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踪谍影之风华 作者: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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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目的时候,马修有留意到这个跑夜场的歌手,形象狂乱,冷漠,人也狂,啪啪甩一本歌单给乐队,愿意唱的歌全在上面。乐队自己看着办,什么曲子响起,唱什么,唱好不高兴,唱坏拉倒,自信心好得暴棚,一上场就能点燃气氛,算得上受欢迎。她一晚跑两个场,就是乐园和皇后,这两个场都是老大的场子。
今夜的事其实还另有起因,起因于前五天,就是上个周四,当时据说是女孩从乐园匆匆赶过来,居然忘了带行头(就是忘了她的背包),不肯以真面示人,临时把后台,可能是上次万圣节留下来的一个面具拿剪刀一绞,罩在脸上冲上台唱将起来,满场欢腾,由此,女孩多了一个造型。
这还只是一个引子,正巧那晚老大坐在台下某张台喝酒,喝着,喝着,就直了眼,女孩退幕以后,才言语出声,“真她妈帅!真她妈帅! 一个女人怎么可以帅成这样!”
喽啰马修当时就守在老大身边,立即会意地追到后台去请人,结果人已收钱走人。 “嘿,蜜糖儿,老大请你过去坐坐。”接下来的第一个晚上去请,蜜糖儿竟不闻不望,顾自收拾好行头,到柜台领钱,走人。第二次他让现场经理表明他喽啰马修的身份及老大的身份,女孩照样不理不睬,走人;第三次女孩把挡道的打了一耳光,走人。
所以起因是,真他妈帅以及敢不听招呼。
后果很严重,从最初的也许只是想叫她到他的台子来陪陪酒(这么抬举的事,轮到谁还不得巴巴地贴上去啊!)升级到要亲自尝一尝她的味道了。喽啰马修总是第一个搞明白老大的话意。
药开始起作用,女孩仍不知在计中,从第二首起,她有些揺晃,她觉察到了一些异样,偷偷的清了一下嗓子,话筒里传出几声轻轻的吞咽声。
到了第三首,女孩明显的不支了,她的声音开始乏力,一首应是喽啰马修的奶奶那老古董留声机才会唱的《夜来香》,与众不同的温柔、清滟到了极致,也慵懒、疲惫到了极致。
“一、二、三,倒!倒!倒!”喽啰马修在心里以秒倒计着女孩倒下的时间。按理是她是撑不了三首歌那么久的,然而,女孩却硬是撑着唱到曲尾。
灯光暗下来,下一场表演的匆匆上了台,女孩艰难地往回走,喽走道上的啰马修张开双臂迎上去,“hi,honey!”
女孩蹒跚的走着,一只手举到脸边去摘面具,摘到了却无力腕握,叮当一声,面具掉到地上。女孩弯下腰去捡跌落在地的面具,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力不从心,她控制不了自己了,蹲不下去,也站不起来,整个人如山欲倒树欲倾地挣扎着。女孩的身后,音乐响起,新的节目已经热闹上演,很好的掩饰了这里发生的一切。
女孩很惊讶,很不甘心,先屈了一只腿,让它支着自己,半跪在地。
喽啰马修发出欢呼的口哨,绅士的单腿跪下,一把搂住还在强撑的女孩。
站起来的时候,不知为什么,喽啰马修感觉自己幽默不起来了,一秒钟的机会,他和女孩对视了,他看见了一双纯静的,充满讶异又微微含笑的眼睛,最要命的是这双眼在向他表达了感激,她可能以为他是来施援手的吧?
喽啰马修只停顿了一秒,就把女孩掳起来,打手甲乙丙丁七手八脚参与捆绑,堵嘴。看起来这样做是是多余的,女孩已经完全瘫软,口不能言,腿不能行。然而,这又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惩戒仪式,意义大于形式,一行人捆好女孩,拖尸一般,拖着穿过整个后台,场内的其他女孩子们吓得瑟瑟发抖,争相避让。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喽啰马修
女孩由打手甲、乙挟持着坐敞蓬车的长条凳上,企图动弹而不得。她看起来样子并不是十分害怕,只是苦恼、讶异。在喽啰马修眼里,她是一只过于自负而落入他算计里的羊羔。她不明白这么一帮人捉她去是为何,前路是何方,眼睛里满是问号,眼睛瞪得大大,眼神直愣愣的。
打手们乐于戏弄一下女孩,一左一右的使坏,挤兑她,正当车子启动颠簸,女孩顺着车的力量方向,从长櫈中滑离,跌坐到车厢地板上。
“傻了眼吧?”望着女孩那憨厚、无辜又单纯样子,喽啰马修伸出手去,拽起女孩,把她拉回原来位置上坐住。而女孩正在搜寻救命稻草,得了喽啰马修的援助,那要人命的眼神转了方向,固执的、期望地死死粘着喽啰马修。
喽啰马修原本是得意的、幸灾乐祸的、飞扬跋扈的心情,此时却无端端地别扭了、沉重了。女孩望着他,得不到回应,便默默地、哀哀地把眼睛闭上。一种他说不清的情绪突然笼罩了他的心。
一种难以言喻的焦躁同时也上了他的心头。
虽然混迹于打手甲乙丙丁之中,在各路大佬面前点头哈腰,喽啰马修心目中的马修却另有一番模样。
在喽啰马修的胸中有一个虚拟的江湖。在这个江湖里,喽啰马修是一个修炼中的、充满能量的、自豪的、迟早要扬名江湖的大侠客,他的相貌是英俊的,身材是伟岸的;他乐善好施,行侠仗义,他武功盖世;他言谈风趣,他智慧幽默,他有着一切侠客都有的骄傲及荣耀。他就是那种世界所有人都期望结交的豪杰,他就那种在最最危难的时候,在人们心中强烈呼唤,千期万盼终于降临的、救人于水火的绝世英雄。
在与女孩的眼神交汇之前,喽啰马修一直无视自己是个喽啰的现实,他怀揣着那个虚幻的江湖,想象着自己的飘逸和伟岸,忙碌着一个喽啰的忙碌。他总是带着打手甲、乙、丙、丁,或张三、李四、王二,以老大的利益为中心,打一切要打之人,收一切想收之钱,参与无数次还算不上大场面的打打杀杀,享受着一种并不存在的光荣。
他从未意识到他其实只是一个喽啰,一个被主子呼来唤去,为主子奔走的狗腿子。他也从未感觉卑微,他觉得以他马修的才华和抱负,就算成不了梦想中的大侠,迟早有一天,他也能成为有一大群诸如马修之类的喽啰前呼后拥的老大,所以他一直信心满满,快乐的做着一个喽啰。
这种难以言喻的焦躁,还包括他的不耐心,做不成对面这个有一双穿透人心灵的眼睛的女孩永世不忘的救命恩人、英雄,他至少也应该是在那端心安理得地等待这个女孩的老大!
他不耐心了,关于等待成长为一个大侠抑或一方老大。
车子开出去一小段路,车上的人便开始吹口哨、尖叫、肆无忌惮地说下流的话语。
首先是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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