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青梅竹马
“嘿嘿,唉。”
“?”
手里还攥着半瓶矿泉水的路遥扭头,满眼奇怪的看着张胖子:
“咋了?笑就笑呗,叹什么气?”
听到这话的张胖子用一种“忆往昔”的感怀语气微微摇头:
“想起来小时候了。我记得当初你还跟我说,你以后肯定娶她……”
“……???”
路遥有些懵:
“谁?”
“孙倩啊。”
“……谁娶孙倩?”
“你啊。”
“????”
看着路遥那满脸“你喝假酒了”的表情,张思远嗤笑了一声:
“别不认账啊,就小学的时候,你送她书签那次,我问你是不是喜欢孙倩,你点头说喜欢,还说以后肯定娶她。”
“我的发?”
路遥更懵了。
有这回事?
自己怎么一点印象都没了?
“我亲口跟你说的?”
“可不……算了算了,哥们也懒得戳破你。不过你得明白啊,人家都去美国了,你俩隔这么远,也不现实。”
“……”
一时间,路遥竟然无言以对。
孙倩漂亮么?
坦白地讲,很漂亮。
但这种漂亮不是现在,而是活在他记忆里的那个青梅竹马,“她”很漂亮。
小学的时候懵懵懂懂,他确实对孙倩有过好感。不过那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结果现在这胖子拿着这事在这碎碎念,还用一种“你别痴心妄想”的模样看着自己,路遥顿时有种给他一b兜的冲动。
无奈摇头,他也不吭声,仰头把瓶子里的矿泉水喝光后说道:
“我回家洗个澡去,你跟我一起?”
“走。”
……
张思远经常来路遥家,说是自己家也不稀奇。
等路遥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就瞧见他正葛优瘫在沙发上,怀里还捧着一把上面满是贴纸与岁月斑驳痕迹的吉他在摆弄。
“来,搜,搜……搜吸来搜……”
随着张胖子的碎碎念,手指拨弄琴弦,有些生疏的弹奏出了一段旋律。
听的路遥直接翻了个白眼,走到他身边,抓起了吉他后,都没带肩带,用胳膊一夹,手指拨弄中,一段旋律响起。
是周杰仑的《晴天》。
弹奏完,他还随便来了两下扫弦。
“你们俩吃水果。”
陈爱华从厨房里端出来了一个水果盘,看着儿子光膀子穿着大裤衩在那弹吉他的模样,也没什么意外,反倒是看向了张思远:
“小远,吉他怎么弹你都快忘光了吧?”
“对啊。”
张思远点点头,从路遥怀里抢走了吉他后,继续在那摆弄:
“就记得哆来咪,还有一些简单的歌,其他怎么弹都忘了。”
“那你跟遥遥复习复习,当初你俩一起学的时候,你可比遥遥弹得好。这男孩子啊,到了大学,会弹吉他很吃香的,你带着吉他往女生宿舍下面一站,给喜欢的女孩弹首歌,多浪漫啊。帅得很~”
“……”
“……”
陈女士话音刚落,就看到俩孩子用一种“便秘”似的目光望着自己。
路遥无语的说道:
“妈,这都啥年代了,谁还用这么土的办法追女孩啊?又土又烂俗。”
他说话,张思远就点头,显然同样认同。
谁知陈女士闻言后不仅没有自省,反倒用一种可惜的语气摇摇头:
“是吗?……可惜了,现在的女孩子可真不懂浪漫。”
“姨,路叔当初追您的手段放到现在,您肯定躲着他走。太尬了……”
“胡说,你路叔当时在我们单位门口弹吉他的时候,你知道多少车管所里的大姐喜欢他?”
眼看着俩人开始掰扯,路遥是真听不下去了,赶紧回屋换衣服去。
再听下去,“当初”有没有自己都不一定了。
换了一身寻常打扮,跟老妈打了个招呼后,俩人一起出了门。
走出了单元门,张思远就直奔电动车棚。
路遥见状,也没掏x6钥匙的打算,直接跟了上去。
毕竟不是自己的车,公车私用这种事情,徐若初或许不会介意,但总是不好的。
于是,胖子在前,他在后,俩人骑着一辆小龟直奔饭店。
还别说,自从初中毕业后,路遥也没怎么去过学校门口的那几家小炒店。
但七块一碗的鱼香肉丝盖饭的味道,在看到学校大门的影子后,便开始在记忆里翻滚。
“啧。”
暂时停车,张思远看着初中校门口这一排门市房,脸上有些感慨:
“感觉没什么变化啊。”
“嗯。”
路遥微微点头,环目看去,往距离学校门口有些距离,被学生们称作“后街”的方向一指:
“就去那几家小炒店呗?”
“嗯,就去那家煲仔饭吧,我记得孙倩喜欢吃他家。”
“好。”
俩人又骑着电动车往后街走。
这边有一家煲仔饭,当时大家都特别喜欢来这吃。
而等到了地方后,路遥刚给孙倩发完位置短信,张思远就拍了一下路遥肩膀:
“走,买个彩票去。”
“……”
路遥嘴角一抽,看着那已经超出学校直线距离200米的彩票站,无语的说道:
“你不会真信两块钱能中五百万吧?”
“从概率上,是有可能的。搏一搏……”
张胖子一边说,一边拍了一把自己的小龟:
“单车变摩托!”
“……”
路遥无语,毕竟前世关于彩票的记忆可尽是一些懊糟事情。
但……两块而已,也不多。
并且,张胖子买彩票算是一种“职业病”,前世的他基本上也是隔三差五就买点,平常一掏兜,兜里总会有张彩票劵。俩人进了彩票站,张胖子就掏出了十块:
“五注随机。”
老板打票的功夫,他一回头,见路遥没动,便催促道:
“赶紧啊。”
“……”
路遥无语摇头:
“我不买。”
“你赶紧……老板,按照我这五注,再来五注。掏钱!”
“……”
看着张胖子伸过来的手,以及老板那生怕这俩人反悔的手速,路遥无奈,从兜里拿出了十块钱递了过去。
而从彩票站出来后,张胖子捏着手里的彩票说道:
“我有预感,咱俩这次肯定能中五百万!你看我对你多好,发财都不忘拉着你!”
可路遥的心里却在心疼自己这死的不明不白的十块钱。
至于中奖?
可别逗了。
有些事情,不说,大家都懂。
而刚出来,就听见一声呼喊:
“路遥?张思远?”
俩人一扭头,一个穿着黑色镶钻骷髅头t恤,紧身牛仔裤,白色运动鞋,扎着单马尾,手里还提着一个女士包的女孩正在冲着俩人微笑。
单马尾的头发颜色,是红色的。
也正是这一抹红,搭配上女孩的笑容,让整个世界似乎都温馨的燃烧了起来。
“哎哟!小倩!”
张胖子一声怪叫,活脱脱的加肥加大宁采臣一般模样。
路遥在看到了老妈口中那“可漂亮啦”的容颜时,也忍不住露出了友人重逢的喜悦笑容来。
孙倩现在确实变的很漂亮。
但再怎么漂亮,也依旧是童年那般漂亮。
一模一样。
“我就说刚才瞅着像你俩,可看你俩进了彩票店,又不敢认……好久不见啦!”
孙倩说着,忽然张开了双手,冲着俩人走了过来。
用一股有别于天朝人的热情,先是给了张思远一个大大的拥抱,紧接着同样抱住了路遥。
路遥闻到了女孩身上很香的味道。
但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眼里跟走跑马灯一样,浮现出了种种曾经属于大家共同的记忆。
魔都是一座钢铁丛林。
它的童年注定没有乡村那般多姿多彩。
可虽然没有捉鱼摸虾,但在家里的小区,在楼道里,在公园中,甚至在菜场里……留下了几个小家伙们稚嫩却天真的足迹。
那足迹犹如星光,点点星辉汇聚成了属于青梅竹马的童年之河。
陪伴了童年,静静流淌,随后在久别重逢时,汹涌的涌来,把人淹没。
路遥同样抱住了孙倩,手用力的拍打着女孩的后背。
可无数对伙伴的思念到嘴边时,却只化作了四个字:
“欢迎回家,欢迎回家。”
“呃……”
被路遥放开的孙倩听到这话后,先是一愣,看了路遥两眼后,忽然又笑了起来:
“嘿嘿……我还怕你们觉得我是外人了呢!”
张思远有些纳闷:
“这话是啥意思?咋就是外人了?”
“因为我改国籍了啊。”
“啊?”
张思远眼睛瞪大了:
“你拿到绿卡了?”
路遥也一愣,下意识的观察了一下女孩脸上的表情。
坦白的说,他前世见过不少人拿到绿卡后的表情。毕竟……从科研待遇上来讲,西方国家的待遇要比国内高很多,所以不乏有些人选择了科学无国界那条路。
而这些人脸上的表情……在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或多或少都有一种“开心”的表情。
路遥见过许多,所以不稀奇。
但,心里会竖起一道墙,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可女孩脸上却没什么开心雀跃,反倒像是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显得稀松平常。
一时间,路遥竟然分不清到底是不是她这个“孩子”没意识到这种事情意味着什么。
而孙倩则摇头:
“不是绿卡,是加拿大国籍,我入籍了。”
“卧槽,这么牛比?”
“……”
张胖子的惊呼让路遥嘴角又一抽。
这次倒不是觉得其他,而是想到了这胖子在“前世”的酒后,每每大家聊起来这世界风云,他总是骂的最凶的那个。
骂老美,骂加拿大……骂猪耶士。
有时候甚至路遥觉得,要是让这胖子穿越到二战,他估计比小胡子更胡。
谁能想到,当年的“战恐局鹰派带头大哥张局”在十八岁的年纪,竟然也会说出这种话?
而孙倩听到这话后,一边从包里拿出了一台粉色数码相机,一边摇头:
“可算了吧,我都尬死了。入籍的时候他们还搞什么宣誓,什么效忠女王……神经病一样。”
路遥想了想,问道:
“那你这算身在曹营心在汉?”
“对呀,走到哪我都觉得自己是天朝人,但没办法,我妈和我叔让我入的……诶,咱们来合张影。”
说着,她举起了相机,用自拍的方式对准了路遥这边。
“你俩凑近点,ok,let's……say cheese~~~”
随着她的倒数,咔嚓一声,三张微笑的脸被留在了这一美好瞬间中。
“ok,完美。”
孙倩检查了一下,美滋滋的点点头:
“可惜啦,国内用不成facebook,只能等去那边再传……诶,咱们吃什么啊?我想吃这家煲仔饭……”
“哈哈哈,我就知道你想吃,那走呗,其他人应该也都快到了……”
张胖子带头,说说笑笑的往饭店里面走。
而就在这时……
“叮铃铃。”
路遥的电话响起。
他拿出来一看。
来电人:徐若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