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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夜店装逼男
    到达目的地后,秦猛给了司机一百元华币,笑着道:“大叔,很高兴认识你,剩下的三十元不用找了,您留着买瓶水喝吧。”
    这几年在海外做雇佣兵,执行了很多不为普通人所知的秘密任务,秦猛赚了一百五十多万美元,相当于一千多万华币,这些钱对绝大多数华夏普通老百姓来说都可以用天文数字来形容了。三十元华币也就是四美元多点,在国外买一包秦猛以前常抽的白万宝路香烟都不够,这点钱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但司机却很高兴,热情地下车帮秦猛拿下背包,然后开车走了。
    秦猛背着背包站在大街边,看了一会街景,目光所及之处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小时候的那些平房早已不见了踪影,坑坑洼洼的水泥马路也都换成了干净整洁的柏油路,连脚下的人行道都铺上了彩色的地砖,商业街上人来人往,确实已经看不到当年百花巷的影子了。
    他先找了一家快捷酒店,要了一个单人间,放下背包,然后去街上随便吃了点东西。
    当他吃完饭再次回到大街上时,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商业街上的路灯、广告牌、霓虹灯、灯箱纷纷亮起,照得整个街区亮如白昼。
    秦猛这次回来一是想回家乡看看,二是想找儿时的一些伙伴叙叙旧,但他并没有朋友们的电话,只能去他当年读数的中学打听,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四年,但他估计他上初一时的那些老师大部分应该还没有退休,只要能找到一个同学,其他人也就好找了。
    可现在天黑了,学校早就放学了,只能等明天上午再说了。
    刚刚入夜,因为已经在飞机上睡了一觉,秦猛现在还不想睡觉,闲着也没什么事可做,就想找个地方消遣消遣。
    他看到距离商业街不远处有一条大街,那里的街边的楼房并不是很高,最高的也就五六层楼,但大部分楼顶都安装了霓虹灯广告牌,有的是娱乐总汇,有的是ktv,有的是练歌房。
    虽然因为离得太远,太矮的建筑看不到,但秦猛也能猜得到那应该是一条酒吧街,就信步走了过去,想去找家夜店或者酒吧喝杯伏特加,顺便找个妹子聊聊。
    秦猛知道,夜场里有很多妹子,有些妹子不一定会陪男人上床,但却可以陪男人喝酒陪男人聊天,前提是男人要出手大方别太狗币,请人家妹子喝杯酒总是免不了的,要是男人长得帅点说话风趣点那就更好了。
    以上三点秦猛都具备,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找个妹子聊聊,权当消磨时间了。
    他选了一家欧美风格的夜店,这是一家集酒吧和歌舞厅为一体的大型club夜店。
    进门后,一名夜店公主迎上前来:“先生几位,请问您有没有预定包房或者卡座?”
    秦猛报以微笑道:“一位,我就是去吧台坐坐,随便喝两杯。”
    夜店公主礼貌道:“先生,那您里面请。”
    秦猛走到环形吧台前,找了一个人比较少的地方,坐在了一个可以升降的吧椅上。
    他先转过身观察了一下夜店里的环境,发现这家夜店的规模确实不小,除了两个调酒吧台,还有一个二十几平方米的舞台和一个铺着化纤地毯的舞池,靠窗的一侧是一排半人高的卡座,舞台下方摆着几张精致的方桌,应该是贵宾席。
    此时的贵宾席上,已经坐满了男男女女,看这些人的模样,不是暴发户就是土豪。
    秦猛知道,因为一些历史和体制上的原因,华夏内地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豪门世家,大部分富豪都是最近几十年才出现的。再说真正的豪门世家都去私人会所消遣,私人会所里具备一切有钱人感兴趣的东西,有身份的人根本不会经常来夜店这种地方。
    舞台和屋顶上的镭射激光灯随着音乐起伏闪烁不停,舞池里一群红男绿女正在疯狂地摇摆,还有一些客人坐在吧台、散座、卡座里,一边欣赏节目一边品味酒水。
    一名身穿皮衣皮裤,腰上挂着不锈钢链子,衣服上布满银色铆钉的摇滚歌手正在舞台上卖力气地大声吼歌,声音嘶哑但穿透力十足,身后的吉他手和贝斯手一边摇摆一边甩着长发,鼓手一边打鼓一边剧烈地晃着脑袋。
    吧台里的调酒师问秦猛道:“先生您好,请问您用点什么酒水?”
    秦猛随口道:“先来一杯vodka吧。”
    在华夏的一些夜店里,很多人都喜欢装逼,就算上学时英文学得像屎一样,也总要拽上一两个英文单词来彰显一下自己的逼格,比如伏特加不说伏特加,非得说沃特噶,迈克尔不是迈克尔,非得要说迈扣儿,还满嘴的哈喽、欧沃、米斯特、买噶、欧可什么的。
    但秦猛这可不是在故意装逼,他这是刚从国外回来,说英语说顺嘴了。
    调酒师看了看秦猛的装扮,虽然眼睛里闪过一丝鄙夷的神色,但还是礼貌地说道:“请问先生,您是要俄罗斯的伏特加还是瑞典的伏特加?”
    现在的伏特加已经风靡世界,已经不再是俄罗斯的专属特产,秦猛在国外一般都是喝美国产的伏特加,美国本土产的伏特加因为提纯工艺先进,并不比俄罗斯产的伏特加质量差。
    因为调酒师并没有提到美国伏特加,秦猛想了想道:“那就要俄罗斯的吧。”
    调酒师从酒柜最下层的一个酒格里取了一瓶伏特加,对秦猛说道:“请问您要加什么果饮,加不加冰,还是纯饮?”
    秦猛说道:“加冰,另外加点雪碧就行。”
    调酒师说道:“先生,我不建议您在伏特加里加碳酸类软饮,因为伏特加属于高度酒,添加碳酸类饮料会加快酒精进入血液的速度。常来夜场消费的人都懂的,喝伏特加,一般都是加橙汁或者其他果饮。”
    听调酒师的言外之意,无疑是把秦猛当成第一次进夜场不懂装懂的装逼男了。
    虽然秦猛身上穿的是户外运动装,而且都是绝对的世界名牌,但在几十块钱就可以买一双耐克,三十块钱就可以买一件阿玛尼t恤衫的这个国度里,没人会在意你穿的是正品还是a货。何况华夏毕竟不是国外,没有几个人会穿着户外装和陆战靴进夜场消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