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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零年代小写手 作者: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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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零年代小写手 作者: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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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电脑的事情, 傅廷羡那边过了关, 林美月就更好过关了, 顶多发几句牢骚,毕竟这电脑也不便宜, 抱怨几句也正常。

    但已经买了,除了物尽其用难不成把它闲置着。

    傅凝雪跟林美月各种撒娇,最终成功搞定。

    电脑放在傅凝雪的房间, 这样她写东西也方便,手机暂时放在家里,傅成林现在高一, 很多东西要学,他也没什么必须要联系的人, 拿着除了用来玩游戏, 也没什么用途。

    有了电脑, 傅凝雪就没那么需要手机,手机给林美月用, 她拿着手机, 晚上准备做饭之前可以问问傅廷羡回不回来吃饭,要不要也做他的, 还能跟老家的亲戚联系, 还别说, 有了手机的确挺方便的。

    傅凝雪周末的时候,还特意教林美月怎么编辑短信,她当年十几岁的时候正是爱玩的性子, 她妈拿着手机除了接打电话看看短信,不会发短信,她没空教她,后来她工作了,假期有时间教妈妈,而年纪渐老的妈妈眼睛已经变得模糊,眼睛不好使后她也不想学了,再后来有了侄子,林美月开始围着侄子转,更没有心思去琢磨怎么编辑短信。

    现在,林美月尚且年轻,眼睛没有问题,傅凝雪一有空就教她,告诉她那些字母对应的小写字母,其实学起来很简单,傅凝雪教会了林美月拼音打字,以及笔画打字。

    教会了林美月,林美月发了第一条短信就是给傅廷羡。

    ——啥时候回来,要做你的饭吗?

    傅廷羡只是小学毕业,当年性格比较顽劣,加上家里穷,早早就辍学在外面给人当学徒,学过木工,他们结婚的婚床和柜子都是傅廷羡自己制作,还跟厨师学过做菜,以前镇上有人结婚,都会请傅廷羡去掌勺,现在傅廷羡比较忙,就没什么时间做这方面的工作了。

    收到短信的时候,傅廷羡正坐在酒桌上吃菜。

    看到短信,他不会发,他虽然认识拼音字母,但不认识手机上的大写字母,就算认识,他也不知道点哪里编辑短信,而且他主要是识字不多,人们对于不熟悉的事务其实大多数都有一些抵触,没有人引导基本不会主动探究,傅廷羡抓耳挠腮,最后直接拨了电话过去。

    林美月挂了电话后对坐在炉子旁边烤火看书的女儿说:“你爸他不会回短信,你有空了也教教他。”

    傅凝雪抬头说:“我下一步就是把他教会,这样你们俩就不用打电话,发短信比打电话便宜还方便。”主要是现在教会你们编辑短信,以后还可以用微信互动,接触网络方面的东西就会快很多,这话留在傅凝雪的心里。

    她一开始上网的时候也没打字多厉害,盯着键盘一个手指头一个手指头去戳,边戳边嘴里念念有词,念的东西是拼音。

    后来上网越来越频繁,在游戏里要聊天,在q上要聊天,聊得多了,打字就越来越快,后来直接盲打,手指在键盘上飞舞,最快的时候一分钟可以打70个字,和普通人比起来,她打字算快的了。

    熟能生巧,勤能补拙,什么都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

    况且傅凝雪一直觉得她爸很聪明,有时候她会想,如果她爸上了高中,甚至大学,可能另有一番作为。

    开春的时候,林美月想把傅凝雪的外婆接过来住一段时间,但是上次她接过宋秀芝来,老人们其实都很不喜欢到陌生地方,所以宋秀芝没多久就要回去,她挺担心她妈被接过来没多久就也吵着要回去。

    还是后来傅凝雪跟林美月提议,把奶奶和外婆一起接到镇上,她们还能做个伴,加上孙奶奶,还能一起打打牌唠唠嗑,比一个人坐在家里发呆强多了。

    林美月觉得是个办法,跟傅廷羡一合计,傅廷羡也觉得可行,然后就是跟家里人联系,确定日期后,傅廷羡那天开车去接丈母娘,然后顺路回来的时候又去接的宋秀芝。

    宋秀芝年轻的时候就很泼辣,到老了性格也比普通老太太放得开,林美月的妈妈何慧兰性格比较安静,但不是内向,她们俩聊起来还挺互补。

    宋秀芝说得多,何慧兰也不冷落她,会接她的话茬。

    到了镇上后,房间都收拾好了,两人住一屋,一人一张床,还有一台二手电视机,宋秀芝来的时候把自己的收音机也带来了。

    这样一弄,好像在镇上住几天也没那么无聊了。

    三月份是婚假淡季,傅廷羡可以休息一段时间,在这段休息时间里,傅凝雪开始创作她的长篇故事,青春校园题材,加了点网游属性,这个题材放在现在其实蛮新鲜的,因为还没什么人写这种加了网游属性的青春校园故事。

    同时傅凝雪开始教傅廷羡在手机上编辑短信。

    现在没有触屏手机,如果有触屏手机,直接写比让他们在小小的键盘上用指头一个个戳方便。

    傅凝雪一边教,晚上俩夫妻在床上,林美月再给他补补课。

    看到老公突飞猛进,很快就学会了,林美月感慨说:“你当年你说说你那么早就不上学干啥,你要是再读个初中,现在还得了。”

    傅廷羡从小出了名的土匪性,经常打架惹是生非,在教室里是个坐不住的主,一说不用上学了,比谁都高兴,其实他现在想起来,也有点后悔,要是多读个几年书,也不知道会有个什么造化。

    傅廷羡闻言说:“那不是小时候不懂事儿嘛,我爹他又死得早,他一走,我娘哪里管得住我,把我手都打烂了,我也梗着头不想去学校上课,最后没办法,给我送到木匠那里当学徒,熬了几年,我又去学做菜,大一点借钱出来跟着人做生意,有赔有赚,后来不是跟你结婚了吗?现在的日子也不错了,比以前有奔头多了。”

    两人聊聊从前,感慨了几句后睡下了。

    傅凝雪看才晚上9点,洗完澡后把秋衣秋裤穿上,又套了个大外套坐在电脑前,开着一盏小台灯,开始写第二章 。

    她前两天主要是在整理大纲和人设,然后开始写第一章 ,第一章写了很多次都不满意,因为是实体投稿,比当年在网上写要严谨一些,而且她需要让编辑看到的第一眼就忍不住往下看,而不是看了第一章觉得索然无味,丢弃在一旁。

    因此头三章她比较想写的足够出彩,最好把冲突从第一章 就展开。

    她本身有短篇投稿的经验,虽然前三章磨了挺长时间,但前三章写出来后,后面根据大纲和人设顺其自然的进行接下来的故事,写起来就通顺多了。

    她写短篇写习惯了,习惯性写五章就搞出一个小波折,十章搞出一个大转折,这样可以保证看文的时候,读者甚至是编辑能够充满兴趣地接着往下阅读。

    她得让一篇文充满吸引力,能够吸引读者继续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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