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秦法2
【第二点,严刑峻法。
商鞅之后,秦国的法家学派有了很大发展,可以说,秦律是在商鞅学派法治理论的指导下制定和完善的。
秦国法制建设如何,我们说得再多也没见过,但战国晚期的大佬荀子是实地考察并写过评论的,当时大概是秦昭襄王晚期。
《荀子·强国篇》中,荀子对秦国的山川形势、民风民俗、社会风气和官场风气以及秦国法制建设的成功给了极大的肯定,但同时也指出了缺陷。
秦朝之后,史书大力批判秦严刑峻法,但云梦秦简的出土,代表秦史研究进入新的阶段。】
荀子露出个笑,看来他的学说还在流传。
[云梦秦律中记载说明,官吏失责,不仅自己要受到处罚,而且他们的上司官吏也要负间接责任。]
[当时秦国确实很少存在官官相护、徇私枉法的现象。]
[秦律太过具体详细了,有时太过具体严苛也不好。]
[没错,连坐是我最不能接受的一点,谁能知道自己邻居亲戚有没有犯法呢?]
秦朝某个黔首大腿一拍:“我也不能接受。”
【我们就从史上有名的“陈胜吴广起义”来看看秦朝的某些律法。
在《史记·陈涉世家》中记载,秦二世元年时,闾左被征调去戍役,陈胜、吴广是屯长,遇大雨,路不同,而秦法规定“失期,法皆斩”。
这直接导致秦末农民起义爆发,之后就是秦朝灭亡。
那么事实是如何呢?】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造反大宣言!]
汉朝以前的人被这短短八个字镇住了心魂。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黔首抬手驻足,是啊,难不成他们就天生低贱吗?
秦因为军功爵制,那些贵族们早已不复当日荣光,恼怒但无能。
但统一前的六国贵族们大多醉生梦死,闻言面露嘲讽。
王侯将相当然就是天生的贵族,贱民也永远只能是贱民。
但紧握着酒杯的手暴露了他们内心隐秘的害怕。
始皇帝嬴政心里也并不平静。
嬴姓赵氏之前还为周王室养马,能有如今这般广阔的疆域都是每代秦王的心血。
但农民起义对秦来说终归是不一样,要知道秦法可是一直奉行的愚民政策,从未放在心上的群体有朝一日崛起,有种难言的复杂感。
以及,秦律也没这么冷酷吧,遇到大雨失期,真没到斩首的地步啊。
这一点,制定并完善秦律的李斯非常肯定。
【云梦睡虎地秦简中徭律有这么一条:
为朝廷征发徭役,有耽搁不征发,处罚二甲。
迟到三到五天,斥责;迟到六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
如果遇到降雨不能动工,那就可以免除本次征发。】
[幸好有新的竹简可以作证,不然这黑料就死死钉住了。]
[这个墓葬的主人叫喜,三次参军,先后担任令史、狱史、御史,最后在任上殉职,没有陪葬任何的值钱东西,只陪葬了一千多枚竹简,这些应该都算是他的工作笔记。]
[喜是真热爱工作啊!死后都想工作!]
[嬴政自己就是个卷王每天批阅200斤竹简,手下人应该都是卷王。]
[是我不配了,我不想卷,只想躺。]
秦朝叫“喜”的官吏一愣,他参加过三次军,现在是狱史,也的确热爱自己的职位,有过死后把竹简陪葬的想法,天幕说的似乎很大可能是他啊。
有点高兴又有点复杂。
高兴的是自己的陪葬竹简让秦律在千百年后重现,洗脱了些不好的事。
复杂的是他的墓应该被挖了,让他这个古人实在有点接受不了。
嬴政吩咐下去:“去查查这个‘喜’是哪的官吏,重赏。”至于后世调侃他是“卷王”,虽然不大懂,但应该是说他批奏折认真吧。
【但是,我们得注意到,这时候的秦律还是秦始皇时期的。
等秦二世胡亥上位后,以他的一系列操作,我们完全可以大胆猜测,他可能更改法律了,变得更严苛无情。】
[完全有可能,胡亥那个小垃圾做什么我都不觉得意外。]
[胡亥和杨广,堪称最无能狠毒的二代。]
[胡亥可是个杀尽兄长姊妹的狠人,还能指望他对百姓士兵好?]
被杀尽的兄弟姊妹们:……???
嬴政狠狠给了趴在地上的胡亥一记窝心脚。
他一直以为前面说的“自灭满门”,只是杀了些兄长,但没想到连他的女儿们都没能幸存。
杀兄长还能理解,毕竟他们有能力抢夺皇位,但杀害没有威胁的姊妹们,完全就是心思狠辣变态了。
扶苏骇然,因为年长,弟弟妹妹们几乎都是他看着长大的,想到那些鲜活明媚或柔弱的妹妹们未来会死在胡亥手中,他就心疼到窒息。
公主们纷纷变了脸色,胡亥未免太过分,她们一定要去找阿父做主。
几个年龄大的公主对视一眼,气冲冲往咸阳宫冲去了。
【除了这点,秦律中还有些关于男女夫妻之间的法律。
秦律中夫妻双方出轨的惩罚非常重,男子有权惩处不忠的妻子,女子也有权惩处不忠的丈夫。
“夫为寄豭,杀之无罪。”
意思是丈夫到别人家中厮混,妻子杀他无罪。
哦对了,寄豭指的是寄放在别人家里传种的公猪。
形象,具体,有道理。】
[种猪?!]
[哈哈哈,支持这点,现在的出轨嘛,呵呵呵。]
[别说,两千年前这点好赞,现在的好无语。]
不少“种猪”男人面色涨红,不是羞的,是气的。
【同样,家暴也要判刑。
如果丈夫暴力殴打妻子,是要被剃胡子的。
当然现在看来,剃胡子很正常,但秦朝人对胡子非常重视,没胡子的不是宦官就是犯人。
被剃了胡子在秦朝就不算是正常人了。】
[等同于“社会性死亡”。]
【秦律中还保护女性私有财产。
如果丈夫犯罪,妻子告发了他,妻子不会受到株连,而且丈夫财产被没收,妻子的个人财产会得到保留。
前面主播还提过有女人在给丈夫守灵时和男子偷情,被婆婆告发给官府,官府纠结的点也是女子是否对婆家不孝,而不是不忠丈夫。
最后判处女子无罪,因为夫妻关系在一方死亡就自动结束,不构成不孝。】
[越往前的朝代,女性地位其实还可以的,女性地位下降应该是北宋末期时候。]
[男人无能,只能通过压迫女性来找优越感了。]
[对,应该是靖康之耻后开始逐渐降低吧,北宋刘娥是歌女还是二婚,照样当皇后当太后,还当得很不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