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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9节
    宫宴的菜上得差不多后不久,祝星渊便先与皇帝告退,来后殿接玲珑。后殿俱是女眷,他便在殿外等候,皇后娘娘打趣道:“这祝先生可真是一时半会都离不开夫人,这才多久呀,便按捺不住要来寻人了!”
    皇后娘娘一带头,其他人也尽皆开始说起好听话来,玲珑起身离去,便看见祝星渊站在小道上,正笑吟吟望着她。
    宛如天上月,清冷高洁,又温柔。
    她扑过去,便被他拥入怀中,两人紧握着手,谁都没有松开。
    此番宫宴,最出风头的自然是玲珑,这是她第一次在京城亮相,也是最后一次,因为祝星渊辞官了!
    哪怕皇帝坚决不许,他也要辞!趁着皇帝没反应过来,把官印官袍往家中一放,便与玲珑驾着马车私奔而去,这世界这么大,怎么能真的在小小一方天地过活?他还想同她去看山川大海,看似锦繁花。
    不过这一路上,他倒是做了不少事,也许正是因为心胸开阔,祝星渊的字画更是为人所追捧,能得其墨宝者莫不欣喜若狂,就连皇帝收到了他寄回来的报平安的信,也是先恼怒一番,便又将信仔仔细细收了起来。
    将本朝逛遍之后,两人登上了远航的船只。
    大海一望无际,碧蓝如洗,时而平静时而汹涌,但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别人。
    祝星渊已经很老了。
    夜幕降临,他安静地躺在玲珑的怀里,两人坐在甲板上,仰头便是一片灿烂星空,月光洒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之上,宛如万千星子坠入水中,而玲珑仍旧是那副少女模样,换作从前的世界,两人会一起变老,再一起离开,但这一次,要离开的只有她一个。
    其实如果早一点离开她,他也能继续活下去——像初见时那样,一个世界一个世界,漫长又没有尽头的活下去。
    只要他的心无比空虚。
    可是在浸满爱意与温柔之后,祝星渊不想再拥抱空虚,他宁可圆满地在此刻消散,也不想继续孤独。
    “我想……成为玲珑的一部分。”他轻声呢喃着,“在我还没有消亡之前。”
    星星活了几百亿年,最终也会坠落,他的空虚被填补,便不再彷徨,每一颗星星坠落之前,也一定都遇到了它们所爱之人。
    玲珑低下头,把他抱在怀中,轻轻贴着他的脸:“……嗯。”
    这仅存的、几乎要抓不住、马上会随着海风消逝的灵魂,带着他残存的记忆与余温,一点点被吞噬到龙的身体中。
    从此以后,星辰不再空虚,也不会再在时空中迷茫与彷徨,他停止了流浪,也彻底消除了怨恨与悲伤。
    与她合为一体,成为她的一部分。
    船上已只剩下玲珑一人,她其实早就知道他的灵魂在慢慢消亡——而她无所不能,惟独不能创造新的灵魂,也不能留住他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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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玲珑趴在归墟龙宫那张硕大的珊瑚床上做着梦。
    她看到群山之间有一些村庄,这些村庄里的人每年都会爬到群山中最高的那座山的山顶,去祭祀建在那里的一座神庙。
    听说,神会保佑他们风调雨顺幸福安康。
    但这个世界是没有神的,那座神庙里所供奉的也只是一具泥塑的躯壳而已。
    可村民们非常虔诚,风雨无阻。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相信着神庙里的神,直到有一天——他们的信仰,诞生出了神明。
    神明是个俊美而温柔的男子,他总是站在神庙上,安静而慈悲地望着信奉他的信徒。
    他愿意满足他们的任何要求,风调雨顺,幸福安康,他用自己的神力去守护他们,从来不求回报。只要看到人们的脸上出现笑容,看到他们因为得到幸福而喜悦与感动,神明便会不自觉地感到温暖,那是他从来没有体验过,却深深眷恋的感觉,是人类赋予了他这样的情感,因此,他也想把这样的情感同样赋予他们。
    要怎么样做,才能更好的保护人类呢?他可以为他们抵挡天灾,为他们驱逐邪祟与病痛,为他们带来光明与希望。
    真可爱呀。
    人类真可爱,他们是那样善良又纯净,每个人都闪闪发光,神明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站在神庙上,俯瞰他的信徒们——他们在快乐地生活着,像那样的笑容,神明想要不顾一切去守护。
    神明深深地爱上了人类。
    他热爱着这群充满智慧的生物,甚至开始渴望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于是有一天,前来拜祭神庙的村民们发现,神像下的祭台上,躺着一个漂亮的小婴儿。
    他们将小婴儿捡了回去,这个孩子从此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他天生拥有倾听万物之声的能力,仿佛是山间的精灵,面上总是带着笑,总是竭尽全力地去帮助其他人。
    大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山林卷起呼啸狂舞的大火,大火烧光了森林,庄稼颗粒无收,无数幸福的人失去了幸福,随后是瓢泼大雨,接连数月不停,大雨停后,又是一场可怕的瘟疫。
    无数人失去了父母、妻子、儿女,缺了一条胳膊,瞎了一只眼,身体残缺,饥寒交迫,病痛缠身。
    只有那个吃百家饭,穿百家衣的孩子没有。
    他的眼眸仍然温柔而明亮,对所有人都充满爱意,光秃秃的山里,他只要进山,就能找到食物,就能为大家找到干净的水源与能救命的草药——就好像、就好像这个孩子不是凡人,而是神明的化身!
    群山之巅上的神庙已经腐朽不堪,泥塑的雕像斑驳褪色,人们认为是神明给予了不懂得感恩的他们的惩罚。
    因为他们太过得意忘形,没有再信奉这位神明,所以神明大人选择收回了曾经给予他们的一切——人们是这么认为的。
    在村子里一位德高望重的先知的占卜下,人们得知神明需要最纯净的祭品,才会重新垂怜他们。
    山间的繁华,野果,露珠,都不够纯净。
    只有那个孩子,从头到尾都是那样纯净又美丽。
    被苦难逼疯的人们忘记了他们曾经如何欢迎过这个孩子,他们只知道,是这个孩子出现之后,才引来了这么多的灾祸,在这之前,人们信奉的神明大人从来没有抛弃过他们,而如今,无论再怎样供奉,神明大人也不会给予回应,这难道不是这个孩子的错吗?他出现在神庙的祭台上,是他玷污了神庙!侮辱了神明!
    脸蛋脏兮兮身上还有许多伤痕的孩子从山里跑出来时,怀里抱着许许多多的野果,身后的背篓里还装着一些药草。看到向自己本来的村民,孩子喜出望外地跑过去,却被捂住嘴巴,蒙上了眼睛,捆绑了四肢,架在一根长长的扁担上,按照村子里最古老的祭祀方式,把他送上了神庙的祭台。
    要开膛剖腹,取出污秽的五脏六腑,挖出眼珠与舌头,杜绝他的怨恨,去除身体的肮脏之处,才能把最纯洁、最干净的身体与灵魂献给神明大人。
    真疼啊。
    活生生地被剖开肚皮,挖去眼珠,割掉舌头,鲜血被放干净,腹腔里什么都没能剩下,好像一只待宰的羊,只能绝望地感受生命的流逝,冷得骨头都要疼碎了。
    这个孩子睁着空洞洞的眼眶,非常安静地死去了。
    先知唱起古老的歌谣,告知神明他们已经为他献上了最纯洁、最干净的祭品,希望神明大人能够原谅他们的不坚定,能够像曾经那样,继续庇佑他们,驱赶疾病与灾祸,为他们带来幸福。
    但无论怎么吟唱怎么乞求,神明大人也再没有垂怜过他们。
    曾经因为信徒们的虔诚而诞生的神,因为热爱着人类,而想要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却又被自己的信徒当作祭品献祭给了自己。即便是曾经,他还是站在神庙上倾听人们新生的神时,他也从来都不需要什么祭品。山间的一朵野花,清晨的一滴露珠,孩子的一个笑容,对他来说,那才是最好的祭品。
    人们聚集在一起,点燃篝火载歌载舞,他在高高的神庙上看着、听着,这才是最好的祭品。
    现在,一切都将化为虚影。
    群山哀嚎,万物同枯,电闪雷鸣,上天以这样的方式惩罚这些虐杀了神明的人类。
    神爱着他们,想要成为他们,却又被自己最爱的人类摧毁,连同从信仰中生出的灵魂也变得破碎不堪,记忆全无,仅凭借着怨恨,开始了漫长又漫长的流浪。他怨恨不消,空虚不消,便要永无止境的陷入轮回之中,一次又一次,直到他愿意放下,愿意变回那个温柔的神。
    神忘了自己是谁,只记得自己的空虚,空虚到怎么也填不满空荡荡的躯体,连灵魂都是破碎而残缺的,他的信徒们一个接一个生老病死,他不能再爱他们,失去对人类爱意的神不仅失去了神格,也失去了成为人类的向往。
    他不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而存在,又因为什么而有意义,更不知道自己这一个世界一个世界的流浪,最终又将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直到他遇到一条龙。
    那条龙填补了他的空虚,让他这千百年来流浪的破碎灵魂,再一次尝到了温暖,再一次付出了爱,重新得到了去爱的能力。
    但失去信徒的神明,一旦放下怨恨与空虚,也将不复存在,因为这世间没有信徒再记得他,也没有信徒还会信奉他,在无尽的时间中漂泊的神,心甘情愿想要留在所爱之人的身边,不求未来,不求长久,但争朝夕,虽死不悔。
    人类的灵魂可以通过一些手段重新温养,神却不能。
    靠着信仰凝聚而成的神,在失去爱的能力的那一刻,就已经不再是神,而是流浪在无尽时间中的怪物。
    玲珑猛地睁开眼睛,又慢慢趴了回去。
    诶……刚刚做了个什么梦来着。
    一觉睡醒,便忘记了。
    第882章 第七十九片龙鳞(一)
    面对眼前这个红色皮质连个牌子都没有的行李箱, 无论是余苍还是万辉,都显得百思不得其解。
    他们是影帝鞠衡的经纪人与助理, 鞠衡不喜欢别人太过靠近自己, 所以身边的工作人员跟同公司的其他人比起来并不多,这会儿他们便是来收拾粉丝寄给鞠衡的生日礼物的。
    这些生日礼物的地址写得都是公司,除却贵重礼物不收, 一些毛绒公仔啊暖手宝啊自己做的挂件之类的,粉丝后援会便会组织粉丝一起寄过来,安全性是绝对有保障的, 但是,寄个行李箱, 算什么事儿啊?
    余苍拎起这个行李箱, 这种小型行李箱一般人出门个两三天会用,但谁会把礼物用行李箱做包装?
    别怪他为什么不以为这个行李箱是生日礼物,因为这做工这质量一瞧就是几十块钱的地摊货, 粉丝们对鞠衡可是爱得深沉, 怎么可能送行李箱当礼物?
    “余哥, 要不,咱打开看看?”
    余苍瞄了眼万辉,“成。”
    说着把行李箱放正,拉开了拉链。
    随着拉链被逐渐拉开,两人的表情也逐渐惊恐,眼睛瞪得宛如铜陵,嘴巴也咧成个黑洞……无他, 行李箱里根本不是他们所以为的粉丝生日礼物,而是、而是一个孩子!
    一个小小的大约只有两三岁的小女孩!
    鞠衡刚接了一个新剧本,虽然他今年才三十岁,但已经拿下了最佳男主角的大满贯,是新生代演员中当之无愧的演技派实力派,与他同龄的一些男演员还在当爱豆演偶像剧的时候,他已经拿奖拿到手软了。这次接的剧本便是一部历史电影,他将要在其中饰演战死沙场的男主角,因为下个月就要进组,所以正在背剧本中。
    突然吵吵嚷嚷地跑进来两个人,鞠衡穿着白色的毛衣与烟灰色家居长裤,坐在沙发中头也没抬:“小点声。”
    “不是啊哥!”万辉几乎是在哀嚎,“哥你看看我啊!”
    余苍把门带上,他们刚才从公司出来,那一路是小心翼翼生怕被人看见,不然叫拍到可就糟糕了!鞠衡很讨厌自己的隐私被公之于众,要是……“老鞠,别看剧本了,看这里。”
    鞠衡依言抬起头朝二人所在位置看去,眉头微微蹙起:“怎么抱了个小孩过来?你们知道我不喜欢小孩。”
    余苍:“……老鞠,这是你闺女。”
    鞠衡:“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而且,今天也不是愚人节。”
    余苍抱着小孩,万辉则默默递上一封信。
    鞠衡莫名其妙地接过那封信,打开一看,脸色顿时变得极为难看!
    房间内瞬间满是低气压,饶是余苍跟万辉也是大气不敢喘一下,直到鞠衡把那封信窝成了一个团丢到垃圾桶,余苍才清清嗓子,小心翼翼地问:“那个,老鞠啊,你说……咱怎么办?信上说这孩子只有两岁……你看这瘦巴巴的,多可怜啊,总不能把她丢了吧?我知道你不喜欢小孩,但这到底也是你闺女……”
    小朋友趴在余苍肩头睡着了,打开箱子的一刹那她是醒着的,睁着一双水灵灵圆溜溜的大眼睛望着人,虽然太瘦了一点,但仍然萌的人心肝儿直颤,余苍跟万辉一看就喜欢上了,然后就开始生气,这什么人在恶作剧?居然把小孩装在小巷子里!
    当时万辉就觉得这孩子让人眼熟,他戳了戳余苍,说,余哥你看这孩子是不是有点像咱衡哥啊?
    余苍一瞧,嚯,还真像!他把孩子从行李箱里抱出来,从孩子身上就掉下个信封,上面写着“鞠衡亲启”四个字,落款是殷醉薇。
    余苍跟万辉立马觉得事情大条了!
    其实鞠衡一开始厌女症没有现在这么严重,他只是不喜欢女人,排斥她们的靠近罢了,平日的人际交往还是没问题,但三年前,就是这个殷醉薇,她做了全国女性都想做的事——下药迷奸了鞠衡!
    鞠衡醒来后被恶心的要命,吐了昏天暗地,甚至一向佛系的他开始对殷醉薇赶尽杀绝,本来就只是一百零八线小艺人的殷醉薇更是在这个圈子里混不下去,从此销声匿迹,没想到她居然怀孕了,还把孩子给生了下来……
    信里说她带着这个孩子过得很艰难,不久前她遇到一个愿意娶她的男人,但是对方不知道她生了小孩,所以她要把小孩还给鞠衡,毕竟小孩两岁了,鞠衡一天都没养过她,信的最后让他们不要试图找她,否则她会不惜一切代价曝光鞠衡的厌女症,以及他们之间有了孩子这件事情。
    到时候,这孩子怎么来的还重要吗?反正鞠衡这边也没有证据,大不了鱼死网破,就算她没能耐把鞠衡拉下来,至少也能让他惹得一身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