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追龙
一个月的悠闲期基本已经结束了。
宋仁守在家里,安静等待着最后一刻。
【许愿任务第四轮正式开启,本次世界为电影:追龙。】
【许愿人:
已故的花仔荣——
过去,我唯唯诺诺,谨小慎微,和大嫂愉快的玩耍都要偷偷摸摸。
后来,我凭‘实力’成功上位,可没能风光几年,就被一个臭婊子割了脑袋,还将我的脑袋当作礼物送给了乃密将军。
这样的结局我无法接受!】
【花仔荣的愿望要求:我要再做一回大佬,我要改变我的结局。】
电影追龙……
宋仁对这部电影的印象还是挺深的。
毕竟是近年来难得的一部港片佳作,其中几个名场面到现在还让他印象深刻。
一个是在城寨破旧的天台上,夜凉如水,风卷残云。
伍世豪用枪指着身为警司的英国佬,其瞪大着眼睛,宛如恶鬼一样,一字一顿的喊出那句——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时的场面。
另一个印象深刻的画面,就是雷洛总华探长说出的那句发飙名言——
把耳朵捡起来,把耳朵捡起来!
……
电影追龙主要描绘的是6、70年代的港岛。
那段时期是一段甚为黑暗的时期。
一方面因为国际关系,其地理优势正在逐渐扩大,经济已经隐隐出现了腾飞的迹象,岛上人口正在极速膨胀中。
另一方面,因为英国佬没能及时预料到这一局面,造成了社会上一定程度的警力缺失。
同时高层的贪婪,几乎形成了上行下效的结果,警队内几乎养不出尽忠职守的好警察了。
在这期间,社会风气也在极速变化。
在当时,索要小费(贿赂)几乎是明目张胆的一件事情。
甚至于连护士给病人端上一杯水,都会索要一点茶水费。
再加上,大陆方面在那一时期,出现了大批量偷渡者,在这段时间里不断涌入港岛,也加快了混乱的局面。
当时的整体风气,几乎是黑白混乱,贪腐成风。
甚至于出了事,去警署里面报案,还不如去社团里说一声来的方便。
地区内的警黑勾结完全是常态化了。
而追龙,正是讲述的这一时期的一部极具时代特色的电影。
这一次的许愿人是花仔荣。
属于宋仁第一次承接的一位反面角色了。
在电影里,这个角色给宋仁留下的唯一一点印象就是其志向和风骨。
其人有曹魏之志,怀建安风骨。
可以说,‘曹贼’二字贯穿了其一生。
这家伙就是靠着女人上位的,结局也是死于女人之手。
在电影开篇里,花仔荣就已经是大灰熊的头马了。
不过这小子贯会嘴炮,也没什么兄弟义气,身手也有些拉跨。
如果不是雷洛探长准备将市面上的粉档生意重新洗牌,因此用到了花仔荣。
不然的话,靠他自己想上位,那是在做梦。
若非时代造就,以花仔荣的这点本事,勉强出头也无法服众的。
宋仁看了一眼这一次的愿望任务,稍稍的扬了下眉。
做大佬,改变结局吗……
下一刻
宋仁睁开了眼,映入眼帘的是一间高档酒店的套房。
房间内的色泽稍有点暧昧。
宋仁正躺在软绵、舒适的床上,总觉得这房间的气氛有点不对劲。
浴室里,传来了淅淅沥沥的水声。
几乎是在宋仁睁开眼的同时,浴室里的水声也停了下来。
磨砂的玻璃门被一抹曼妙的人影拉开。
仅仅只围着一条浴巾的女人走了出来。
女人身材不错,肤白貌美。
身上的浴巾也盖不住那一双大长腿,微卷的乌黑长发垂在肩头上。
她一边用毛巾擦拭着发丝上湿漉漉的水珠,一边奇怪道:“阿荣,你做什么,怎么不换了衣服。”
宋仁还有点不确定:“……大嫂?”
女人愣了下,随后妩媚的笑道:
“怎么,今天想玩点更刺激的?”
“不用急,你大哥去庙街赌钱,一去就是一宿的。那边有的是靓女陪他,明早能回来就不错了。”
宋仁:“……”
果然,开局就是花仔荣和大嫂愉快玩耍的时刻。
这进场时间挑的也太巧了。
他摸了摸额头,本想找个借口溜掉的,但才刚起身时,大嫂已经攀了上来。
宋仁:“大嫂?”
大嫂吐气如兰:“阿荣,总觉得你今天像是变了个人一样,好像更有味道了,尤其是这双眼睛。”
宋仁:大嫂,伱感觉真准。
大嫂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突然惊喜起来:“咦,阿荣,你什么时候练出八块腹肌了!”
宋仁没有回答。
他对这个女人的兴趣挺一般的,于是随口道:“不好意思,大嫂,我刚想起来,晚上大佬要我去做事的。”
大嫂却扯住了他的衣领,压低嗓音,轻撩道:“阿荣,有什么事比我更重要吗。”
宋仁:妈的,多了去了……
虽然想是这么想的,但终究没有说出来。
而是回头又看了一眼大嫂,没有再说离开了。
没办法,大嫂她实在是太热情了。
宋仁觉得自己已经义正言辞的拒绝过了,但是大嫂她不让我走的。
这不是我的错。
反正是别人的老婆,不用负责,也不用心疼,宋仁更加没有心理负担了。
……
酣战半夜,终是结束了。
宋仁枕着双手,清闲的靠在床头休息。
其实他体力还行,只是大嫂受不住了。
此刻,大嫂正趴在他的胸口上,一改往日里的凌厉,乖巧道:“阿荣,你今晚嗑药了?”
系统认证,20cm是开玩笑的?
宋仁平静道:“呵,菜鸡。”
大嫂捶了他一下:“我今晚才发现,好像更中意你了。”
宋仁没有再理她。
只是一边在接收花仔荣的记忆碎片,一边在考虑许愿任务的相关事情。
他是真的不喜欢混社团。
但任务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又不能拒绝。
这就挺没办法的,做一个好人总是这么难。
咚咚咚!
这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大嫂顿时噤声了,这地方属于她和花仔荣的私会之地,只有极个别的少数几个心腹知道这个地方,但却不知道是来做什么的。
在这个时间点敲门的,大概率不会是服务生了。
她抬头看了一眼宋仁,发现这个男人的眸光里,冷静的像是毫无波动一般。
总觉得今夜的阿荣很不一样。
本以为是他磕了药,可阿荣今次在各方面的表现都太迷人了,让她不愿再多想。
宋仁推开了大嫂,起身穿了身衣服,又披上外套:“我去看看。”
打开房门后,守在外面的是花仔荣的心腹马仔高乐。
宋仁:“阿乐,这个时间点来打扰我,是出事了?”
高乐个头不高,黑瘦黑瘦的,见到宋仁后,立即道:
“荣哥,公仔强那扑街又让人扫了我们的一间夜总会。”
“说是好几个弟兄都被砍伤了。”
公仔强是九龙城寨推举出来的话事人。
不过九龙城寨那地方,因为各种因素的钳制,里面的情况过于复杂。
说是话事人,其实也就是推在明面上的头马而已。
城寨里面还有元老会,以及坐镇元老会,资格最是老辣的鼎爷,一直在代表着城寨里的最大权益。
只不过,公仔强属于明面上的龙头,代表的是城寨的脸面,通常情况还是有很高威信的。
而城寨的势力辐射范围在九龙那一带,而大灰熊话事的联胜,一直以来影响力都在香江岛这边,与九龙隔着一个维多利亚湾。
这段时间,大灰熊和公仔强斗的越来越激烈,双方时常都会踩过界。
大半夜的还坐轮渡过来扫场,还真是热情啊。
宋仁不知道的话也就算了,现在收到了风声,若是毫无作为,即使大佬不教训他,底下的弟兄也会瞧不起他的。
任务限制,宋仁不可能放任不管的,于是道:“你去楼下等着,我马上来。”
说罢,关上门回头向大嫂嘱咐道:“大嫂,外面出了点问题,我去做事了。”
大嫂本来还有些痴缠他,听到这话,有些不爽的骂道:“那帮扑街是不是什么事都要找你啊,一点小问题都解决不了!”
“要他们有什么用,气死我了!”
宋仁没理会乱发脾气的大嫂,转身直接走了。
……
出了门,上了一辆提前停好的平治。
高乐开车,一路穿街过巷,很快就赶到了目的地,位于铜锣湾的一处夜总会。
这个时期的夜总会,其实和舞厅的区别不大。
里面已经乱糟糟的一片了,人流多数都被清场了,还有不少联胜的马仔聚在一起,杂七杂八的议论纷纷。
见到宋仁之后,好些人都在纷纷低头恭维:
“荣哥。”
“荣哥。”
“荣哥。”
宋仁没理会这些人,而是走到里面,看了一眼正在收拾现场的古惑仔们。
为首的是联胜在这一带的草鞋老鬼,算是一个有些威望的小头目。
他的身上挂了点彩,但伤势不大,看到宋仁后,也只是点点头,语气敷衍道:“荣哥。”
宋仁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花仔荣虽然是联胜龙头大灰熊的头马。
但他身手一般,几乎全靠一张嘴舔出来的,惯会在大灰熊面前表现自己。
这也让联胜的其他红棍或草鞋,对花仔荣坐在上位有着不小的意见。
不服他的人很是不少。
在追龙里,如果不是雷洛探长力挺了他。
不然即便是做掉了大灰熊,联胜也轮不到他来话事。
对于老鬼的态度,宋仁没怎么在意,而是主动问道:“怎么搞的?”
老鬼阴沉着脸道:“城寨那帮扑街偷偷溜了进来,被他们搞了个措手不及。”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那几人给溜走了。”
宋仁环顾了一圈,随后问道:“几个?”
老鬼:“什么?”
宋仁:“来了几个?”
老鬼:“……四个。”
宋仁:“四个就让你们一群人这么狼狈了?”
老鬼闻言面色羞愧,几十号人被四个人耍的团团转,关键那四个人还溜了,这说出去就感觉丢人啊。
旁边,有老鬼的马仔解释道:
“荣哥,那几个人里,有个打头的我见过,是城寨里的红棍烂命发。”
“那人打起架来不要命的。”
宋仁嗤笑了一声,斜了他一眼:“出来混的哪个不是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怕死还混什么社团。”
旁的小弟都被训得乖乖低了头,一言不发了。
宋仁又问了点其他的问题,最后道:“老鬼,回头挑几个手脚麻利的兄弟,抽空去上几注香,准备做事了。”
老鬼惊讶的看着他:“熊哥发话了?”
宋仁没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你觉得熊哥能忍下这口气?”
对于大灰熊,追龙里也说的很清楚,出了名的有勇无谋。
宋仁的身份摆在那,和他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
只要大嫂这件事事发了,大灰熊是绝对会恼羞成怒的。
宋仁准备提前下手,但在此之前,他需要先打出足够的威望,不然没了大灰熊,又没有雷洛的支持,联胜他站不住脚。
正好借助和公仔强的矛盾,宋仁可以光明正大的趁此上位。
……
出了夜总会,车开到半路上的时候,从侧后方突然打过来一道远光灯,晃得阿乐眯了眯眼,语气不善的骂道:“怎么开车的,你老母的!”
下一刻,那辆打着远光灯的车猛地冲了过来。
阿乐猛打方向盘都没能让开,车头的一角斜斜的撞在了一起。
嘭!
车灯爆裂!
这个时代的车辆,基本都没有安全气囊,阿乐直接一头撞在方向盘上,额角都渗出了血,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
坐在后排的宋仁反倒问题不大。
他现阶段无论是力量还是体质,都已经超越了人体极限,这种程度的碰撞,更多的是在逼停己方的汽车而已。
果不其然,从对面的汽车上,干脆利落的走下来了四名纹身青年。
虎、豹、熊、鹰。
那赤果的胸膛前,各自纹着一只狰狞的猛兽,各个手中攥着一张报纸包裹着的斩刀,此时已经齐刷刷的走下来。
高乐脸色大变,已经认出了其中打头的人:
“荣哥,是城寨的烂命发!”
“他妈的,这几个死扑街竟然还没跑!”
“草!他们怎么会这么巧在半路上堵住我们的!”
宋仁没回答,只是看了眼围上来的四人。
烂命发提着一把澄亮的斩刀,用刀背敲击在车窗,讥笑道:“喂,花仔荣,你个死扑街,胆子竟然变大了,敢独自溜出来了。”
旁边的马仔也哄笑道:“花仔荣,下车!”
“妈的,斩死他!”
“别,大灰熊的面子不能不给。不过嘛,人可以走,但手要留在这里。”
高乐的脸色顿时剧变,在车里骂道:“你老母的烂命发,你敢动荣哥,你全家都不得好死!”
烂命发嚣张的耸耸肩,挑眉道:“喂,阿乐,会说话你就多说点。你怎么知道我全家死光了,难不成你准备去给他们上柱香吗。”
“那我还要谢谢你啊。”
高乐脸色更黑了,回头道:“荣哥,我下去拖住他们,你找机会走。”
宋仁坐在后座上,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不用那么麻烦。”
他坐在车门旁边,看着眼底满是戏谑的烂命发,猛地抬起一脚,背脊上的蹄字印燃烧起来。
轰!
一声爆响,连同车门在内,将车门外把守的烂命发一起踹飞出去。
宋仁这才从容不迫的走下车,看了一眼滚出去五六米远的烂命发。
宋仁眼底的煞气已经越来越浓:
“全家都死光了?那独留你苟活着岂不是太孤单了。”
“草,烂命发是吧,我这就送你下去一家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