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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7
    全娱乐圈都是我粉丝 作者:白骨合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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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娱乐圈都是我粉丝 作者:白骨合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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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嘴对嘴,亲一个。”

    唇边温热贴上来的瞬间,他忽地忘记挣扎。

    不寿睁开眼,眼前人净白的肌肤吹弹可破,浓黑的长睫如蝶颤抖,他心头猛地被什么撞了一下,酥酥麻麻,脑海一片空白。

    回去的路上,她一直哭,眼泪哗啦啦地往下掉,揉得眼睛都肿了,她还是哭个不停。

    他默默跟在她身后,埋头回味刚才的吻,不敢抬头,怕她发现端倪。

    等到了屋门口,邱母唤她,“枝兮,你怎么了?”

    他往前一瞧,这才发现,她满嘴都是血,为的就是擦掉刚才那个吻。

    从这天起,她再也不跟他去邱府,她甚至不再单独和他待一起。他递碗给她,她都得犹豫许久才肯接。

    他知道为什么。

    为了让她安心,他特意和她说:“我只是将你当做妹妹,那日的事,就当做没发生,以后谁也不准提,好吗?”

    她脸皮薄,声音蚊子叫似的:“你说什么,我听不懂,那日什么事,我都不记得了。”

    他笑着摇摇头:“没什么。”

    等她一走,他敛起神色,将藏在袖里的木雕人像拿出来。

    他看了许久,最终叹口气,将木雕人像扔进火里,烧得一干二净。

    怕她疏远他,不敢留任何念想。

    反正她在他心里,随时都能翻出来想,闭眼做梦能想,睁眼看她在眼前依旧能想,想她没有将朱唇擦破,想她羞羞怯怯地告诉他:“我不要当你妹妹。”

    他心底能藏很多事,每一件事都有她,他自己知道便行,与她无关。他不需要她知晓。

    (五)

    日子过得飞快,不寿很快就十六岁了。

    别的人十六岁已经开始谈婚论嫁,还好他穷,没人瞧得上他,不必编出许多理由,将人拒之门外。

    其实说穷,他也不穷,他变着法地挣银子,攒下的银子全都给了邱家母女。

    他们住的小破屋早已重新修缮,比从前宽裕许多,他准备去考学,走从仕的路。

    他没有正经上过学堂,替人跑腿的时候在学堂外旁听,书里的那些话他并不觉得有理,可他愿意学。

    他年纪虽轻,但却清楚地明白,如今天下刚定,最是出头的好机会。

    有钱没用,有权有势才有用。

    他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就要往上爬,要想往上爬,就得遵从上面那些人定下来的规矩。遵从规矩的人,才能拥有废掉规矩的机会。

    他为自己的前途打算时,将邱家母女也算了进去。

    他想过,只要他能成功通过考学,就能获得田生的资格,田生虽没什么了不起,但也算有身份的人。有他这个田生护着,以后邱府的少爷小姐就再也不能欺负她们母女。

    不寿长得俊俏,天资聪颖,又会来事,很快与那帮考学老爷打成一团。

    在新晋的田生里,他是最有前途的一个。

    他很高兴,将自己考上田生的事告知邱家母女,“以后请叫我不寿老爷。”

    邱母笑着恭喜他。

    他看向枝兮,她除了一句敷衍的恭喜,并未有任何其他反应。

    他想起这些日子她的反常,跟变了个人似的,总是魂不守舍。

    他已将屋子扩成两间,自己单独住一间。夜晚入寝前,他悄悄地将她拉到一旁问,“谁欺负你了吗?”

    她抿唇摇摇头,似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往旁扫了扫,见四下无人,煞有其事地同他说:“我有一件大事要告诉你,你不许笑我。”

    她挨得近,娇红的脸庞仿若粉白桃花,他心头一跳,以为她已经看透他的心思。

    “你说,我不笑你。”

    她垂眸含笑:“不寿,我有心上人了。”

    他屏住呼吸,等着她说下一句。他抱着侥幸的念头,觉得她嘴里蹦出的那个名字,或许会是他的名字。

    “你听过公子遇吗,那个闻名天下的旧燕太子。”她害羞地捧住脸,“我爱慕的人就是他。”

    他浑身的力气仿佛瞬间被抽走,太阳穴青筋突突地往外跳。

    他早该想到的,她怎么会爱慕他。

    公子遇,他穷极一生都无法与之比肩的人物。她爱那样清风朗月般的男子,是情理之中。

    她说完话,回眸见他脸色苍白,伸出手推推他,“不寿,你怎么了?”

    他回过神,想要笑,却笑不出,最后摇摇头,“没什么。”

    他安慰自己,他还有机会,只要她没嫁人,他就能一直守着她。

    他不伤心的。

    (六)

    枝兮往外面去的次数越来越多,有时候不寿一整天都看不见她人影。

    邱母拉着他说:“你闲来无事便替我盯着她,我担心她受人蛊惑。”

    正好他已经完成考学的事,就等着来年开春的时候,求人举荐谋个官职。他早就打点好一切,那些考学老爷都愿意为他说好话。

    摆在他面前的,将是一条康庄大道。

    他知道枝兮去哪,他之前不敢说,是怕她生气,现如今邱母主动提出让他盯梢,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跟着她。

    刚开始她很是抗拒,总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试图引开他,见他完全不上当,她只得作罢,软软糯糯地求他:“我许久未曾见他,就让我去瞧他一眼,好不好?”

    不寿心里闷得慌,“我又没说不让你去。”

    “可你总跟着我,我不好意思去。”

    她往他这边靠,手抚上他的臂膀,轻轻摇晃,“不寿,求求你啦。”

    自那年在大府被人羞辱后,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亲近他。他本应该铁石心肠地拒绝她,棒打鸳鸯,话到嘴边,却变成无奈的屈服:“好。”

    她当即笑起来,一双黑亮的眼睛闪啊闪,纵使她想着她的情郎,可他依旧无法抵挡她眸中簇起的欢愉光芒,她莞尔一笑,就能令他神晕目眩。

    他藏了私心,假意淡然,同她道:“我远远在旁站着,不跟过去。”

    她点点头答应了。

    他终于得见她的公子遇。

    有匪君子,明目朗星。

    他几乎瞬间明白她为何会爱慕这个人。

    不寿远远地站在一旁,巨大的失落感击得他抬不起头,他连多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回去的时候枝兮满脸兴奋,她先是问他:“不寿,你觉得他好不好?”

    他知道,她压根不需要他的回应。纵然他说不好,到她耳里,也只会剩一个好字。更何况,那个人好得很,好到他连开口说假话都觉得良心不安。

    “好。”

    她激动地攥住他的衣袖,咯咯笑了好一阵,她笑着笑着,忽然娇羞起来,细声细气说:“不寿,你知道吗,他说要娶我。”

    不寿如坠冰窖。

    她低下头羞答答地绞着手指,“你也知道,我这个人一向没羞没躁的,我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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