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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有不甘 作者:三水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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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什么都改变不了,至少我能跳下去和哥哥一起死”

    那就要死一起死,要活一起活。

    沈何夕恨恨地想。

    就算以命换命自己也要救了自己的哥哥!

    即使活到过39岁,沈何夕依然不是别人以为的淡定优雅的女人,她的骨子里,是这片海和这个城市赋予她的爽快和悍勇。这份勇敢让她独自走遍了全国,在长久的寂寞和不甘中成了中国最棒的女厨师。

    此时,属于故乡的海风吹过女孩儿额前的刘海,浅米色的棉质长裙飞扬在美丽的海滨。

    沈何朝蹬着三轮车回过头去看自己的妹妹,脸上是融进了血脉的温柔。

    他绝对想不到,自己文静优雅漂亮可爱的妹妹,内心世界中中正在被“以命换命”“同生共死”等凶残字眼疯狂刷屏。

    沈何夕一边骑车一边走神,沈何朝已经停了下来。

    蒸汽缭绕中,辛家炉包的招牌似隐似现。

    沈何朝冲她招招手,指了指招牌,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妹妹最喜欢的炉包呢。

    炉包店不止卖炉包,还有油条,豆腐脑和菜盒子,这里是整个太平区生意最火爆的早餐摊子,每天都有人花一两个小时的时间跑到这里吃一顿炉包。如果是七八点钟来这儿,不等上一会儿是绝对吃不到的。

    此时还不到六点,虽然天色大亮了,但是吃客还比较少。前襟湿透的健壮大叔看见沈何朝,眼前顿时一亮。

    “沈大厨!今天怎么来了?想吃什么我老辛都请了,两分钟就有第一炉包子出锅儿,三鲜肉丁的,我媳妇儿还做了菜豆玉米碴子,自制辣椒油的芥菜丝儿我也得给你来一份!”

    平时虎着一张脸让很多客人都不敢要找零的摊子老板,此时笑像是一朵大丽花。

    沈何夕站在哥哥身后,只是闻了一下气味就知道包子里放了虾皮和香油,芥菜丝儿是点了鱼露拌的。

    面是好面,油也是好油,用料实在调味用心,难怪生意兴隆经久不衰。

    兄妹俩拣了一个角落坐下,刷了白漆的木桌子旁边是五颜六色的塑料小凳子,上上下下也都很干净。

    刚一落座,两碗热腾腾的粥已经端了上来。

    水用大火烧开,玉米面儿用凉水调匀,倒进热水里滚个滚儿,再放进切得碎碎的菜豆,再改中小火烧一会儿,等到菜豆变色了,粥也变浓稠了,点一点盐沫儿就能出锅了。

    玉米糊保留了玉米的清新的颜色和香味,翠绿的菜豆点缀其间,咬下去滑软中带了嚼劲儿,还有那层薄盐的点缀,整碗粥的味道浑然一体,喝一口,让人从上到下都暖和了起来,被海风吹得有几分麻木的身体彻底被激活,整个人都精神了几分。

    一碗粥还没喝完,两碟炉包和一小撮芥菜丝儿也端了上来。

    炉包是这个城市的特色美食之一,肉粒儿混了韭菜,再搅和了虾皮儿,如果是高档的馆子,放点儿海肠,虾仁,甚至海参鲍鱼都是有的,再或是羊肉配大葱,鸡蛋配茭瓜木耳,要的是能刺激人食欲的味觉搭配。

    炉包与南方生煎包的一大不同,是对面皮的要求更加暄软,在平底锅中,炉包一面与刷了油的锅底相亲相爱,一面又要与混了面粉的白水生死相依,等到皮酥水干,特制的铲子沿着锅沿儿一捞,白胖金黄同在,酥香绵软共存,正是鲜香可口,味道绝佳。

    说来也是怪癖,沈何夕以前最喜欢的是那层面水汤干了之后在包子的缝隙间连接的那一层酥壳,又香又脆还有那么一份馅料的鲜香,想想就能让人垂涎三尺。

    这边沈何夕刚刚把一个包子咬开一个小口吹凉,那一边,沈何朝已经用一双干净的筷子把自己那份炉包上的酥壳全都起了下来,堆在了沈何夕的盘子边上。

    沈何夕抬起头,看见了对面年轻的脸庞上宠溺的笑容。

    ☆、墨鱼锅贴

    沈何朝非常享受妹妹对自己的依赖,另一个人可就不高兴了。

    那人就是沈老爷子,一代名厨——沈抱石。

    当年沈爱民娶何勉韵,说实话,沈抱石就是不赞成的,何勉韵那身书卷气和他们这个名厨世家并不搭调,十指不沾阳春水在别人看来是诗意的赞美,在沈老爷子看来那简直就是废物的代名词。弹钢琴,弹钢琴能弹出菜来?说洋文,说洋文能说出汤来?

    何勉韵娇生惯养不会做饭也就算了,什么家务都要从头学起,不止一次,他的儿子扔了自己厨房里的事儿跑回家看他媳妇。

    这还得了?

    更让他不满的,是何勉韵不愿意让沈何朝学厨艺。厨子,厨子怎么了?没有厨子她何勉韵还不知道在哪里喝风呢?!跟了厨子才吃香的喝辣的,到头来端起碗吃饭放下碗你看不起厨子?!性格固执暴躁的沈老头儿对自己的儿媳一肚子火。

    这场火在儿子去世后烧到了极致。

    他认为自己的儿子得了肺病是被儿媳累的,何勉韵却对他当面埋怨是在厨房的繁重工作加重了他儿子的病情。

    事情最终闹到一发不可收拾,问题出在了沈何朝的身上。

    作为公公,沈抱石自认没有立场去责备自己孙子的母亲,但是他也绝对不允许别人插手他对大朝的教导。矛盾在一次次的冲突中向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闹到最后,何勉韵只能选择孤身离开,留下了还年幼的一双儿女,那个年月,何勉韵只有两个选择,自己一个人走,或是陪儿女一起留下。

    沈抱石把技艺传承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沈何朝的身上,从六岁起,沈何朝就每天只能跟菜刀柴火打交道。

    与之相对的,是他对沈何夕的漠视。婴儿时,沈何夕的照料是用何勉韵走前留下的钱拜托给了邻居的大妈,两周岁刚过,沈何夕就被送进了区里的托儿所,过了三年,托儿所要搬到离他们家更远一点的地方,为了省事儿,沈抱石请小学的教导主任吃了两顿饭,把还不到五周岁的沈何夕塞进了小学。

    从小到大,沈何夕被人夸可爱、聪明,后来是漂亮、上进,等到外国y大的全额奖学金的录取通知书到了,外人已经夸都找不到词儿了。

    沈抱石一直无动于衷。

    大概在沈抱石的眼里,这个花着别人的钱长大、性格长相聪明劲儿都像他儿媳妇的孙女,确实和他没什么关系吧?早晚有一天,这个孩子会长了一双翅膀,飞到别的地方,变成另外一种人,渡过她和她妈妈一样的人生。

    只是他唯一在意的孙子,偏偏把自己的妹妹当成了命根子,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由此,这位倔强的老人,对自己孙女的观感就更加复杂了起来。

    下午三点,沈何朝从饺子馆回了家,刚进去就被沈老头堵住了。

    “大朝,来尝尝这是老董铺子新出的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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