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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四章 婴灵?
    “朱盛不会害你,他没这么蠢!”王寡妇很快猜到我在想什么。
    “不是他?”我还是比较怀疑,这一切都太巧了。
    如果不是邵艳艳怀的鬼胎,我不会认识王雪,也不会相信她,更不会来守灵,不守灵,也就不会发生这些事。
    “他还想多活两天,和你作对,有什么好?”王寡妇翻了一下白眼说道,“还有,别以为那些玩蛊的实力弱,那只是你认为的,你身上有什么,自己很清楚,大部分的蛊对于你而言,根本没有作用,但是别人做不到!”
    “你的意思是说,苗疆的那些蛊师的势力比我想象中的大?”我问道。
    “远比你想象中的大,要不是东北自古以来就是仙家的地盘,他们早就渗透进来了,即便是这样,他们埋下的钉子也不少,否则的话,怎么会设计出今天这一幕?”王寡妇反问道。
    我揉了揉下巴,心里突然涌出一股危机感,这不是苗疆的那些蛊师第一次来找我了,仔细算起来,我已经有数次在那些蛊师的逼迫下陷入绝境了。
    我这会忽然有些好奇,按理说,蛊种早就应该成熟了,可不知道为什么,蛊种就和我的修为一样,突然陷入了一个瓶颈,许久都没有动静了,就好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别想太多,尸体今天就处理了,我来办,你给家里信了吧?”王寡妇问道。
    “给了!”我回道。
    “那好,一会她们来了,你们立即回家,县里的事交给我,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你安心在家待着,能不接活,就不接活!”王寡妇交待道。
    “好!”
    王寡妇的办法确实是最稳妥的,我点点头,答应下来。
    半个小时后,张茉带着大黄到了,褚墨没来,她要守着家,邵艳艳已经到了。
    到了之后,张茉只是看了我一眼,就把注意力放在了隔壁那个小年轻身上,还取了一些虫卵。
    大黄倒是很兴奋,算起来,它很长时间没和我一起出门了,下车之后就一直绕着我转圈,不时的摇两下尾巴。
    大约五分钟后,张茉从停尸房内走出,我走过去问道:“怎么样?”
    “是他们!”
    张茉点点头,也没避讳在一旁的王寡妇,将手放在了我的心脏处,感受了片刻,才说道:“还好,蛊种没事!”
    话音落,王寡妇明显松了一口气。
    这有点不对,按理说,应该松气的是张茉,现在怎么变成了王寡妇?
    “老弟,没查到!”
    可能注意到了我的眼神,王寡妇走过来,对我摇摇头道:“我刚才找人查了监控,孙佳琪不见了,她没回酒店,出了医院就消失了!”
    “嗯!”
    这点我没觉得意外,以孙佳琪的能力,如果被查到,那才显得不正常呢!
    “老弟,你走吧,先回家,有事我给你消息!”王寡妇和张茉对了一下眼神,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行,那这里就交给你了,姐你多受点累!”我暗叹了一口气,也没推辞,和张茉一起回返。
    “大侄子,你说这事咋就这么不顺呢?以后咱们还能不能接活了?”
    路上,任婶唉声叹气的。
    “不外出了,打今天起,咱们当两个月坐堂仙!”我沉声说道。
    孙佳琪是一个隐患,说不上还会搞出什么事情来。
    这次的事情,从开始到结束,孙佳琪抓的点都恰到好处,如果不是没有料到我和亮子对疼痛的超常忍耐力,我们俩很可能就gg了。
    半个小时后,到家了,一切顺利,我长出了一口气。
    邵艳艳已经到了,她住在任婶那里,早就睡了。
    鬼胎和正常的胚胎不同,降生的时间不定,以邵艳艳的情况,短则两月,长则四五月。
    反正在这段时间内,我要尽量不接活。
    休息了一晚,补足了精神,吃早饭的时候,邵艳艳和我们一起,她还是老样子,一副弱弱的样子,就好似一个小兔子。
    这是她的性格,谁也改变不了,我们几个也没说什么,任婶家的条件现在不错,什么也不缺,她吃完就回去休息。
    这样也好,说实话,对于那个朱盛,我始终觉得不托底。
    任婶闲不住,不能出去接活,就代表收入要少一大笔,上门来看病的,顶多给点压堂子钱。
    看一个,基本上是十块二十块,偶尔有几个能给上一百,这个来钱速度,太慢。
    所以把任婶急的和屁猴一样,整整一天都是恹恹的,没什么精神。
    就这么过了四天,每天的平均收入在二百块到三百左右,一个月下来,也就七八千块钱。
    每一天,任婶都唠叨,这么下去要吃老本了。
    “大侄子,有一个好活上门了,这一次你听我的,非得黑她一笔!”
    这一天上午,任婶突然冲了进来,兴致勃勃的说道。
    “什么好活?”我懒洋洋的问道。
    几天下来,我看的很明白,来看事的没啥大事,大多是算姻缘,看事业,偶尔有两个是求子的。
    这些事情,任婶她们就能处理,根本用不上我。
    “欢欢知道吗?众筹那个?”任婶问道。
    “知道!”我想了半天,想了起来。
    现在有病,尤其是重大疾病,很多人选择在网上众筹,任婶说的欢欢就是一个,欢欢不大,姓黄,才两岁,正是咿呀学语的年纪。
    可惜,得了白血病,小小年纪得了这种病,要遭多少罪可想而知。
    当初众筹,我好像还捐了一百块。
    “那孩子怎么样了?”我问道。
    “没了,都快半个月了!”任婶眼色一黯,叹了一口气。
    “那今天来的人和欢欢有关系?”我问道。
    如果没记错,欢欢是隔壁县的,距离我们这不太远,坐车也就一个多小时,如果是她家里人想要超度,我打算意思意思,收个块八毛的就算了。
    “是,来的是那孩子她妈!”任婶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屑还有恨意。
    “怎么回事?”我提起了一点精神,任婶的状态不对啊。
    “白瞎欢欢那个孩子了,她那个妈太不靠谱,众筹那个钱说不上干什么了!”任婶提起这个,一脸的愤懑。
    “没给孩子看病?”我问道。
    “看病只用了一小部分,其余的都被她花了!”任婶咬牙着,解释了起来。
    急性白血病,这个病发作很猛,需要大量的钱,即便是众筹了一部分,还是不够,而且治愈的希望很小,所以欢欢的妈,放弃了。
    众筹的钱一共十二万多,真正花在欢欢身上的,不到两万,剩余的钱,则被拿来花在了小儿子身上。
    黄家有两个孩子,欢欢是女孩,老大,还有一个一岁的弟弟。
    “不对啊,有弟弟,配型没成功吗?”我打断了还在那解释的任婶。
    急性白血病,如果配型成功,还是有治愈的希望的。
    “成功了,后续的治疗没做!”
    说到这,任婶的脸色再次阴下来。
    “为什么?”我不解的问道。
    “黄家担心影响小儿子的健康,不愿意给做!”任婶又开始咬牙。
    说白了,就是重男轻女,黄家担心到时候大女儿没治好,小儿子的身体又搞坏了,到时候钱在花光了,可谓是人财两空。
    而不给大女儿,也就是欢欢看病,众筹的钱可以留给弟弟,再说了,死了一个女儿而已,又不是儿子,黄家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家子,没一个好东西,大侄子,你听着,一会那女人来,你给我好好治治她,不弄个她半死,我心里这口气出不去!”
    任婶恶狠狠的吩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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