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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0章 夜与书
    夜深了,两人没有做什么,轮着洗澡然后一起看书.
    凌雨晴看的是lt;世界经济史gt;,唐阳羽看的是《牛虻》。
    两人不同的读书目的,读不同的书,这无可厚非,两人彼此不打扰。一个坐在书桌后面的椅子上,一个则站在窗前。
    坐在椅子上的是凌雨晴,这是她习惯的读书方式,站在窗前一边读牛虻一边看外面飘雪的是唐阳羽。唐阳羽看的似乎并不认真,他一会看看书一会看看外面。
    风雪依然没有任何停歇的意思。
    而牛虻则越看越过瘾,他从小博览群书,但是牛虻却是第一次看。因为他这个年纪的小孩子除了课本中诵读经典以外很少有人会看牛虻。
    传统文学他看的很多,只是看的再多他也还是个19岁少年。
    他第一次看牛虻。
    牛虻不是他的,是凌雨晴带来的路边书。
    路边书的意思就是旅途中会读的书,现在更多年轻人更喜欢用手机和电纸书看书,因为轻巧因为容量大。凌雨晴则不是,她几乎从不用手机看书,她的手机到现在都还是黑莓。
    成为了集团总裁以后也没有改变。
    其实这对她的日常工作很不方便,幸好黑莓虽然倒闭了但是最近还是在出全键盘的智能手机。只是凌雨晴真的无法接受黑莓最新款的全键盘智能手机,她最多只能接受护照手机。
    护照手机是黑莓两三年前推出的一个护照大小的全键盘智能手机,配制早已远远落伍。可是却成了凌雨晴现在的主力机。
    她很珍惜,当然外人看来也很有特色很有个性。
    凌雨晴的黑莓手机救过唐阳羽的命,所以到现在为止唐阳羽也还在用黑莓,只不过还是更加老旧早已淘汰的q10,白色限量版。
    还有个黑色的q20。
    都是凌雨晴送的。
    对此他也爱不释手。
    现在他一手翻看着牛虻,一只手在暗中摆弄着黑莓手机的实体键盘。
    太值得怀念了。
    黑莓的感觉,全键盘的感觉。
    这感觉用过一次就会上瘾,就会忘不掉。
    至少唐阳羽如此。
    黑暗中黑莓的全键盘可以轻松盲打发送信息,全屏幕智能手机则根本不行。
    黑莓还没几个特殊好用的快捷键也是经典中的经典。
    有人说男人都喜欢有个手办,就是那种可以随时拿在手里抚摸的东西。
    那么黑莓手机就是唐阳羽的手办。
    就连读书的时候都不离手。
    可见他的偏爱。
    牛虻是一本好书,也是唐阳羽离开雷州以后最为难得的清闲和宁静读书时光,似乎这一年的时日他都忘记了真正的阅读。
    这是一种罪恶。
    他无法忍受。
    还好凌雨晴来了,在大雪灾的时候。
    他不确定明天他们还能否把车从长安城开回咸阳,但是此刻他醉心的是牛虻。
    六月里一个炎热的傍晚,所有的窗户都敞开着,大学生亚瑟?勃尔顿正在比萨神学院的图书馆里翻查一大叠讲道稿。院长蒙太尼里神甫慈爱地注视着他。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
    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牛虻的内容在大学纷飞的窗内一点点展开,这边的凌雨晴缓缓合上自己手里的书。
    手里拿着一部新的还没开封的护照手机走过来。
    唐阳羽则沉浸书中没有发觉,直到凌雨晴悄悄的用护照手机换了他手里的q10.
    唐阳羽一愣,下意识回头,正对上凌雨晴坚定又有些温柔的目光。
    “这是……新手机么?跟你那个一样?”唐阳羽有些欣喜,他身边的人多少次提醒他更换一部新的智能手机,他不喜欢用苹果还可以用华为。
    但是他都拒绝了。
    他知道他的新手机在凌雨晴那里,她会给他买的,不是他买不起,而是这是他们之间特殊的一个纽带,生命的纽带。
    在这方面他只信任凌雨晴,因为用手机也是安全第一。
    他走过去放下书,拉起人家的手坐到沙发上,“给我说说你眼里的牛虻吧。”
    他边说边激动的欣喜的拆手机。
    很郑重的仪式感。
    凌雨晴微微一愣,“你并不喜欢听别人将书,你有自己的想法。”
    唐阳羽没有抬头,“偶尔也愿意听你讲,只有你才可以。”
    这是一种特殊的信任与依赖。
    凌雨晴顿了顿,“其实我从来也不觉得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说,所以每每有人把它和那本炼钢的扯在一起,我都觉得挺搞笑。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初中一次期中考试前夜,没什么特殊理由,顺手抓了这本来看。结果被深深震撼到,当牛虻给琼玛的绝笔的第一句写到:当你还是一个穿着罩衫的难看的小姑娘的时候,琼玛,我就爱上你了。”
    “打那以后,我就没有看过比《牛虻》更好的爱情小说了。牛虻,有点自私,比较残忍,以至于分析到最后,他说:牛虻的父亲、情人和默默爱她的情人都令我感动,只有牛虻不再让我激动,我觉得他有点可怕。”
    “我觉得“可怕”是言重了。把这些归因于牛虻“私人的痛苦”,我倒是觉得更多的是性格使然。虽然伏尼契没有在书中写到牛虻的出生年月,但是我强烈的怀疑:牛虻是天蝎座的。证据如下:首先看他对爱情的态度和对女人的要求。”
    “英格丽张曾对天蝎座的爱情观有一句概括,我觉得挺精辟:他喜欢一个能让他尊重又不让他践踏的女人。牛虻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他的爱情,既要是伊壁鸠鲁式的,也要是柏拉图似的。绮达和琼玛就正好就分别满足了这两种需求”
    “我向来觉得天蝎座是比较闷但相当powerful的类型。他们会像一只猎豹一样在静处地慢慢观察你,悄悄接近你,然后等着你掉进那个挖好的陷阱。但是如果你太早地掉进那个陷阱,他又会觉得你过于的简单和肤浅。可怜的绮达就是犯了这样的错误。”
    “天蝎座对女人的要求很高,既要被他占有,但是又不能占有他。牛虻对琼玛既丰富又脆弱的感情,就一直处在这种复杂的“控制”与“反控制”矛盾中。一方面,他妒忌和猜忌琼玛身边的男人,而另一方面,直到死,他也没有对琼玛当面道出自己就是当年的那个亚瑟的身份,尽管前者曾苦苦哀求过他。所以在最后给琼玛的信中,他才会说:“我的心里还有一个愿望。一个行将死去的人有权憧憬他的一个幻想,我的幻想就是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对你总是那么粗暴,为何久久忘却不掉旧日的怨恨。你当然明白是为什么,我告诉你只是因为我乐意写信给你。””
    “其次,那种天蝎式的报复。星相学家对人类最大的忠告是:千万不要与天蝎座为敌。尽管我一直都不觉得天蝎座是好报复的星座,但根据一蝎友说,好像这要视情况而定,且有几等蝎之分。也许牛虻恰好是那种报复系数比较高的蝎子。但即便是这样,我也觉得这种报复只是天蝎式的,并且和一些其他的原因息息相关。”
    “譬如和别的星座相比,天蝎座更加憎恨欺骗和被利用。他们会把自尊看的比情感更为重要。所以牛虻才会用一种近乎自虐的方式,让神父用发疯的代价来赎自己的罪;让琼玛为一个误打的耳光,背负近二十年的过错,同时也毁了她这二十几年的生活。这种报复是平静的,无声无息的,也更为的残忍和刻毒。英格丽张在她的书中列举的一种典型的天蝎报复方式,即是:他迟早会让你知道背叛者的下场。他可能会突然崛起,用卓越的人生让你后悔一辈子。”
    “像天蝎座这样的性格,不会盯着你整天的打击报复,也不屑于人后制造那种小人言论。但他们的方式却总让你觉得更加的痛苦。就像牛虻,借助一场民族革命来化解自己的“私人痛苦”,结果这种痛苦无一不转移到了爱他的人的身上。”
    让唐阳羽奇怪的是凌雨晴的感受居然如此细腻如此女人,并没有那个骄傲高傲的天才女的影子,他居然看到了她的另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