,大家也都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当他是无聊打发时间。
再加上他下午在走廊上的异常行为。
支队同事都认为他是心理压力过大,想找点事儿做。
于大章坐下后,先是看着桌上的文件发了会儿呆。
目测得有六七十份,其中一些记录就只有一张纸,被放在文件袋里。
不能挨个看,得先进行区分。
打定主意后,他先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
零九年的放在最下面,然后依次叠加。
为什么不铺开?
因为没那么大地方。
于大章的办公桌最多也就能平铺十份文件。
总不能把别人的办公桌也占了吧。
这个过程中,于大章发现零九年的案子最少,然后逐年增加。
去年一整年有十七起案子,而今年才七月末就发生了十九起。
这还不包括于大章刚刚处理完的那起。
案件逐年增加。
假设那家医院真有问题,导致这个结果的最大可能是……
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了!
为什么会这样?
两种可能:
1,他们做的事一直没被发现。
就是因为太顺了,所以才会胆子越来越大。
这就是惯性思维,也称为思维定式。
按照以往的经验,他们认为会一直顺利下去,没人会发现他们的罪行。2,有恃无恐。
有所依仗才会无所畏惧,毫无顾忌。
要说一家民营三甲医院没背景,那是不可能的事。
光靠有钱是建不起一家这么大规模的民营私立医院的。
既然时间越往后案子出现的频率越高,那就从最近的开始看起。
于大章平稳了一下情绪,然后将最上面文件袋里的资料拿出。
快速翻阅后,他拿起笔在本子上记录。
2014年6月28日,院方报案,一名五岁男孩被遗弃在儿科病房。
继续下一份文件。
2014年6月7日,院方报案,一名七岁女孩被遗弃在儿科病房。
光是上个月就有两个孩子被遗弃……于大章预感到不妙。
他已经开始为这些被遗弃的孩子们担忧了。
发生的频率过高,而且还都是儿科,明眼人一看就有问题,更何况于大章这样的刑警。
继续翻阅。
2014年5月9日,院方报案……
又是一起遗弃案。
拿起第四份文件时,于大章的手都有点抖了。
肯定会有人好奇,为什么没有别的案子?
比如,医疗纠纷。
因为于大章调来的都是刑事案件。
医疗纠纷绝大多数被定性为民事纠纷,不属于刑案范畴。
这么说吧,就算医院里发生打架斗殴,只要没导致轻伤以上的伤害,都不算刑案。
那算什么?
治安案件呗。
派出所民警就能处理。
那种案件的记录,在刑警队也查不到,归属派出所保存管理。
说句有点狂的话,不是刑案都上不了于大章的办公桌。
于大章打开第四份文件,再次翻阅起来。
还好,这次终于不是遗弃案了。
可上面的内容更让他感到意外。
2014年4月26日,患者家属报案,怀疑已经死亡的孩子被人动了手脚。
器官被摘走了?
于大章立刻冒出了这个想法。
四肢和五官不可能缺,那太明显了。
如果被动手脚,肯定是在身体内部。
不对。
如果发现孩子器官少了,这可是恶性案件,医院早就完蛋了。
也不会有后来的遗弃案。
毫无疑问,这个案子的性质肯定是刑事案件了。
疑似人为造成的非正常死亡,妥妥的刑案。
继续往下看去,接下来是刑侦人员的调查报告。
家属在孩子刚死亡不久发现了异常,当时就打了报警电话。
警员赶到后,对孩子尸体进行了表面检查。
没发现刀口之类的伤痕,更没有其他明显致命的外伤。
最后在家属的坚持下,将尸体送去了法医鉴定中心进行解剖。
结果孩子的器官都在,一样没少,视网膜也完好无损。
因为没有找到证据,这件案子就这样不了了之,孩子遗体也进行了火化。
处理这件案子的警员认为是家属悲伤过度,才会误以为孩子被人动了手脚。
看到最后,于大章有点发懵。
就算是悲伤过度导致的误判,那也得说明一下为什么觉得孩子有异常吧。
理由呢?
缺了一个环节啊!
就像是一个女人报案说:我觉得有人对我耍流氓。
你光觉得不行啊,你得说出对方的具体行为才行。
他是贴你了,还是蹭你了,还是拉你手了。
总得给出个理由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