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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7章 不死不悔
    玉手莹润,被黄色的光泽映照,像是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
    高高的光团原地晃了晃,竟慢慢的落下来。
    她心头一跳,大气不敢出,只僵硬的伸着手,生怕这家伙不肯落在她掌心里。然而,她的担心显然多虑了。明黄色的光团慢慢的落下了,一点点靠近了她的掌心,最终落定在她的手中。
    而后,光源熄灭了。
    四野乍然漆黑,天地黯然失色,连那苍穹似乎都更墨色了一些。倾城眨眨眼,好大一会儿才适应黑暗,适应没有光源的暗夜。
    垂眸,手心中站着一只小巧的鸟儿,正悠闲地梳理着羽毛。它的羽毛并不十分美丽,实在平淡无奇。但它好像浑不在意,仔细地、悠闲地、欢快地梳理着它不算浓密的平凡羽毛。
    倾城眨眨眼,将手掌托起来,定定地瞧着掌心里的小东西,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竟然是一只鸟儿?
    发出那么大的光芒,飘忽来去,行踪无影,高低可行,竟然是这样一只小鸟。
    “它叫不悔。”
    黑暗中,熟悉的声音响起,温和中带着三分不耐三分嫌弃,还有三分说不出的情绪。
    倾城回头,七爷一袭灰衣,正独立在她身后。他的唇边依旧挂着吊儿郎当的笑意,眉目间依旧是桀骜不驯的神态。可不知道为什么,倾城却察觉出他的心有些荒凉。
    然,她哪里有心思去问他的荒凉心境,早被手掌心里的小东西吸引去了全部的注意。
    “不悔?”她秀眉飞扬,“这个东西竟然叫不悔?”
    七爷勾唇一笑,笑容中全是不屑,“不叫不悔能叫什么?叫倾城,叫若兰,还是叫先生?”
    她嗤一声,不悦的瞪了他一眼,“油腔滑调。快说,不悔究竟是什么东西?”
    像是能听懂她的话,手掌心里的家伙飞快啄了她一口。她只觉得手指尖一痛,低头仔细看,指尖上已经有了一滴红艳艳的血珠。
    这家伙竟然是个心急又小气的。睚眦必报啊,跟七爷简直一模一样。
    “沐若兰,你少嘀嘀咕咕诋毁爷,是你自己骂不悔是个东西,就怪不得它要啄你。”七爷很是护短,半点不肯责备自家的宝贝。
    两个人站得近了,他低头去看不悔,唇边挂起了浓浓的笑意。
    倾城这回学了乖,顺道:“不悔究竟是什么品种,我听说热带丛林里就有一种鸟儿,通体能发光,还能吸引小虫来扑,最后将虫子吃掉。”难道这个家伙就那传说中的品种?
    “哼。”七爷哼一声,伸出手,摊开掌心。
    不悔轻快地跳到了他的掌心里。
    倾城并没察觉到一丝变化,好像不悔站在她手掌心跟没站在她手掌心,竟是毫无区别一般。这小小的家伙身子太轻,让人根本不能察觉。
    站在七爷的手掌心,明显比站在她的手掌心自在多了,不悔欢快的梳理着羽毛,时不时啄一啄七爷的手指头,像是在找虫子吃。
    “别拿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来跟不悔比。爷的不悔可是个名动天下的好宝贝。九州天下独一份,寻常人莫说是见,就是听也没听过。”七爷神色倨傲,飞扬的眉目凝着得意。
    对他的不悔赞美十足。
    倾城摸了摸鼻翼,含含糊糊,“哦。”她能说,她就没听过吗?除了听见亚马逊热带雨林有过一种浑身无毛,通体发光的鸟儿,她还真就没听过不悔这样的品种。
    一身的羽毛平淡,却能像夜空中的太阳那样耀眼,偏偏又像月亮那样的温柔。
    从来没听过,更不要说见过了。
    七爷约摸是知道她心中所想,转头笑看着她的双眸,低声道:“你若是……爷还可考虑将不悔送给你。”
    这下换成了她傻眼,这么好的家伙,能送?
    七爷仍笑着,笑得像是一只深藏不露的千年妖狐,谋划千年不过是为了谋划她的那么一点儿心思。
    她忙退后一步,摆手,“那啥,七爷,君子不夺人所爱。我沐若兰可是正儿八经的君子,你就给我科普一下关于不悔的知识就行了,我真没想过要据为己有。”
    好一个君子不夺人所爱。
    七爷目光一闪,垂眸,“它是不死鸟。”一语毕,当先走向了廊下软椅,舒舒服服躺倒在她方才坐过的软椅上,跷起了二郎腿。
    这家伙,简直有点说书人的架势。
    倾城忙屁颠颠地凑近了,眼巴巴望着他。对这个不起眼的鸟儿愈发的好奇起来。
    不悔是七爷给它取得名字。
    大约每一只不死鸟都会叫这个名字吧。
    因为,它们认主。
    但它们并不是一开始就认主。相反,它们十分的桀骜不驯,十分的悠闲自在,最崇尚的就是自由自在活在山林之中,永远避开人世纷争,避开红尘滚滚。
    但它们又并非都有这样的好命。
    因为他们是不死鸟,因为他们有太多的玄幻的本事,因为他们一不小心就要活千年万年,所以寻找它们的人太多。它们的一支羽毛就可生死人肉白骨,它们的一片血肉就可令服用者长生不老,它们的光芒可洗净恶人的恶,令恶毒的人弃恶从善,令善良的人愈加善良。
    因为活的太久,它们还很聪明。不管是做什么,都能比人类完成的更好更快速更隐秘。
    还有许许多多的本领,是它们拥有而世人永远不知道的。
    还有什么理由,不寻找它们,不追捕它们,不将它们据为己有?
    所以,不死鸟一直在与各式各样的奇人异士斗争。
    直到各种的机缘巧合下,它们遇到了真正的人,不是想要将它们据为己有,不是想要将它们生吞活剥,而是想要救治它,帮助它的善良之人,它们便会认主。
    因为不死,一旦认主便是生生世世相追随,生生世世不离弃。
    因为不死,会从这一代主人追随到下一代主人,再追随到更下一代主人。直到再也没有主人出世,它们才重返山林。
    才得到解脱和自由。
    所以,才叫不悔。
    一旦认主,很可能百年千年都难以回去自由,百年千年将被束缚上枷锁。
    倾城沉默地听完,不由得感触良多。
    她定眼瞧着七爷手心里似乎已经睡着的不死鸟,蹙眉道:“那它跟着你们家……有多久了?”
    他轻轻一笑,逗弄了一下手心里的鸟儿,“没多久,也就十来年吧。”
    她心头一跳,原来他竟是不悔的第一代主人?什么样的机缘巧合,竟能收服这样的一只神奇的不死鸟?
    一支羽毛也可生死人肉白骨的不死鸟?
    一只天下罕有的宝贝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