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发射卫星吧
柯南总算是找到了破解这个暗号的思路。
“这些数字确实是与动物有关,但不是名字,而是动物的叫声,准确地说是形容叫声的文字字数。”
一边解释,柯南拍了拍脑袋——早就该把思路想象的更幼稚一点的,但如果不是阿笠博士提到了她的混血身份,真的很难想到把英语也纳入思考之中,尤其在出题人只有小学四年级的情况下。
“形容叫声的文字……”阿笠博士一开始是有些困惑的。
毕竟语言是灵活多变的,而动物的嗓子也并非只能发出一种声音的浴缸小黄鸭,当我们形容一只柯基的叫声时,可以用汪、汪汪、呜汪、嗷呜、嗷嗷、嘤,等等多种拟声词。
不过在孩童的启蒙阶段,帮助他们认知这个世界的时候,对于这些常识的教育是存在思维定式的。
小猫怎么叫?喵喵喵。小狗怎么叫?汪汪汪。青蛙怎么叫?呱呱呱。
在汉字语境下基本上想用几个字就几个字,但在拼音语言中并不是这样,比如英文,也比如日语的五十音。
“比如小猫的喵喵叫是3个字。(ニャー)”灰原哀说道。
对于日语的细节缺乏理解能力的马丁吐槽:“那是什么东西的叫声需要用四千一百六十三个音节才能形容?古神的低语吗?”
虽说马丁还真听过那玩意,但也没心情数有几个音节就是了,而且在状态刷新后相关的记忆十分模糊。
“不是日语而是英语。”柯南纠正道:“而且第一个要拆解成了四、一、六、三,这样的四段音阶来想,第二个也是三和三而不是三十三。”
毛利兰想到答案了:“是大公鸡,小时候的英语书上,公鸡的喔喔喔叫声就是cock-a-doodle-doo,真的是四一六三呢!”
阿笠博士也懂了:“那三-三就是狗的叫声bow-bow!”
虽然用三个字母来表达的叫声还有很多,比如羊的baa,牛的moo,鸽子的coo,但在教给小孩子的思维定式里面,只有狗的叫声是这样两个词组合在一起的。
“六个字母的好像有点多。”灰原哀说:“鹦鹉或者鸭子的叫声是squawk,布谷鸟的声音是cuckoo,鹅gaggle。不过我猜应该是老鼠的squeak,因为在博士的回忆中出现过黄金仓鼠吧。”
“美国的老鼠叫声好古怪啊?”
“但是在美国人听来就是这样的。”
灰原哀在随口回答之后,忽然意识到刚刚的问题是马丁说出来的。
一不留神就接他的话了啊……
阿笠博士捏着下巴:“那最后的0就是不会叫的动物,比如小乌龟咯。”
狗和仓鼠是阿笠博士的回忆中出现的动物,而公鸡和乌龟则是帝丹小学作为惯例的饲养动物。
“可是公鸡、狗、仓鼠和乌龟……代表着什么地点呢?”宫野明美还是不理解这个暗号。
身为字谜与暗号狂人的阿笠博士,在开了个头之后思维也迟到了四十年的走上正轨:“狗是野井家、仓鼠的蝶野家,公鸡和乌龟是学校……小学校野井蝶野小学校(しょうがっこうのいちょうのしょうがっこう)……不对啊,最后一个应该不是学校……”
阿笠博士很快就明白了,把四个名字连在一起后肯定能变成同音的另一句话,但同时也发现第四个数字对应的位置还是错的。可除了学校以外,阿笠博士与那个女孩的记忆里应该没有其他小乌龟,或者不会叫的动物了。
柯南本想开口提醒的,但又想让阿笠博士自己走完最后一步。
好在现在已经有了四分之三,阿笠博士还能从其他地方着手。
“いちょう……移牒、移交、移转、医长、鸭脚、银杏……啊,是银杏!小学里的银杏!银杏树下!是木之下啊!因为她家里没有养动物,所以0是指木之下!”先猜到了答案,然后反向补全了暗号的推理。
一同想起的,还有那天在银杏树下发生的事情。
那顶灰色的帽子突然接到了秋风的邀请,一同到天空上起舞。
“不行!不要看我!我的头发很奇怪,和大家的颜色都不一样!”
抽涕的声音。
“是吗?我很喜欢的哟。你看,就像银杏的叶子一样,很漂亮不是吗?”
……
“大侦探都了一个小时才破解的暗号,她究竟想不想让博士你找到她啊。”马丁吐槽道。
如果不是博士想起了她是混血的话,缺了条件的柯南说不定要想一整天才能想到这上面去。
“有了答案再回过头来看的话,其实是很简单的暗号吧。”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灰原哀自然的回答马丁的吐槽:“作为混血家庭,英语对她来说应该很习惯,而组成暗号的另一部分是同音字,对于还在认识汉字阶段,书信主要依靠平假名的小学生来说也是很正常,甚至算不上谜题的思维不是吗?”
暗号其实还有其他的解法,但作为小学生的见识局限了她,认为这个暗号只有一个答案。就好像当你提问‘什么东西正着念能飞,倒着念能吃’的时候,小学生只能想到‘蜜蜂’这一个答案,而想不到‘八级大狂风’一样。
柯南也说道:“去掉英文的部分,博士给那三个小鬼出的题其实也是这种风格的。”
“那她和博士还真是臭味相投啊。”
“你明明可以说情意相投的。”
“嘿嘿嘿。”阿笠博士摸着后脑勺,既高兴又得意的笑着。
其他人看着博士,都露出了或轻微或明显的姨母笑,只有毛利兰仰着头看着天板发呆。
“小兰,在想什么?”
“银杏叶一样的金发……我好像见过那位女性诶!”毛利兰不是很确定,有些迟疑的说道。
十年前秋季的某一个下雨的日子,当时上小学的毛利兰因为没有带伞,放学时在校门口的银杏树下躲雨。
在当时的小新一直接头顶着书包发起冲锋的时候,一位同样站在树下,有着金色长发的阿姨将自己的雨伞送给了她。
“作为交换,等你长大之后,就买一个阿姨设计的小饰品吧,标志是银杏叶的模样,虽然现在还没有什么名气,但阿姨一定会努力的。”
“——当时那位女性是这样说的哦。”
“银杏叶……”对时尚品牌有些兴趣的灰原哀听完之后,想到了一个现在可是非常有名的牌子:“莫非就是那个吧?芙莎绘——”
接着毛利兰和灰原哀同时精神一震,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道:“每年的11月24日,都是芙莎绘品牌的新品发布日!”
答案可以说是甩到众人的脸上了,很显然阿笠博士的这位初恋,正是现在闻名海内外的芙莎绘品牌的创始人,芙莎绘·坎贝尔·木之下。
“还是个富婆!”马丁表现的很激动:“上啊博士!冲冲冲!以后不用努力了!”
柯南斜了一眼扔在墙角井盖大的金币,还是和一开始一模一样的角度靠在墙角,显然没有人动过:喂喂,这个家里好像就没有对金钱特别在意的人吧。
“重要的是,既然十年前她依然在约定的地方等着博士,并且用银杏叶作为商标创造出知名的品牌。”毛利兰看着博士,目光炯炯:“她现在绝对绝对,还在等着博士啊。”
“将自己的名字作为品牌,记忆中的银杏作为标志,约定的日子作为发售日,为了让博士注意到她,真的是已经努力到极致了。”马丁感叹道,然后促狭的用手肘捅了捅博士的大肚子:“这博士不用人家的名字发射一颗卫星作为回应,对得起这份心意吗?”
“唔……”看得出来,博士真的开始考虑发射一颗卫星的可行性了。
会被马丁的玩笑话牵着走,也就是说,博士心里有点慌了。
马丁甩甩手,走向博士的电脑:“我查点资料去,万一闹乌龙了呢。”
毛利兰:“比起卫星什么的,芙莎绘小姐最想看到的,还是博士出现在她的面前吧。”
宫野明美也连连点头。
阿笠博士的神情肉眼可见的慌乱起来:“那个……就等到今年的11月24日吧。”
显然,即便是以这个世界的混乱时间线,也不可能再过几集就从二月份跳到十一月份,毛利兰对于博士的回答有些不满:“那也太久了,博士!”
灰原哀也无情的说道:“还是仔细想想吧,人生还有多少份九个月可以浪费。”
阿笠博士还是不同意:“还是等到约定的那一天比较有纪念意义,她会更高兴吧?”
“这不一样!”毛利兰很认真的说道:“如果等到那一天相见,芙莎绘小姐一定很高兴,但如果是今天或者明天,她也一定会感到惊喜,而且接下来的每一天都有额外的喜悦吧!”
电脑前还在等开机的马丁也高声应和:“十一月份那天可以直接办婚礼!”
怎料,阿笠博士反而退缩的变本加厉,他突然神情寂寥的摇摇头:“我想,还是算了吧……回忆只有停留在过去才是美好,我不想让她看到我这幅头发都掉光了的模样。”
显而易见,博士在打退堂鼓。
不过马丁早就猜到博士会打退堂鼓,所以之前才把准备回家的小兰留了下来。
宫野明美和博士关系尚浅不方便发表意见,灰原哀目前的性格和多管闲事还不搭边,柯南肯定稳坐理中客的位置两不相帮,所以说起能阻止博士打退堂鼓的人选,比起马丁更合适的就是小兰了。
“博士——!”小兰果然一副生气的模样,实际上只是佯怒:“这么说太差劲了,芙莎绘小姐可是会一直等下去的哦!”
“博士,如果你真的不愿意的话,我也不会拿着芙莎绘小姐的付出作为理由来逼迫你行动,但你的表情已经很明显的告诉我们,其实你也想见到她的吧!”
柯南在那里冷静分析:“那位芙莎绘小姐,一直在等待着博士做出选择吧。如果她的述求只是再见到博士,大可以委托一个私家侦探来寻找博士的下落。”
阿笠博士作为科学家的活动并不低调,只要还记得这个名字,东京任意一个私家侦探都能在三天内找到阿笠博士的下落。
“但是她没有,只是把自己的名字扩散出去,只要博士想要找她的话,就一定能找到。所以是否见面的决定权,她一直交给了博士。”
说着,柯南看向了马丁:“马丁,你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他哪里看不出来,马丁留下小兰就是为了这个时候让小兰逼宫博士,那又怎么能看着马丁一个人早早溜走一言不发?
随着柯南的话题移向了马丁,众人看过去才发现,明明声称自己要查资料的马丁,双手都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敲击着,比起查资料更像是在写作。
“马丁?你在干什么?”阿笠博士心中产生了不妙的预感。
“……”马丁手下的动作更快了,抽空解释道:“在写电子邮件。”
哔哩啪啦,噼里啪啦。
“给谁?”
“通过官网获得了芙莎绘小姐的电子邮箱。”话音落下,马丁敲完了最后一个回车,连错字都没有检查就急匆匆点了发送。
等到阿笠博士理解了马丁话里的含义,慌乱的跑过来时,电脑屏幕上已经只有‘发送成功’的对话框了。
在对方阅读之前撤回电子邮件是后来的电子邮箱平台推出的功能,而现在最早期hotmail平台还没有这项功能,所以已经无法挽回了。
马丁在椅子上身体后仰,头扭向了沙发的方向与柯南对上了视线:你小子以为我独善其身去了?哥先斩后奏去了!
“马丁你写了什么啊!”阿笠博士慌张的从邮件箱里找出已发送的邮件。
柯南跳下沙发走了过来,同样感到好奇:“你该不会又把那个生命之光欲念之火系列改个名字发过去了吧?还是又写了一篇做芙莎绘小姐的狗?”
阿笠博士显然更着急了,总算在28.8kb的网速加持下打开了马丁刚刚发送的邮件。
【致芙莎绘:
我是阿笠,转眼间已经是第四个十年之期了。我是个笨拙的家伙,至今也没有找到我们的回忆之地,第一个十年,我在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野井家外面等了一整天;第二个十年,我去蝶野家借宿,因为你捧着小仓鼠露出幸福笑容时的模样是我最深刻的记忆;第三个十年,我走了一遍我们的上学路,担心你有没有被雨淋湿。
今年我打算去小学门前的那几颗银杏树下坐一坐。
好久没有看到银杏了,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想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