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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六章放下
    第二百十六章 放下
    美丽的水晶鞋中看不中用,鞋跟断裂的声音甚至可以传到台下嘉宾的耳畔,看起来纤弱无比的新娘此时花容失色,我都不忍,只想冲上去扶她一把。
    转身看了一眼向从,她面不改色,目光却锁定同样惊诧的新郎。
    在我看来,季承凯一向都是冷漠而疏离的,也正是因为他的喜怒不形于色,才使得我更觉得这样的人有些可怖。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动声色的男人,一个随时随地可以对自己以及身边的人下狠心的男人,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
    但是现在,季承凯的表现却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平静的脸上多了几分焦急,季承凯从舞台的正中央冲到顾妮妮身边时,只用了短短几秒的时间。
    但这几秒,对我而言却是漫长的。因为我从这几秒中看见了季承凯眼中的顾妮妮,和向从眼中的季承凯。
    季承凯扶稳了顾妮妮,早几步从老丈人手中牵过妻子的手,而后,他整个人都像是安定了下来,眼中开始浮现淡淡的笑意。
    温柔的笑意。
    顾妮妮一手提着自己的裙摆,一手挽着自己的丈夫,笑容羞涩,我却不得不承认,她看起来非常幸福。
    听顾妮妮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说了几句话,季承凯的唇角微微扬起,而后眼底的深情昭然若揭。
    “老丈人终于可以安心将女儿的手交给女婿了,人的眼睛会说话,从刚才新郎季承凯对新娘即将跌倒时表现出的惊惶来看,我们可以彻底看出——他们的爱情,无与伦比。”主持人说着冠冕堂皇的话,但我却觉得现实似乎比辞藻堆砌的语句更加美丽。
    顾振发果真是心满意足地下了台,身边的宾客低声议论他没有嫁女儿应该流露出的伤感,众人嗤笑,招了个上门女婿,当然不伤感了。
    我反感地睨了那些说着风凉话的人一眼,目光却牢牢盯着新郎和新娘。都说婚礼总是最值得人祝福的,最赚人热泪的,但我总觉得季承凯与顾妮妮的婚礼应该充满着算计与贪婪,并不值得旁人落下泪来,可现在我发现自己的确是太过武断了。
    “妮妮,大家都说我应该向你父亲承诺,承诺将永远对你不离不弃。但是我认为,婚姻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我最应该做出承诺的时候,应该是面对你的时候。”一手捋开顾妮妮垂在眼前的发丝,温柔地放在她的耳后,季承凯淡淡道,“我会一辈子呵护你。”
    掌声雷动。
    我愕然,蓦然看向向从,她笑了笑,语气悲凉,“他说顾妮妮是个好女孩。”
    我不知道季承凯对向从说的话是否有保留,也不知道他心底对顾妮妮究竟是怎么样的感情,但是此刻,我却由衷地希望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人生有很多的不如意,也藏着许多的恶意,但是倘若两个失意的人能够走到一起,相互救赎,不也可以称之为美事一桩吗?
    新人来到我们这一桌敬酒的时候,向从手上正抓着个没啃完的大闸蟹,一嘴的油,我忙抽了张纸巾帮她擦擦,她却轻轻地推开了。
    双手在湿巾上抹了抹,她伸出一只手,笑着说,“恭喜你们,新婚快乐。”
    季承凯一时犹豫,顾妮妮的笑容却是异常璀璨,如星光一般令人移不开目光。其实她并不是一个令人感到惊艳的女孩,不及向从的三分之一,但是她眼神中透露出的和善却足以融化旁人如坚冰一般的心。
    “你是向从对吗?承凯哥哥跟我提过你。”顾妮妮看起来有些笨拙,但却不傻,说到底只不过是一个被人呵护得太好的小女孩而已。
    我可以乐观地想,或许是因为季承凯的出现,打开了顾妮妮的心房,她的状态由此好了许多。
    “是,我是向从。”向从很坦荡,在面对身边宾客探究的眼神时,仍能自如地报上名来。
    两个女人的手握在了一起,一大一小,却是一样的白皙纤细。我盯着向从的手,久久没有移开自己的视线,而后,坦然地笑了。
    不论过去发生了怎样令她心中悲凉的种种,我可以相信的是,此时的向从的确是真心诚意祝福她们的。
    真心深爱的前任终于找到了另一半,而她又可以确定他的另一半是一个特别美好的姑娘,既然如此,她又何不敞开心扉来祝福?
    我不着痕迹地搭了搭她的肩,给她一个温暖的笑容,向从却是耸耸肩,一副潇洒不羁的模样。
    我忍不住笑出声,多想告诉她,其实她不用一直保持洒脱的。大家都是女人,即便她现在垂下嘴角,即便她现在看起来略显伤感,我也不会笑话她。
    但是最终,我还是没有说出这番话来,因为我相信以她的智慧,绝对可以将自己的心情收拾得很好。
    婚宴结束,时候已经不早,我不再担忧,反倒是笑意盈盈。
    向从居然开始揶揄起我来,“怎么了?是不是看见自己的前男友身边还没有人,心猿意马了?”
    我揪着她手臂上的肉掐了一把,恨恨道,“向从,我看你是翅膀硬了。”顿了顿,我又想起什么,眯着眼补充道,“对了,是前夫,不是前男友。我的经历还是比你丰富很多的。”
    向从大笑,直言甘拜下风,我也笑得开心,全然无视正在向我们走近的霍笙与程嘉尚。
    向从一向都是了解我的,但今天她却错了。其实从见到霍笙的那一刻起直到现在,我的心情都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波动,除了一开始的吃惊之外,而后我一直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霍笙的确出现了,在我已经准备好的状态下,有什么事情可以比偶遇前夫的时候状态奇佳而更令人兴奋喜悦呢?
    我想,我唯一感到愉悦的,或许就是在霍笙的面前,自己看起来并不狼狈颓唐,至于别的,还真没有。
    我该成熟了,早该成熟了,当初那个一见到他就会面红耳赤的傻女孩早就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现在的我。
    平静而漠然,仿佛过去的一切都是一场梦,过去了,也就过去了。
    “他们来了,你要不要先回去?”推了我一把,向从问。
    我笑了,正视她的眼睛,“为什么呢?我又没做亏心事。”
    向从无奈地摇摇头,“我放下了,你还是没有放下。”
    终于,霍笙站在了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