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24)
“你,你说过……”少年的声音嘶哑艰涩,“只,只有,我活着,就可以,带我走。”
少年的头部应该是受了撞击,鲜血婉蜒的从额角流过眼睛,神色不变,如墨一双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沈悦。
沈悦觉得好笑,她从来都没有答应过少年要带他走,只是说等少年的病好了之后再来找她,这只能算是空头支票,以少年的身份根本就不可能见到沈悦这种人物,恐怕刚到门口就被设为当做乞丐叫子给赶走了。
而沈悦也只是当时的一时兴起,过了几天早就抛到脑后。
可是少年却凭着一股韧劲,竟然找到长安城来了,而且看少年的样子,应该是早就知道这马车里有沈悦,所以才会故意冲上前。
倒是有一个灵光的脑子。
不管如何,的确是吸引了沈悦的注意。
车帘子被拉开,坐在马车中的人,整个面容都露了出来,一身颜色很深的玄衣,慵懒的靠着,纤长的睫毛浓密卷翘,泪痣恍若朱砂,温暖的光线,虚虚的落在她的身上,像九天上悲怜众生的神灵。
“过来吧。”
少年慢半拍的眨了眨眼睛,之前一直绷着一张脸,明明年纪不大,可通天的气势却强悍又血腥,那一双眼睛就像一头狼。
等真正沈悦叫他过去,面色惴惴,也不过是犹豫了一秒,然后弯身进去了。
少年四海为家,从一出生他就是个被人抛弃的人。
金碧辉煌的皇宫是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再怎么年少老成,突然来了这般气派的地方,多少还是有些拘束。
穿着深衣的矜雅的贵人,牵住了他肮脏的手。
眉眼带着淡淡的笑意,乌黑湿润的眼眸沉静的如同秋日的湖泊。
“以后你便叫霍刀吧。”
霍刀便是他此生第一个名字。
——
霍刀过上了自己之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不用挨冻,不用挨饿,也不用于野狗抢食。
也没有人再敢随意的对他打骂。
除此之外,还有人特意教他武功。
一直都守在沈悦身边的福安对他从来都没有好脸色,在把他交给暗卫的时候,还特意冷冷的吩咐了一句要好好关照。
这当然并不是普通的关照。
可霍刀是从小跟着狼王长大的孩子,嗜血和残暴是从骨子里面散发出来的,短短几个月,他就已然超过了教他武功的老师。
身高也窜的厉害,一下子长高了不少。
——
因为在徐州那荒诞的一夜,程谦恭已经好几个月都没有睡好觉了,他觉得自己做的不对,可是对于沈悦这种人来说好像是最有应得。
可是沈悦毕竟是个女子……
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震惊又好像是意料之中,胸腔不知为何又徒然燃起了一簇怒火。沈悦是个女子,还长得那般……身边都是一些五大三粗的侍卫伺候,万一一个不小心被发现了,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把这件事告诉太子,那么就一下子掐住了沈悦的死穴,他原本就是站在太子这队,理应应该把这件事情如实告知,可他却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想法。
因为他知道,要是让皇上知道了的话,沈悦的下场必死无疑。
这是她自找的。
程谦恭看似很冷静的想着。
陌生的躁动像毒蛇般的在程谦恭体内游走,耳朵尖悄悄的红了,他拼命的压抑住这种冲动,死死的握拳,指甲刺入掌心。
可是……
他好像做的有些过分了。
程谦恭在上早朝一连好几天的没有看到沈悦的身影,心中不由的担忧,可是等人好端端的来上早朝的时候,他又开始逃避,甚至都不敢直视沈悦的面容。
下朝后,程谦恭处理了一些事情,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很久,走在熟悉的道路上,程谦恭蓦然的升起一丝隐晦的期待。
他的视线不受控制的看向了那颗木槿树,正含苞待放,并未完全展开,状似玫瑰,木槿繁盛渐开,蝉鸣悠悠仲夏深。
很可惜的是,树底下并没有赏闻之人。
突如其来,来势汹汹的失落让程谦恭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敛了敛心神,恢复了平静,刚想离去,却在岩石假山后,柳絮飘飞,他看到了熟悉的身影,脚步猛然一顿。
“四哥,龟龟要多晒太阳才能长大。”
沈尧瑾单纯轻快的声音里面盛满了浓浓的欢快。
沈悦身边几乎没有亲近的人,唯独这个傻子特别喜欢往她身上凑。
沈尧瑾被太子打了一顿,鼻青脸肿,不敢去见沈悦,这是他唯一能帮四哥做的事情,他不想让四哥失望,等伤一好,立马又欢欢快快的来找沈悦。
沈悦了解其中的前因后果,也知道这傻子的衣服之下还有许多没有化开的淤青。
终究只是一个傻子,构不成什么大威胁,还能让太子吃瘪,沈悦对傻子的脸色都好了少。
让沈尧瑾简直是受宠若惊。
“乌龟是待在水里的。”沈悦一只手撑着下颚,低眸盯着瘫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乌龟,又看了一眼莫名其妙高兴的沈尧瑾,“傻子。”
语气虽然是漫不经心,却没有了之前的冷漠和恶意。
程谦恭知道自己应该先离开,但他从未见过沈悦这样温和的声音,一时居然忘记了动作。
沈尧瑾天真无邪,性格烂漫,之前沈悦冷冷的,动不动就凶他,打他,所以不敢凑的太近,怕惹沈悦生气,但是最近他很明显的感受到沈悦对他比之前要好一点,而沈尧瑾又是典型的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特别会顺着棍子往上爬,短短几日,对沈悦的依赖越来越深,不自觉的就开始撒娇。
沈悦只是冷着一张脸,睫毛卷长,底下是一片冷淡,可是对于傻子的亲近却并没有表示抗拒,又仿佛是一种无声的包容。
黑底绣金莲的绸袍上亦沾了几朵,随手拂去。
瓣落到了如墨一般的发丝,点缀着,漫着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