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110章 【杀!杀!杀!】
    第110章 【杀!杀!杀!】
    “难道先祖错了?”张五爷犹豫了片刻,试着捡起一块紫山石头一咬,只听见咔嚓一声,他的牙掉了。
    林仙微微一笑,提醒道:“这是我天璇圣地的秘法六库仙贼,只传授给核心弟子。”
    “若是吃的太多,修心不足,元神驾驭不住肉身力量,会引发大祸的。”
    张五爷顿时高山仰止,不禁赞叹道:“天璇圣地当真是仙门,秘法无数,远超青霞门,不知与姜家相比,如何?”
    姜家,一个古老的世家,位于姜水之畔,名震东荒,始终屹立不倒。
    张五爷没有离开过这片区域,却知晓姜家是这片浩瀚无垠的大地上,最强大的势力之一。
    凡人们甚至将姜家始祖恒宇大帝当成神灵膜拜。
    当然,一尊大帝距离成仙只有一步之遥,放在仙古岁月必然真仙,与神灵无异。
    “那是我家圣女,亦是姜家嫡系血脉。”林仙指着姜婷婷,面不改色道:“他爷爷主动将孙女送入我天璇圣地。”
    张五爷咂舌,眼眸中露出敬佩之色,紧接着问道:“我祖上源天师乃是瑶池圣地座上宾,不知天璇圣地与瑶池圣地关系如何?”
    “瑶池圣地与我家圣子有亲啊。”林仙哈哈一笑道:“无始大帝正是瑶池一代圣……圣子。”
    “瑶池还有圣子?”
    张五爷微微一愣,不禁问道:“瑶池圣地不是从来只有圣女吗?”
    张家初祖,第五代源天师张林,当年意气风发,让各大圣地都灰头土脸,却与瑶池的圣女关系莫逆。
    他们这些后代子孙,也知晓一些瑶池消息。
    “咳咳,大帝的事情不要乱打听,会惹来大祸的。”林仙咳嗽一声,岔开了话题,以免遭来不测,毕竟他们正在紫山旁边,里面还有一口无始钟镇压万古。
    “大祸?”张五爷神色古怪,望着了正在挖无始大帝道场的叶凡。
    貌似这种行为,才会惹来大祸吧。
    林仙叮嘱一声,让叶凡多挖一点紫山石留给自己,然后带着张五爷朝着石寨里面走去。
    这是一个由石头堆砌成的寨子,连房屋都是石头堆砌而成的。
    林仙等人要在此地传道,村民都无比热情,几十户人家,近两百人全部出动,搬运石块,在村中修建一个宽敞,明亮,正经的石头道场。
    年幼的姜婷婷坐在道场中央诵经,体内生光,即是教导他人,亦是温故知新,感悟道经玄妙。
    一些幼童,少年盘坐在石头上,也跟着大声朗读。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
    声音响彻整个寨子,稚嫩与清脆此起彼伏,在附近劳作的村民们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
    那是新的希望,充满了生命力,今日种下一颗种子,来日蓬勃生长。
    林仙与张五爷来到,另外一片石室,为那些成年的,根基已定的人授道。
    石寨总共有三个姓,一是姓张,为源天师的后人,另外两种姓分别为王姓与雷姓,是太古银血皇族的后裔。
    这一族人口稀少,血液为纯银色,拥有可怕的天赋,一旦成长起来可怕而强大,虽不出皇,但大圣却不绝,连皇族都不敢惹。
    经过数千年的联姻,三家人已经不分彼此,体内都有相似的血液,算得上同属于一族。
    只不过王姓与雷姓的血脉更深,更容易觉醒,王枢与二愣子就是典型的代表,一旦觉醒,便是纯血后裔,大圣可期,准帝有望。
    其他人,即便血脉稀薄了,但也都可打开封印,成长为强者。
    这是第五代源天师留下来,保护自己儿孙的手段,如今都归了天璇圣地。
    “石寨,一个另类的石村,可以化作天璇圣地的底蕴。”
    “只是人不能太多,一方面是防止血脉过度稀薄,另外一方面是人一旦多起来,人心就复杂了,开始勾心斗角,没有如今的质朴纯真。”
    “说是下院,实则是将来的祖地。”
    林仙心中念头千回百转,开始指点石寨中苦海,命泉境界修士们,更正他们在修行路上的错误,指引他们走向更高的方向。
    然后再任命这些修士为班长,分成数个班,去教导普通村民如何修炼。
    而张五爷是在众人修炼结束之后,教导一些源术,虽然只是源天师的皮毛,但给底层修士和凡人用也足够了。
    一切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看起来非常和谐,走上了正轨,用不了多久,石寨就能化作一片修行净土。
    然而,有嘈杂的马蹄声音响起,打破了这一宁静。
    在石寨外,尘土冲天,数十骑人马眨眼就到了近前,人喊马嘶,杀气阵阵。
    所有人都骑坐在龙鳞马上,青色鳞甲闪烁,狰狞凶猛,每个人都带着股血腥味。
    为首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大胡子,卷曲的须发蓬松着,如同狮子的鬓毛一般,看起来很凶狂。
    “陈大胡子来了,带了好十几号人,要灭我们寨子!”
    “快躲起来,流寇来了,全都拿着家伙,要血洗我们村子。”
    “杀千刀的,不是刚交完源嘛,怎么又来了!”
    宁静瞬间被打破,村民顿时惊慌失措,顾不得修炼,纷纷回到家中提起来弯刀,听姜婷婷诵经的孩童,更是被吓哭了起来,而一些更大孩子,则是抄起石子,警惕看向寨子外面。
    林仙眉头皱起,挑了一块石头,屈指一弹,化作一道利剑神光杀了出去。
    咔嚓一声,龙鳞马发出一阵悲鸣,倒了下来,血流一地,骑在上面的陈大胡子勃然大怒:“特么的刁民,敢杀我的马!”“你们真是活腻歪了!”其他流寇咆哮道,无比嚣张,充满杀气
    “霸气外露,找死!”林仙端坐在道台上,冷笑一声,神识一扫,发现陈大胡子与另外一人达到了神桥境界,还有七八名命泉境界的修士,余者是最低阶的苦海境界。
    根本用不着他出手,叶凡一个彼岸境界,就能屠杀他们全部。
    他虚空一指,道力化作信鸽,朝着叶凡那么飞去。
    只是片刻功夫,一道金色流光就冲了过来,正是叶凡,他肩膀挑着一块十万八千斤的紫色巨石。
    “杀!”
    叶凡大喝一声,用巨石砸死了一个人,然后杀入了人群中,如虎入羊群,所向披靡,杀得流寇惨叫连连,血流成河,荒古圣体的战力,不容置疑。
    看见一个个流寇倒下,二愣子先是一愣,紧接着哈哈大笑起来,笑着笑着又哭了起来,扑通一声跪下来,猛猛磕头,哭着嗓子的恳求道:“掌教,我姐姐被他们抓走好几天了,您老人救救她吧。”
    “你姐姐?亲姐姐!”林仙神色一黑,这群土匪该不会把一个大圣苗子给糟蹋了吧。
    “是亲姐姐。”二愣子大哭,虽然平日有点憨,大大咧咧,此刻却无比伤心。
    “造孽啊,这要是东荒圣主们知道了,要被气疯了。”
    林仙仰天长叹,然后拍了拍二愣子的肩膀,沉声道:“走,我带你去救人。”
    “叶凡留几个活口。”
    “知道了。”叶凡打了一个手势,从南域一路杀过来,如何对付流寇,他已经是轻车熟路。
    他要是神桥境界打彼岸流寇,还要费些手脚,现在是彼岸打神桥,那就是切瓜砍菜。
    素来是跨境而战,逆行伐仙的叶凡,第一次感受到了碾压局的快感,不禁长啸一声:“战斗,爽!”
    “难怪林师一直不打逆风局,从来都是顺境而战。”叶凡大开大合,打得酣畅淋漓,无比舒畅,心中感慨着,然后一巴掌将准备逃跑的陈大胡子拍晕过去。
    “杀啊!”
    “杀马匪,杀流寇!”
    石寨中的村民也提着弯刀赶出来,收拾残局,发泄心中的恨意,陈大胡子在此地多年,不止二愣子一个人的亲人被害。
    以往为了活命,不得不忍气吞声,现在林仙来了,青天就有了,圣体来了,北域就太平了!
    “噗噗噗……”一道道神光如同子弹射出,响声不绝,不断有死尸栽倒在地。
    直到最后一个流寇倒下,林仙站在血色的大地上,朗声道:“我来北域,只办三件事,开宗,立派,荡流寇!”
    “圣主大人!”
    不知道是谁高呼一声,然后跪下磕头,紧接着全部的村民乌泱泱地跪拜了下来。
    “站起来,流寇让你们跪下,圣主让你们站起来,在天璇圣地,除了拜师授道的时候,其他时间一律不准跪。”
    林仙大喝一声:“跟我去他们的老巢,拿回属于咱们的源,救回咱们的人。”
    青壮们嗷嗷叫,如同一群狼崽子,骑上流寇们的遗产龙鳞马,眼瞳无比炙热,血气已经被激发出来。
    “你们三个人,只能活一个。”
    林仙用一盆水浇醒陈大胡子,还有另外两个流寇活口,冷声道:“告诉我,你们老巢在哪里,谁先说,谁活命。”
    “我是青霞门的人,前辈误会,误会啊。”陈大胡子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搬出了自己的靠山。
    林仙一巴掌直接拍死他,懒得听废话,然后望向剩下两个活口,淡然道:“他已经浪费了自己活命的机会,你们打算怎么办。”
    “我说!”一个大耳朵的流寇连忙喊道:“我知道,就在三百里外的石林……”
    “等等,先让我杀个人。”林仙微微一笑,大手一拍,地上留下一摊血迹,实则将第三个流寇收走,扔到了石寨中。
    然后,林仙传音叶凡,让他暗中放走第三个流寇,并且监视他逃跑的方向。
    叶凡心领神会,退至人群中,然后施展大虚空术离开。
    “现在可以说了。”林仙望着第二个大耳朵流寇,微微一笑道:“希望你不要说谎。”
    “刚才那两个人已经失去了他们活命的机会。”
    “你要是说谎,你失去的只是生命,而我却要浪费时间寻找你们的老巢,太不值得了。”
    “当然,我也可以把你交给二愣子。”
    “二愣子,你打算怎么处理他。”
    “我要一条条的把他肉咬下来!”二愣子眼瞳充满了血丝,咬牙切齿道,把手中大刀一扔,恶狠狠盯着流寇的喉咙,如同一只凶残的太古猛兽。
    只要林仙一声令下,他就会扑上去,撕开敌人的喉咙,以泄心头之恨。
    “我说,别杀我!”
    大耳朵流寇竟然被吓尿了,堂堂一个命泉修士,连一些凡人都不如,在死亡面前,他引以为傲的勇气不值一提。
    叶凡神色淡然,这一路走来,他见过太多这种流寇了。
    看似凶残,实际挥刀向弱小者,是一种另类的懦夫。
    用暴行掩盖自己的怯懦,一旦被更强大的暴力威胁,就会瞬间暴露自己的本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