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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3
    后记3
    我叫林河。
    原本我叫什么名字,我记不得了。是金兰和她父亲救了我,准确的说是捡到我,并把我带回来救活。
    醒来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不记得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发生过什么,过去的一切我全部都忘记了。
    金兰说穿越过森林在河边捡到你,不如就叫你林河。我没有反对,对于一个没有过去的人来说,名字只是一个代号,无关痛痒。
    听金兰父亲的话,我好像是从很高很高的地方坠落下来撞坏脑子所以把过去忘记的。他们捡到我时,我身上还有伤,只剩下一口气,差点就活不下来。
    是金兰哭死苦活要卖掉家里唯一的一头牛换钱请医生来给我治病,我活下来,金兰家却没有了牲畜,也没办法耕种。
    金兰家住在偏僻的山脚下,种着几亩地,她母亲早年病逝,和父亲就靠着几亩地和给旅游的人做饭收入供在城里的弟弟上大学。
    我身体痊愈后,自然就留在这里。我并不知道自己以前是做什么的,只是金兰的父亲猜测以前我肯定不是做粗活的人,因为我细皮嫩肉,更因为我对于他教我的那些农活一点也不会,甚至笨手笨脚总是做坏了。
    每当金兰父亲骂我时,金兰都会一声不吭的将我拉走。
    金兰长的并不是很好看,皮肤有些黑,眼角下有着斑点,双手因为长年劳动而长满老茧,说话也有着浓浓的方言,只有说的很慢时我才能勉强听得懂。她二十三岁,却异常的能干,家里家外,田里的活没有她干不了。
    与她比起来,倒显得我无能、没用。
    金兰的父亲是不希望我留下拖累他们,可金兰却毫不在意,只是说多了一双筷子,不要紧。
    外面的人都说金兰是看上我的长相才对我这么好,谁让她未来的夫婿是个傻子,傻的连绿帽子是什么都不知道。
    听他们说这话时我并没有生气,因为我知道金兰不是这样的人。虽然她没有读过什么书,可我知道她绝对不是他们说的那些人。
    金兰听到那些话也当作没听到,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时常会做一个梦,梦里经常有一个模糊的背影,她低着头一遍遍的说——你若不离不弃,我定生死相随。
    ——此生不换。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看见那个背影在听到她的话后会说出“此生不换”四个字,只是隐约觉得可能与我的过去有关。
    我是谁,父母是谁,有没有妻儿,又是做什么的?。
    很多时候我也会好奇的想知道,可每次努力的想起过去时,我的头就会无比的疼痛,渐渐的我便不让自己去想起过去。
    或许我以前不是什么好人,抢劫或是杀人犯,在逃跑的时候发生意外所以受伤,坠落下来。
    可梦里的那个女人又是谁?
    是我爱的女人,还是爱我的女人?是我的女朋友,还是我的妻子?
    我没有告诉金兰我的梦,总觉得那是藏在我心底最深最沉的秘密,是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
    金兰知道我想不起以前的事,也没有再问过我以前的事。倒是有和我说过,等农忙后会领我到镇上的派出所,或许能找到我的家人。
    从金兰家要走上两个小时才能走到公路上,拦到经过的车辆就能去镇上,要是拦不到就只能脚走上快一天的时间才能到镇上;所以这里的人一年到镇上的次数都是屈指可数。
    只是还没来得及等金兰带我去镇上时,便已经有人来早这个穷乡僻壤。
    当时我正在院子里帮金兰把粮食扛进粮仓,听到有人敲门便去开门。
    开门的一瞬间便有人抱住我,我愣住了。
    浑身全是灰尘,破破烂烂的我被一个穿着刺绣长裙,长的非常秀气漂亮的女人抱住了。
    她的长发犹如海藻铺在后背上,双手紧紧的揪着我的衣服,一点也不嫌弃我身上的脏,眼眶的泪豆大般的往下掉,怎么也止不住似得。
    她的声音很轻,很好听,一遍遍的对着我喊“安臣,安臣”
    这张脸很陌生,可她给我的感觉很熟悉,熟悉的让我的心莫名的疼痛,犹如被刀子一次又一次的刺穿。在她的眼底我看见了关心与担忧,还有深深的牵挂。
    “好了,这不是找到他了,老婆,别哭。”她身后的男人面色沉静,清淡的扫了一眼我,将抓着我衣服的女人拉回自己的怀中。
    “安臣,我们终于找到你了。”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望着我笑,尽是苦涩与歉疚。
    “我我不认识你们。”
    我看见女人脸上的苍白与愕然,男人峻颜上的诧异与不可置信。
    “我真的不认识你们。”我艰涩的开口,苦笑的问:“你们认识我吗?”
    金兰听到声音将他们接进去,告诉了女人我的情况,他们两个人的神色都变得很奇怪与沉重。我看着她的侧影,忽然想起总是做的那一个梦。
    她,是不是就总出现在我梦里的女孩?
    我以前是不是很喜欢很喜欢她?否则,为何看见她的眼睛,我的心像是要窒息般的难受?
    听完金兰的话,她沉默很久,松开男人的手走到我面前,牵强的对着我笑“我是沐晚夕,你是程安臣,我们是好朋友。”
    “我们真的只是好朋友?”我迟疑着语气问她。话音一落,站在她身后的男人立刻走过来,阻隔在我们之间,挑衅的对我说:“她现在是我的老婆,是我孩子的妈,你死心吧。”
    “阿慕!”女人将男人拉到一边去,脸色微沉的瞪着他“安臣什么都不记得,你别胡闹了。”
    虽然是责怪的语气,我却在他们的眼神里看见很深很沉的感情。
    他们一定很相爱。
    “我看他盯着你的眼神一点也不像失忆。”叫殷慕玦的男人一脸不爽的样子。
    她只是安抚的掐下他的手臂,对着我露出清浅的笑“安臣,你别理他,我们单独谈谈吧。”
    “晚晚”他不放心的叫了一声,在沐晚夕的眼神射过去,扁了扁嘴巴没说话。
    我和她走向了外面,此刻刚好是傍晚,倦鸟归巢,迎面的轻风掠起她的长发犹如跳舞的精灵,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感觉很熟悉,就好像无数次一起这样走过。
    “我是不是喜欢过你?”我停下脚步,望着她的背影问。
    她的脚步停下,缓慢的转身看着我,没有说话。可我在她的眼底已经得到我想要的答案,我是爱她的,曾经很深很深的爱过她。
    “我们在一起过吗?”
    她迟疑许久,点头。
    心像是被什么狠狠的震过,不知道为何这个答案会让我很烦躁,舔了舔干涩的唇瓣,口腔充满铁锈般的鲜血味“那我们为什么要分开?为什么我会受伤?我是坏人?”
    “不。”她立刻摇头,无比温柔的眸光看着我“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良,温暖的人。我们分开只是因为我你有你的选择,我有我的选择,你受伤是为了救我,不是因为你做了什么坏事。”
    “程安臣,你叫程安臣,曾经是一个很出色的律师,后来为了接手家族的生意而成为商人。现在只要你愿意,程氏企业还是你的。”
    我相信她没有骗我,因为她说的这些我都有很强烈的熟悉感,同样的也有一种很强烈的不安。
    “我们真的相爱过吗?”
    她怔忪住,眼神流溢着歉疚的凝视我,紧咬着唇瓣许久没有回答。
    我想我应该知道答案,哪怕我们从曾经在一起过,她没有爱过我,从来都没有。可是我却愿意爱她爱到失去自己的生命!
    “安臣,对不起!”
    “不必和我说对不起,因为我已经记不得以前的任何事。”我对着无所谓的笑了笑,胸口却是异常的疼。
    哪怕我不记得以前的事,不记得我们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可看到她歉疚的目光与难过的神色,我还是会心疼,会舍不得,舍不得她难过。
    “安臣,跟我们回去吧。”她抓住我的衣袖“我会带你去看最好的医生,一定能医治好你的病。”
    我迟疑许久“我还有亲人吗?”
    一片死寂,她揪着我衣服的手指收紧,用力的扯着,良久道:“你还有弟弟,程御然是军机处的,姐姐嫁到国外。只是只是”
    “只是他们不是我的亲人,对不对!”我接着她的话说下去,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我还有至亲的亲人,来找我的人应该是他们。
    “可他们一直把你当亲人。过去发生太多太多事,有很多不开心的事,我不想让你知道那些不开心的事。”
    “那就不要让我知道。”我握住她揪着我衣服的手,在她清澈的瞳孔里看见自己释然的神色“既然这个世界没有我血亲的人,无须我尽孝,那么想不想起过去对我来说不重要,忘掉不开心的也许是命运对我的善待,让我忘记过去那些不开心的往事,有一个重新的开始。”
    “我叫林河,森林的林,河水的河。”他对她伸出手,轻笑:“是我的救命恩人金兰取的。”
    林河,没有过去的林河,只是活在现在和未来的林河。
    不是程氏的程安臣,亦不是那个爱你胜过爱自己的程安臣。
    沐晚夕的眼底涌上一层薄薄的水雾,红唇被她咬出一道很深的痕迹,揪着他的袖子逐渐的往下垂落,想是身体里的力气被人抽走一般。
    “安不,林河,你真的不愿意跟我们走吗?”沐晚夕视线看着周围的环境,有山有水,山水秀丽,天蓝白云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可是不适合程安臣,这根本就不是他的世界。
    “你让我考虑考虑!”看到她眼底的渴望,我犹豫了。
    从他们的衣着和谈吐我能感觉到原本的自己与这里是格格不入的,留在这里,还是与他们一起走,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决定。
    她抿唇淡淡的笑起来“没关系,你可以慢慢考虑,我们会暂时留在这里,等你的决定。”
    “我们回去吧。”
    说完,我等着她先往回走,夕阳将她的背影拉的很长投影在地面,倩影缓慢的移动,仿佛与梦里的背影重叠在一起。
    她突然停下脚步回头看我“怎么了?”
    “没事。”我抿唇一笑,迈动脚步跟上她,一起往回走。
    金兰和殷慕玦看到我们回来都松了一口气。殷慕玦走到她的身边,立刻揽住她的手臂亲昵的仿佛是在宣布主权,而她回应的是淡淡的笑容,四目相对的深情,是任何人都闯不进去的。
    “林河,你没事吧?”金兰担忧的眸光看着我,犹豫又复杂。
    “没事。”我摇头,余光看了他们两一眼“他们要留在这里几天,可以吗?”
    金兰迟疑几秒点头“没问题。不过我们家很穷,环境不是很好,希望你的朋友不要介意。”
    我没说话看向他们。
    沐晚夕立刻说:“当然不会,我们之前也住过这样的地方,还挺喜欢这里的风景。”
    金兰去为他们准备房间,我继续将粮食扛进仓库里。
    她和殷慕玦站在一旁一小会后,一言不发的帮忙收拾,没有娇气与嫌弃,理所当然一样。
    晚上金兰和沐晚夕睡一起,我和殷慕玦睡一起,只是我睡不着,脑子一片空白,可又非常的混乱,便起身去院子里坐坐。
    高高的夜空挂着月牙,苍白的光束笼罩着这僻远的地方,寂静而宁静,甚至能听见草丛里虫子的声音一声一声的叠在一起,高低起伏,绵绵不绝。
    殷慕玦走到我身边坐下,不着痕迹的扫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
    我递烟给他,是金兰手做的烟,不值钱,可醒来之后我就喜欢这东西了。他摇头,压低声音道:“她不喜欢烟。”
    “哦。”因为她不喜欢,所以你不抽。
    殷慕玦看着我,隽锐的眸光像是要将我看穿,我假装不知道他在看我,视线落在指尖忽明忽暗的星火上,淡淡的烟雾袅袅升起,心底竟然比这烟雾还要荒凉。
    空的让人很绝望。
    “跟我们一起回去,从你出事后她的心里一直没安过,一直到找到你。她立刻就要来找你”他的声音顿了一下,似乎是自嘲的笑“虽然我非常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你在她的心底占据着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你介意?”
    他嗤笑“是个男人都会介意。”
    “是我的话,我应该不介意。”我侧头对上他漆黑的眸子,轻笑:“如果我介意当初应该不会不顾自己的安危而去救她,你说是不是?”
    “是。”他敛去笑容,严肃的点头“这点我还是很感激你的,不过别指望因此我会把她让你给,想都别想!她是我儿子女儿的妈!”
    我吸了最后一口烟,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来,抬头看着明月当空,喃喃道:“明天是一个好天气,你们在这里玩一天吧。”
    说完,我进屋睡觉了,没多久他也进来,躺在我身边,而我和他爱着的女人就在隔壁。
    翌日的天气果然好,一早我和金兰就去了一趟田地里,不知道他们时候起来的,大概是出来散步。多远的就听到他在唱这里的山歌。
    这里的风俗是要男女要恋爱,是通过唱山歌来定情。
    “嘿,沐家阿妹美若仙咯,看的阿哥心神漾哟,黑黝黝黑。可知阿哥爱慕你的心比那山还要高比那水还要深哦,黑黝黝黑”
    低哑的嗓音唱着淳朴的民谣格外的迷人与动人,听的沐晚夕脸颊泛着淡淡的红晕,面对殷慕玦的深情凝视更是娇羞几分,犹如一朵盛开在风中的鲜花。
    “嘿阿妹可知昨夜阿哥想的紧唷,一曲定情歌唷阿妹可愿跟我走唷,黑黝黝黑”
    沐晚夕的手被他握在手里,迟迟没有抽回,红唇轻抿,轻盈的声音宛如银铃般的悦耳;“阿哥说话没正形唷,黑黝黝黑很多眼睛看着阿哥莫要耍流氓唷,黑黝黝黑阿哥小心山中野兽叼了去,宝宝们要找后爸黑黝黝黑”
    “你敢!”殷慕玦双手揽住她的纤腰将她圈在一起,半假半真的生气道:“我还没死呢!你要敢给乐乐和阿风找后爹,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沐晚夕被他圈在怀中,温暖的气息喷在脸庞,笑的春风明媚,比东边的太阳还要耀眼。
    我静静的站在远处看着他们相拥相吻的画面,心如止水,竟然没有一丝的嫉妒与愤怒;就好比是在欣赏一副赏心悦目的画,美的让人不忍破坏一丝一毫。
    “林河。”金兰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身边,用一种担忧探究的眼神看着我。
    我没有说话,许久后听到她低喃的声音“你会跟他们走吗?”
    “我不知道。”我说的实话,我不知道自己是属于过去,还是属于这里。
    “从救你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你和我们这里不是一个世界,你的世界可能是金碧辉煌,是我不曾见过的华丽与奢华;而这里有的只是树木与泥土。”金兰看着我,笑容苦涩,声音竟然带着一丝呜咽:“你跟他们走吧。回到你的世界去,不必留在这个不属于你的地方,就好像你本就不应该来这个地方一样。”
    “金兰”
    我的话还没说完,金兰已经飞快的跑走了,她似乎是在哭。
    殷慕玦和沐晚夕不知何时走向我,清澈的眸子里蕴藏着关心与温暖“无论是林河还是安臣都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我们会尊重你的决定!”
    “谢谢。”
    站在她旁边的殷慕玦只是冷漠的一哼,抿着唇瓣没说话。
    中午吃过饭,殷慕玦午休,我独自一个人走在河边,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跟过来的,穿着金兰的衣服和鞋子,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可那双清澈如琥珀的眼睛无法掩饰她的美丽,柔软的长发随风摇曳,风中弥散淡淡的香气,好像是从她的身上来的。
    我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她在我身边坐下,将鞋子脱了,白皙的双脚放入冰凉的水里,干净的容颜笑意盈然。
    “你们过的很幸福,看得出来他对你很好。”我看着清澈的河水绕过她的双脚往下流去,就好比我们之间流失的时间,再也无法挽回。
    “嗯。”她点头,眉梢染着明显的笑意与幸福“他对我很好,我很幸福。虽然有时他比乐乐和阿风还幼稚,可在他身边我很安心,仿佛什么都不需要再害怕,担心恐惧了。”
    她说着侧头看向我,明亮的眼睛里充满希翼“我也希望你能找到幸福,不管是留在这里,还是跟我们走。我真的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热切的期盼你能幸福!”
    “我想知道我的户头还有钱吗?”
    “呃”她神色有些诧异,点头:“应该是有的,你还有不少房产在景宁。”
    “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把房产变卖,还有那些钱也帮我处理一下。”
    金兰的弟弟在城里长大学每年的花费不小,靠着这几亩地和金兰的双手,还是很吃力的。自己的储蓄应该够让金兰轻松点,不需要为她弟弟太担心,还能让大叔再买一头牛,房子也可以重新翻修一下。
    “没问题。”她听完笑容很灿烂,眼底里闪烁着兴奋与喜悦。
    下午他们就先回去了,我说要留下来再帮金兰一段日子。送他们到公路上时,早已有漂亮的车子在路边等着他们,不需要他们亲自开门,有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恭敬的为他们拉开车门。
    这就是以前我的生活吗?
    金兰当时没说什么,可眼底是明显的失落与自卑。回去的路上,她什么话也没说,回到家像往常一样继续做农活。
    我也像往常一样帮她的忙。
    ******
    一个星期后,上次来接沐晚夕和殷慕玦的那个男人来了,带来厚实的一包现金,还有一张储蓄卡。
    我没有把钱给金兰而是给大叔,他拒绝好几次,我强势的将钱塞给他。让他去把金兰和徐瘪三的婚约退了。
    一年前金兰的弟弟考上大学却没钱上,没办法下大叔将金兰许给村里一个在外面做包工头的男人的儿子,徐瘪三智商有问题,还比金兰小,只不过家里有钱所以出了聘礼钱把金兰买回家做徐瘪三的老婆,好照顾他罢了。
    金兰虽然长的不漂亮,可能做事又是善良的女孩,不应该这样被糟蹋。这也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
    退婚的晚上,徐家的人就过来闹事,说的话很难听,无非是因为我这个外人来了,金兰看我长的好看,嫌弃徐瘪三,早就和我搞到一起,下贱不要脸等等。
    金兰站在门口,双手攥成拳头,紧紧的盯着那群要打过来的人,脸色煞白煞白的
    我站在他们之间,冷冷的盯着徐家的几个人,一个个都面色狰狞,丑恶不堪。
    “当初你们以两万块买了金兰,现在我用五万买回来!从此以后金兰就是我的妹妹,与你们徐家没任何的关系!你们再敢来骚扰她试试?”
    徐家的一个男人不服气叫嚷着有钱了不起啊,冲上前就想要打金兰;我没丝毫的犹豫抓起地上的砖头朝着他脑袋打去,一瞬间血液流淌,惨叫的哀嚎吓坏了所有人。
    我面不改色的丢掉手里沾着血迹的砖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卷钱丢在哀嚎的男人身上“滚!不然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多少医药费我都赔得起,不信我们试试看。”
    徐家的人都吓傻了,半天回过神来拿着钱颤颤巍巍的相互搀扶的滚走。
    我回头时金兰已经跑回房间,门被甩的很响。我看向那个陌生的男人,他不卑不吭的开口:“我去会找村长处理好徐家的事。殷先生和殷太太明天会在路边等你,就不亲自走进来接你了。”
    “谢谢。”说完,我转身走进金兰的房间。
    金兰坐在床边泣不成声。
    “明天我就走了。”我站在门口,漠漠的声音说:“徐家的事没了,以后找到一个好人家就嫁过去;你弟弟的事不必担心,我也给你准备一份嫁妆,不管对方是谁,你嫁过去总不会低了身份。”
    “你这是在可怜我还是因为我救了你报答我?”她抬头,满含着泪水的眸子看着我,似抱怨,似无奈
    “都不是。”我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她笑了笑:“我把你当妹妹看。”有谁会可怜自己的妹妹?
    金兰站起来走向我,双手主动的抱住我,在我的胸膛哭了一小会,湿透了胸前的一块,小声的说:“你回到你的世界,我是不是就永远见不到你了?”
    “怎么会?你结婚我可以回来,你生子我会来吃红鸡蛋”
    “要是我一生不结婚不生子呢?”
    “傻瓜,别乱说。”我抬手在她的头上揉了揉“好好的姑娘家不要被时间给糟蹋了。找到一份幸福不容易,要好好的珍惜。”反救确边。
    她复杂的眼神看了我好一会“那你可以亲我一下吗?”
    说这话时,挂满泪水的脸庞泛着一丝丝的红晕。
    我怔了怔片刻,低头亲吻落在她的额头上“金兰,哥哥祝福你一生幸福。”
    “我走了。”既然要走,迟一天,早一晚没什么区别。
    掰开她的双手,没有任何迟疑的转身离开。身后传来金兰的哭泣,我没有回头,也不能回头。
    这里不属于我,而那里也不属于我。
    我并没有跟那个男人一起走,而是揣着他带给我的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直接去了景宁,从景宁的机场买了去英国的机票。
    我从来没想过要和沐晚夕回到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世界,那是属于原本的程安臣,未必适合现在的程安臣,拥有林河记忆的程安臣。
    看到她和殷慕玦幸福的画面,我不嫉妒却不表示叫心脏的地方不会再停止爱她,回去看着她幸福,对于我而言是一种无形的折磨。
    而我若是要留下来对金兰也是一种无形的折磨
    最好的办法就是远远的离开现在,不做沐晚夕的程安臣,也不做金兰的林河,去做我自己,漂流游荡,过自己的生活。
    在英国租了一个公寓,买了关于法律的书,先是在一家小律师行做助理,接着去考律师执照,也许曾经我一个很出色的律师,所以在重新读法律时我没有任何的陌生,驾轻就熟,考回律师执照对我而言也没有那么困难。
    从助理成为律师我的生活依然没有多少改变。没有接受大的律师行对我的邀请,继续留在小律师行接着小单,拿着一份自供自足的工资。
    闲暇时我会拿着相机在到处拍照,又或者拿画板在路边给人画便宜的画,偶尔去小酒吧喝一杯,悠闲的回家。
    她每个月都会写一封邮件给我,描绘着她的生活,丈夫、孩子、朋友,温馨的、争吵的、生活的,她都会不吝啬的与我分享。也会询问我的近况,感情与婚姻。
    我从未回过她的邮件,心里有很多话想和她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看到她幸福就比什么都好,还需要说什么呢。
    我的感情和我的记忆一样一片空白,又或许是曾经太过爱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她,没有留下半点给别人。
    离开我的记忆从来没有回来过,而梦里那个背影一直没有消失过。
    我可以像很多男人一样,找个合适的人过下去,或许不是很喜欢,可是日子久了,彼此间总能培养出一点真情,或者很轻易的说分手,重新再找。
    要不,就干脆做个最实际的人,在夜晚拥抱接吻,天亮就成陌路。
    我当然可以,我只是怕,所有的,抵不过这一个,因为不是她,醒来后只剩下加倍的空虚寂寞。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愿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让自己这样喜欢着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了。
    我并不知道我到底是有多深爱她,或只是爱着那份不甘心与舍不得放下她的背影。
    人们常说时间才是最伟大的,一切都会被它消磨殆尽,无论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最终都会过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岁月的洪荒无情的掠过我的身体时,我想若是有一天她的背影不再出现我的梦中。
    那时可能就是我忘掉她,不爱她的时候。
    又或许,直到死亡光临我的那一刻,我依然梦见她的背影,在梦里无声无息的死亡后。
    我依然爱着你。
    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每个都行色匆匆,遇见了,淡漠的看上一眼,谁也看不穿别人身后的故事,谁也不知道别人的心里,是不是住着这么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