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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穿书文女配7
    反正林琳来了这么久了,基本上每顿饭,都能在桌子上,都能看到野菜的影子。不过,有很多种类,有苦菜,苜蓿草,芥菜,香椿芽,蒲公英……等等。(此处查询自百度,本人也不太清楚这个关于野菜,我们这边常吃的,就是苦菜!)
    还有的人家,会吃一些柳树叶子,榆树,只是,这些都不好吃罢了,所以,林家的餐桌上,早就没有了这些野菜。毕竟,它们又苦又涩,除了在活命的时候,不过,那个时候,连树皮都抢着吃。更何况这些没有毒的树叶了。
    今天的野菜,不过是蒲公英,还有些老简单的绰水一遍,然后拌了点盐和醋,就是一道菜。和林琳后世专门去农家乐吃的野菜,那就更加没有办法比较了。
    今天的野菜,不过是蒲公英,还有些老简单的绰水一遍,然后拌了点盐和醋,就是一道菜。和林琳后世专门去农家乐吃的野菜,那就更加没有办法比较了。
    “娘,我给你们带了小米,大米和白面,你们别忘了吃,都是内部价,不贵,别省着。平日里下工后,先喝点麦乳精,吃点糕点饼干垫垫肚子。”
    林琳看着桌子上已经准备的差不多的饭菜,绿豆汤已经准备好了,二合面饼子也都烙好了,其他的菜就差下锅了,就等到林父下工回家再下锅。说实话,整个村里,估计都没人能够吃的上这么好的饭菜。
    毕竟,大多数人,一到了晚饭的时候,都是喝点野菜粥之类的,而且,还是只有野菜,少有米。
    “你这话说出去了,估计会被别人骂呢。放眼咱们村里,谁家的中午饭能有咱们这么好?更何况是晚饭。行了,你这丫头,还是照顾好自己,别让我一天为你操心,上班了记得和同事好好相处,别为了小事争嘴,手脚勤快一些。别凑热闹,小心再被连累了。”
    林母说着说着,又开始老生常谈,林琳上了两个月班,基本上十天半月回来一次,基本上林母每次开口,都是这样的话。
    这一点,林琳没办法反驳,毕竟,眼前这个女人,是这个世界上,对她最为真心的人。所以,她每次都是乖乖的应下。
    “嗯嗯,娘说的对,我知道了。以后有什么热闹,我肯定躲得远远的。娘,我看村里来知青了?刚才回来,路过村口的时候,就看到他们正站在田埂边上,指指点点,一看就不是咱们乡下人。”林琳连连点头,顺便转移话题。
    “是啊,今天刚到,大队长专门拉了牛车,去县里把他们接回来的。这事啊,早有通知,如今几个人,都在以前村里的林满多大伯家住着呢,他们家房子大,而且,家里也就只有两口子。听说,知青都有补助,也算是对大伯家的照顾了。”林母说起这事,就有些停不下来了,接着继续说道。
    这金满多两口子,也算是村里有名的可怜人,两人曾经有两个儿子,在三年前,他们举债盖了如今的房子。没想到,他们儿子去河里游泳的时候,老二直接抽筋溺水,老大去救人,最后也没有幸免,两人都溺水而死。
    曾经还是村里有名的能干人家,这一下,林满多的老婆,直接一头栽倒,从此就成了病罐罐,常年离不开药,家里的劳力,也只剩下林满多一人。虽然保持着饿不死,但也麻木的活着,平靠着村里人偶尔的帮凑,不然早就过不下去了。
    “不过,我觉得他们都不好相处,一个个一进村就捂着鼻子,好像咱们乡下有多埋汰似得。娇滴滴的,连个自己的行李,都让村里人帮忙。娘今天去看了一眼,其中一个女知青,叫什么陈娇娇的,长得那是妖妖娆娆,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描眉画口,衣服都紧贴着身上的肉,穿着那么大领口的衣服,感情肉不是她自己的。说话压着嗓子,哎呦喂,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说着还故意摸了摸胳膊,似乎真的起了鸡皮疙瘩。
    “囡囡啊,咱可不能和那些女知青学哦,太吓人了,这样的女人,搁在早些年,那就是当姨太太的命。这行事作风,和我以前去县里,看到地主家的姨太太一个样。”
    林琳乐不可支,差点没笑到桌子下面,没想到穿越女给村里的第一印象是这样的。连林母这个平日里让林琳打扮的漂亮一点的母亲都受不了,更何况其他更加保守的村名。
    说实话,穿越女陈娇娇穿的,放在后世,真的没什么突出的。一件修身的中长款驼色风衣,里面白色的紧身织针衫打底,应该是穿了塑身的胸衣,所以,胸前挺拔圆润,底下穿着一条黑色的紧身牛仔裤,一双白色的滑板鞋。
    这身打扮,放在后世,那是满大街,人人都可以,没有什么亮眼之处。但是,这个时候,讲究的是,宽大肥,又画了棕色的一字眉,扎眼的大红色的口红。出现在一群灰扑扑的人群中,那可真是鹤立鸡群,太过于显眼。
    林琳自己会做衣服,也有时尚感,都不敢这么穿。如今这个社会,是讲究含蓄的时候,这么大大咧咧的展示自己的不同,真的是挺蠢的。
    说实话,等到没了空间,又和村名融合不进去,林琳倒是挺想看看,穿越女是怎么活下去。要知道,穿越女过来以后,觉得父母重男轻女,没让她已经工作的哥哥下乡,直接把她家搅了个翻天覆地。
    她父亲母亲因为这事被调了工作岗位,她哥哥也因为这事,定好的婚事都黄了。书中可是说了,穿越女下乡以后,他爸妈都当做没有这个女儿,直接断了联系。一点东西都没有寄过来,更别提关心了。
    所以,日后她要是想要吃饱,那就要靠着自己的劳动得来的。要不然,就得找个男人结婚,至于男主,想要出现,至少得在一年以后。
    只是,坚持不嫁人,那么,先不说能不能吃饱,就说时间久了,会变成干扁瘦黑,而见过世面的男主,能够看得上一无是处的她吗?
    若是嫁人,那么,要么是和他一起来的知青,要么是村里找个能干的男人。但是,找个知青,那基本上都是吃不饱的下场,而找个村里的男人。
    说实话,这个地方的男人,还是很落后的,没有哪个不大男子主义,甚至于打老婆都是常事。像林父这样的男人,那是少有的。整个红星大队,也就只有林父这么一个疼老婆的男人。这个时候,那叫“耙耳朵”,虽然女人羡慕,但是男人们却是没少讥笑林父。
    包括林琳的两个哥哥,也都不是什么疼老婆的男人,最多也就是不随意动手打老婆罢了。毕竟这个年代,不仅仅父母对孩子影响较深,周围人也在不断地影响。“耙耳朵”这个词,对于曾经正处于成长的兄弟两人,那可是影响深刻。
    所以,没有那么多疼老婆的男人,即便是女人,结婚了也要上工的。回家还要收拾家务,做饭洗衣服都是女人一个人的活计,若是再碰上一个不讲理的婆婆,那就更加生不如死了。
    有人说,可以分家,不和婆婆过日子,这怎么可能?这时候还是讲究父母在,不分家。没有特殊原因,不可能让你分家单过,婆婆才是一家之主。
    而情商低,人又懒又馋,不会看人眼色,经过后世的各种小说熏陶出来的女人,压根就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更不可能压着脾气,当个逆来顺受的女人。到时候,可有热闹看了。
    “娘,我知道,我才不会像知青学习,我可比知青能耐,他们城里人还要下乡干活,而我在城里找了工作,我才是让他们羡慕的存在。”林琳好不容易,止住笑,赶紧像她娘表态。
    “那就好,以后你的衣服还是宽松一点的好。不过,今日那套衣服也好看,以后做衣服,也可以做成那样,我家囡囡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好看。”
    林琳今日穿了一套灰色的列宁装,稍微的改装了一下,白色的回力鞋,长发编的鱼骨辫,还有这几个月下来,经过洗髓丹的改造,那可是唇红齿白,皮肤细腻白皙。说实话,即便是化了妆的陈娇娇,也比不上林琳的二分之一。
    不是五官,而是气质,原主本来只是清秀佳人,洗髓丹也不能大变活人啊!而经历了修仙之后的林琳,身上总是多出了一股出尘的气质。所以,除了让林琳的皮肤更加的完美无瑕,加上林琳的按摩手法和各种护理,也就五官稍微的调整了一下。
    她如今看起来,也就是长开了的错觉,眼睛微微变大了一点点,更加透彻,黑白分明,脸也小了一圈,睫毛浓密了一些,眉毛被林琳打理的更加有型罢了。
    原主又太瘦了,林琳这三个月,直接,天天一日三餐,牛奶肉食得养着,如今还长高了一大截。现在都有162的身高了,比刚开始长高了两厘米,估计十八岁之前,还能长一长。
    “我这身可是照着现在城里的姑娘,最喜欢穿的列宁装做的。穿这个又不过时,也不显眼,反正我们一起的同事,好几个都在穿这样的衣服。”说着,林琳就想起来,穿越女的那个空间,估计东西确实是很齐全。不然,怎么化妆品都有?
    她脸上也不过就抹了点自制的古方润肤乳,怎么只能保持皮肤湿润锁水,再没有其他的作用。至于胭脂水粉,她确实会做,空间里也有,但是,都是古方,而且效果还挺不错的。但是,她还是有些怀念曾经的一切。
    说实话,她空间里,除了一些书籍有后世的影子,再其他处,全部都被她改造了一遍。在漫长的岁月中,她穿越前的东西,除了她父母的珠宝首饰,再也没有办法留下其他东西。
    因为第一次穿越的时候,她活的太久,那时候的房子,就是一栋普通的房子,除了别人看不见,随时能够存放东西,再没有什么不同。没有无限静止的空间,也没有可以种植的灵田。
    所以,经过时间的洗礼,她以前的东西,真的不剩多少了。最后,也只有那些书架上的书籍保留了下来。后来房间升级,有了静止空间,她把那些书籍都放在静止的储物间里,这才让她最后一点东西,在经过数千年的洗礼,依然还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