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十四章那一位美女推销员
    等到两个人都洗漱完毕,又吃完由雷纯做得早餐,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十一点了。
    张敬本来是想再去人才市场试试运气的,只是不知道周六人家是不是休息。而這时雷纯却让张敬在客厅里等她一下,然后就钻进了她自己的卧室。
    也不知道雷纯在卧室里搞什么,张敬在客厅里抽了三支烟了,还不见人出来。
    “雷纯,你”张敬刚想催促一下,结果才说三个字,雷纯的卧室门就打开了,雷纯也亭亭地走了出来。
    看着走出来的雷纯,张敬的眼睛立刻就直了。眼前的雷纯简直就是专为勾引男人而被上帝制做出来的武器,上身穿着一件用一尺布就能做出来的水粉色吊带,上面低胸下面露小腹,下身穿的是一件低腰牛仔短裤,两条丰美白晳的玉腿赤裸地露在外面。
    张敬的那双勾子眼从人家把吊带都绷紧的胸部到下面那两条玉腿,来回地打量了无数遍,流不流鼻血是小事,张敬现在只觉得自己身上男人的反应越来越大,甚至还产生了一种扑上去把雷纯“就地正法”的念头。
    “小色狼,你看什么呢?”感受着张敬的目光,雷纯很骄傲,一边向张敬媚笑着,一边还把自己魔鬼似的胸部挺得更高了。
    “你你你要干什么?穿成這样!”张敬猛吞口水来压火。
    “上街喽,你要不要一起呢?”雷纯的眼神飘向张敬,还挑逗式地勾了勾手指。
    “上上街?你穿成這样,上街?”张敬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這样怎么了?”雷纯一付很奇怪的样子,还看了看自己“我的衣服不好看吗?”
    “啊?不是,不是那个意思。好看,很好看,哦就是有点吃亏!”张敬后半句话是小声嘟囔出来的。
    “嘻嘻,好看就行了,走吧!”雷纯也不多废话,上来就挽上张敬的胳膊,自然极了。
    两个人出了门,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南平市中心商业区。在车上,那个不良的出租车司机不停地通过车内后视镜偷着看雷纯,也不知道他是在看美女还是在开车,好几次差点闯红灯。
    南平市商业区位于南平市心脏中心地带,由纵横交错成井字型的四条大街及一些小街巷组成,各种高档商场、写字楼、摩天商厦四处林立,在井字型的最中间还是步行区,汽车禁入,以方便购物逛街的市民。
    女人是天生的逛街狂,就算什么也不买,只是在這里闲逛,东看看西看看也能逛个三五个小时。
    雷纯更是逛街狂中的逛街狂,最要命的是,她还有着非常疯狂的购物欲,只要她看好的东西,哪怕站在原地和卖主砍半个小时的价,也乐此不疲。
    张敬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傻子,被雷纯拖着没头苍蝇似的四处走,去哪里,走多久,什么时候回家,這些事张敬统统都不知道。
    逛到最后,雷纯开始对男装感兴趣了,带着张敬又逛了好几个地方的男装部。
    “雷纯,你干什么?看這些东西有什么用啊?”张敬這时腿已经走得发软了,借着说话的功夫站一会儿就当是休息。
    “哎哟,走嘛,你看你连几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天天穿得像个土鳖,你不嫌丢人我还嫌呢!”雷纯正逛在兴头上,根本不管张敬的死活,扯着就走。
    “喂,你说谁是土鳖?我也算土鳖?我潮着呢!”张敬立刻表示抗议。
    又转了好几个男装部和服装商厦,也不管张敬愿不愿意、喜不喜欢,给张敬买了好几套浅色的休闲装,还有一套米色的休闲西服。张敬最不喜欢穿浅颜色的衣服,容易脏不说,主要是以前张敬的工作性质决定他的服饰必须要深沉一些才行。
    买完衣服后,雷纯还让张敬当场就换上一套穿着,至于换下的那套“土鳖”衣服,本来雷纯是想扔掉的,但张敬不让,雷纯就只好收起来准备带回家。
    总算是到了下午五点钟左右,太阳都已经准备下山的时候,雷纯才意犹未尽地和张敬从某商厦走出来,绕到前面正街的位置,想着拦出租车回家。
    “哎,敬哥,敬哥?”
    正当张敬已经伸出手要拦车的时候,身边的雷纯突然捅了一下他的腰,声音还很惊奇。
    “又怎么了?是不是又有什么高开叉的裙子或者”张敬已经完全失去耐心,不过转念一想,不对啊,這是大街啊,雷纯又发什么神经?
    “不是啦!”雷纯打断张敬的话,扯着张敬就向大街的一边走了几步,然后又向前伸出一根玉指“你看那个人是谁?是不是小虎?”雷纯的神情变得正式起来。
    “小虎?”张敬顺着雷纯的手指望去。
    在两个人前面大概三十多米远的街边,有一个女孩子迎着夕阳,穿着一套红色带白条纹的连衣裙,左手拎着一个包,右手拿着一个东西,正在和停在她身边的一辆汽车里的司机说着什么。
    张敬看着那个女孩子小巧的腰身,看着那张可爱娇气的脸,不是宋妖虎又是谁呢?
    “真是她,她在那里做什么呢?”张敬远远地看着宋妖虎疑惑地问。
    “她在推销。唉,她说最近找到一份工作,原来是到大街上推销,真是难为她了!”雷纯本身就是产品经理,对推销這种工作很熟悉,只是不断地叹着气。
    “推销?”张敬的目光迷离了。
    远远地看着宋妖虎,张敬想起了自己当年的时候。多少年前,自己十八九岁的时候,初到北京谋生活,不也是這样嘛!背着一个重重的背包,手里拿着杂七杂八的货,走在北京的大街,见人就搭话,只求能卖出去自己手里的东西。
    那时候,张敬一个月只有300块钱的固定工资,还必须每天都打足一个钟才行。一开始的第一个月,张敬都不知道菜是什么味道的,天天就是做点米饭,然后倒里一点酱油就是一顿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