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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 画皮(7)
    “需要准备什么?”我跃跃欲试。
    吕信哈哈一笑:“还是算了。我可以告诉你方法,但那是需要有真功夫的。以你的才智,恐怕最快也要一年半载才能办到。”
    实际他只用三言五语,就破解了钥匙被换的迷局。
    然而我听了以后,却完全丧失了尝试以行动解谜的想法。
    “用舌头解绳结?”我有些不大相信他所说的这一步骤。
    吕信又笑了,笑得有些促狭:“这听起来像是不太可能,可实际上,有些窑姐都会类似的花活,以此来取悦恩客。
    不过,以窑姐那点能耐,最多只能解男人的裤腰带,不可能单凭舌头完成整个过程。能办到这一点的,据我所知,就只有外八行中的红手绢了。”
    我释然:“那就说得过去了。”
    红手绢是外八行里最奇幻的一门,最精通幻术。
    通俗的说法,就是戏法。
    传统的戏法和现代魔术的区别在于——后者的重点在于道具,前者则更注重于自身的功夫技巧。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人们最熟知的戏法三仙归洞,网上就有人用透明的玻璃碗,并且用慢动作演示了当中的玄机。看过的人都能明白,可没有一双下过苦工的巧手,还是只有惊叹的份。
    更多的传统戏法并不是单一的只用身体的某个部分,真正的高手,利用身体的各个部位配合,所展现出来的表演,才更令人惊绝。
    我突发奇想,问吕信:“你懂口技,是不是因为勾搭过红手绢一门的女子?还是说,你拥有前前世做窑姐的记忆,与生俱来……”
    “册那,哪能又提这档事体啦?”吕信气得直接不搭理我了。
    见闫冯伟和曹新运两人还在讨论,我让他们别研究了,钥匙就是被那陪房丫鬟调换的。
    曹新运斜眼看向我:“旁的不说,你就只说,怎么把钥匙取下来?”
    我问闫冯伟:“你知不知道怎么才能把米胶溶化?”
    闫冯伟想都没想,说:“用火烧!当然,也可以用滚水泡,但那起码得泡个两三天。”
    他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刚才忘了说一个细节,就是绳结是老太爷亲自封口的。米胶上面不光有林家的印记,还有他的指纹。过后老爷子比对过,米胶没有被调换的可能。那就证明,绳结根本没解开过!”
    我说:“那时候就懂得比对指纹,老太爷还真是见经识经。可是他当时未必就发现,封口的米胶小了一圈。”
    闫冯伟一怔:“什么叫小了一圈?”
    “这么说吧,除了用火烧和用开水烫,还有很多种法子可以令凝固的米胶溶化,只是需要的时间、溶化的程度不同。有一种最简单的方法,可以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不利用温度和腐蚀液,将米胶溶解。”
    “你还是没抓住重点。”
    曹新运想要打断我,却又被我挥手打断:“你先听我说完。”
    我想了想,从旁边拿过一个空杯子,示意他把皮绳给我。
    “假设这杯子里装的是热水,把封了米胶的绳头泡在里面,最先溶化的是哪一部分?”
    曹新运眼里带着鄙夷,索性不吭声了。
    闫冯伟应该也觉得我现在很白痴,但怕我下不来台,还是‘捧哏’说:“肯定是表面先溶化。”
    我一手揪住封口的米胶,将皮绳拉长,“这么着……”
    才刚一开口,啪嗒一下,皮绳居然脱出右手,弹在了我左手背上。
    我疼的一呲牙,跟着和闫冯伟、曹新运对着发愣。
    仔细一看,皮绳竟是从封口的米胶里给扥出来了!
    我哭笑不得,把皮绳和成了空壳的米胶往闫冯伟手里一塞:“还用我解释吗?”
    闫冯伟还有些愣怔,讪讪地说:“这是我弄来研究的,没那么结实。当时那根,不可能就这么被扥出来。”
    “我懂了。”
    倒是曹新运先反应了过来,“三七说溶化表面,不是外面,而是和绳子接触的内面。就算当初那根皮绳封的再紧固,因为皮绳本身的柔韧性,只要拉伸开,溶解液就能从细小的缝隙里渗进去。只要内面溶化到一定程度,就能像现在这样,把绳结从米胶里扥出来!”
    闫冯伟是真迷在这上头了,木讷的问:“那怎么解死结呢?”
    话音未落,曹新运已经解开了绳结,将平安扣取下来在他眼前晃了晃。
    他本来就是裁缝,最擅长穿针挑线,只用了一根牙签,不到五秒就破解了老林家失窃案又一个‘不解之谜’。
    曹新运重又将平安扣穿好,打了个更紧的结还给闫冯伟,做总结似的说:
    “怎么把钥匙给外面的同伙,就不用说了。能想出这法子偷换钥匙的人,一定对米胶的特性更熟悉。再把生扥下来的米胶套回去,那就不叫事了。”
    闫冯伟又呆了半天,忽然一拍桌子,“还是不对!”
    他把皮绳往脖子里一套,“你们也看见了,以这皮绳的长度,玉佩就到我锁骨下面。我特么又不是死人,被人那么扥绳子,还能没感觉?”
    “啪啪啪啪……”
    我拍这几下手掌,是为吕信点赞,更是发自内心的佩服那贼偷的高明手段。
    我揽住闫冯伟的肩膀,放低声音说:
    “想在较短时间内使米胶表面溶化,有个最简单的办法,把薄荷叶的汁和口水混合,就能达到效果。
    你试想一下,一个白白嫩嫩的小丫鬟,睡觉的时候,嘴里含着你的‘项链’。就算被你发现了,你好像也只会觉得她可爱吧?”
    “我次!”
    闫冯伟一拍大腿,“我特么好像还真记得,当时迷迷糊糊醒过来,觉得后脖颈子湿乎乎的!那小妮子在旁边睡得那叫一个香,那叫一个好看,我实在忍不住,就又……”
    “打住!”我靠,再说下去可就是限制级了。
    按闫冯伟说的,那时候的林勤恩还很年轻,精力旺盛,陪房丫鬟又是新的。
    头几晚贪新鲜,能不折腾个精疲力尽吗?
    这一来,对方就更容易得逞了。
    不得不说,那窃贼对细节的拿捏,真是妙到了极致。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低声向闫冯伟问:
    “闫哥,当时林家失窃,丢的东西很贵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