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到斧头帮时,天色已晚。龙老大摆好了一桌子酒菜,正在等我。
我知道龙老大这个人,从来不做多余的事,他做任何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会有他的目的,所以此次饭局,必定又是有事发生。
饭吃到一半就被人叫去赶另一桌宴席,其实这种感觉很不好,就如晚上睡觉被起来上厕所的人吵醒,接着便很难入眠一样。
不过真正的饭局从来都是谈事,吃饭倒成了其次,尤其是与龙老大这种人。他不动筷子,你都不好意思夹菜。
进了房间,闻到酒香,便也不客气地坐了下去。江湖人不拘小节,龙老大对于我这种没大没小的行为也不苛责,反而只是笑了笑,关紧了门窗。
从他关紧门窗的这个动作判断,接下来所说的话所谈的事,肯定都是绝密。
果不其然,龙老大转过身来的第一句话便是:“小风啊,今天找你来,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事。”
我并不惊讶,淡淡笑道:“不重要的事,龙爷也不会找我呀。”
龙老大笑起来,伸出食指对着我点了点:“你还是老样子,狂妄,率直,一点也不含蓄。”
“我跟龙爷什么交情,在您面前,我还用得着含蓄吗?”
“好,那我也就不跟你含蓄了。”龙老大给我倒了一杯酒,递给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缓缓道,“从今日起,你我结拜为兄弟,以后有我龙某人一杯羹,就有你秦小风一碗肉,你可愿意?”
我受宠若惊,手一抖,杯中的酒洒出了一半,忙颤声道:“龙爷,这……”
“怎么,你不愿意?”
“不不不。”我赶紧道,“龙爷,我自小无父无母,孤身一人闯荡江湖,承蒙龙爷不弃,提携我至如今,才有了这般成就。我心中,其实早已视龙爷如父,又何敢与您称兄……”
这一番话,说得直入肺腑,感天动地,连我自己都差点信了。
“小风。”龙老大拍了拍我的肩膀,注视着我,仿佛有万千话语哽咽喉中,却再也一个字说出不得。
沉默半响,龙老大端起酒杯,微笑示意:“干!”
“干!”
两杯烈酒入喉,千言万语融入其中,此刻,我才感觉龙老大彻底信任了我,此刻,我仿佛与他成为了真正的兄弟。
自卧底斧头帮以来,我把自己演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混混,杀人无情,泛滥女色。我告诉自己,只有最真实地活在这个角色里,只有沉迷其中,我才能没有破绽。
师父常说,我这种人,会入迷。这也是许久以来,龙老大始终没有怀疑过我的真正原因。
恍惚的人生中,有那么一刻,我甚至已经把龙老大视做了真正的亲人,而对陆寒生的感情,却越来越淡。我很害怕这种感觉。
一个人若对我太好,我会很容易迷失自己,这是我最致命的弱点。
后来的事实证明,就因为我的这个弱点,对我最好的一个人,曾经十万八千次将我推向了生死边缘,我却不知。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龙老大放下酒杯,叹了口气,将目光移向我:“小风啊,你入帮,也有些日子了,替我做了不少事。我觉得,是时候带你跑跑生意了。”
龙老大口中所谓的“生意”,便是斧头帮最核心的走私渠道,能过问这些生意的人,都是龙老大极为信任的人。
我心中暗喜,终于接触到了斧头帮最隐秘的核心业务,这对于陆寒生的工作,无疑是最大的帮助。顿了顿,面上仍波澜不惊道:“龙爷,可是我,从来没接触过这些……”
龙老大笑道:“谁不都得有个第一次?谁学过做.爱,可第一次的时候,不还是干劲十足吗?”
“您老,也有这么不严肃的时候。”我配合地笑笑,“说吧,让我怎么做?”
龙老大道:“三天后,我会让阿豹带你去走一趟货,干的。记住,这趟货极为重要,不可有失。”
斧头帮作为龙城最大的黑道帮派,其经营业务主要有两项——走私武器和贩毒。走私武器通常由水路运输,所以行话叫“湿的”,而贩毒通常由陆路运输,我们称之为“干的”。
所以龙老大这次,是让我去贩毒。我忙点头说:“龙爷放心。”
出了总堂,我暗暗思索,只要接触到了斧头帮的贩毒网络,想要摧毁它,就不是难事,这一趟势在必行。
我找到阿豹,简单了解了一下基本情况。原来此次走货,是要出一趟远门,地点是华夏西南与另几个小国交界的边陲地带。由于此趟路途遥远,一路生死难料,我也清楚了这次任务的危险性。
因我现是青龙堂的堂主,阿豹对我说话已是客气了不少,再不敢趾高气扬。但由于他跟随龙老大多年,资历甚老,内心里显然还是不服我这个小毛孩的。
鉴于我是个新手,所以阿豹一再强调此次走货的艰难性,甚至他也不能保证自己平安而回,并且劝我趁早退出。
我自然不服。难不难是因人而异,就像猫很难制伏狼,但狮子却可以轻易做到。碰到本老子我,阎王也得让三分。
阿豹淡然一笑,说有多大的肛门就吃多少泻药,千万别逞强。我没有理他,却被这个比喻惊住了。
回到秦门时,天已全黑,伸手不见五指。肚子却有些饿,滴滴直向,我这才惊觉,刚才只喝了一杯酒,一口菜没吃。
酒桌上谈事,菜就成了摆设,这群该死的有钱人。
“嗨!”一进门,萧影冲我打招呼。
“嗨什么嗨,我一点都不嗨!”我一屁股坐下,心想卧底真不是人干的活,都不能安安心心吃顿饭。
“怎么,心情不好?”萧影凑过来,问我。
我点点头,示意她说的对。如果她现在替我捶捶肩,捏捏脚,再来个按摩,说不定我心情就会很好。
“都做了斧头帮的堂主,还有事令你心情不好?”萧影笑着说,“人要学会满足,比如我现在每天给你做做饭,给你管管帐,我就很满足。”
她哪里会明白我的心思,什么堂主对于我来说,就是狗屎一坨。我说:“满足是因人而异的东西,猫认为每天都有吃不完的老鼠就叫满足,可猴子不这么认为。”
萧影有些无语:“你的意思是,你是猴子?”
我说:“不,我的意思是,你是猫。”
“无聊。”萧影嘀咕一句,懒得理我。
我肚子却饿得不行,忙道:“喂,猫,如果你现在给我做点吃的,说不定我心情就好了。”
“是,猴子。”萧影匆匆离开,片刻之后,便端出一碗香喷喷的蛋炒饭来。
我深吸了一口气,看一眼那盘即将被我果入腹中的蛋炒饭。这些米饭经过萧影的加工后,粒粒饱满,颗颗圆润,从赤.裸裸的嫩白色,华丽蜕变成了金灿灿的金黄色,如一丝不挂的美人披上了黄金圣衣,散发着悠长强烈的香味,再辅以神秘佐料老干妈,真叫绝也。
我扒拉扒拉往嘴里塞,萧影只是静静微笑,看着我吃。
“现在心情好些了吗?”见我吃完,萧影问我。
“嗯,好了那么一点点,但也就那么一点点。”
萧影不耐烦道:“喂,到底怎么了,臭小子?”
我撒娇道:“想到又要离开你,有那么一点点不舍。”
萧影惊道:“你又要去哪儿?”
“凉州。”我答道,“这次一去至少数月,甚至更久,而且路上有可能被野狼吃掉。所以,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顿了顿,望着萧影的胸,我咽了咽口水,又说:“天气这么热,少穿点衣服,小心中暑。”
萧影瞪我一眼。
“瞪什么瞪,这又不是冬天。我要是说,天气这么冷,多穿点衣服,小心着凉,你肯定感动死。”
萧影无奈道:“好吧,你让我少穿点衣服,我应该感动。”
“这就对了嘛。”我笑嘻嘻道,“三天后就走,有没有什么临别感言要说的?”
“据说凉州多野兽,自己小心点。还有,天变热了,少穿点衣服。”
“嗯。”我点点头,脱下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