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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三国打工人 第472节
    他们很想要亲眼看一看那位张将军,不在乎他是高是矮,是黑是白,他们也说不清若是真见了,是要行什么样的礼,说什么样的话。
    他们毕竟不是那些胸中有丘壑的巨商,不曾学过见过什么郑重的,优美的,有风度的礼节,自然也说不出什么感人至深,名垂青史的话。
    ……大概和陆悬鱼营中写信向阿母要裤子的小兵一样文采罢了。
    “我见造士穿的军中之衣,干净整齐,便知造士必与寻常士卒不同,因此想来问一问。”
    赵六有点难为情地搓搓脸,“我确实不是并州人,不过倒也见过张将军几面。”
    “真的?”女郎很惊喜地睁大眼睛,“造士当真见过张将军?他生得什么样?”
    “虽然称不上貌若好女,”赵六说道,“但确实是个很英武的男子。”
    女郎忽然一下就脸红了。
    ……脸红个什么,要是小陆将军脸红一下,张将军大概才有反应。
    赵六心里刚刚这么嘟囔了一句,又有客人来了。
    锅旁多出来一个少年,和这姑娘相貌很有些相似,扯开嗓子喊了一声阿姊。
    “张将军偶尔会与亲随出营,”赵六委婉地说道,“但他似乎很少会来市廛。”
    女郎那双多情的大眼睛眨了眨,看起来就有些失望。
    少年又喊了第二声。
    “我也不是一定要见到他,”她慢慢地起身,“我只是想送张将军一些东西……造士既能亲见那位将军,能不能替我……”
    她的话音忽然停了。
    赵六紧张地咽了口口水。
    ……这个话题走向似乎就很奇怪了。
    他很不擅长接这种话,他甚至有种落荒而逃的冲动,连刚端上来,还飘着油花的炖肉也不想吃了。
    只要一想想自己握着个香囊回营去寻张将军……这太诡异了!
    但这个姑娘并没有说出他觉得非常顺理成章的那个答案。
    她已经从某些思绪中跳出来了,重新看向这位老兵时,她的目光自然又大方,嘴角也挂着轻轻的笑。
    可是她的眼睛里闪着一点亮晶晶的东西,于是赵六一下子就明白了。
    “能不能替我……同张将军说,我很想请他吃一罐狗肉?”她说,“非我自作主张,若我阿耶阿母在天有灵,他们必也愿意的。”
    第430章
    如果是寻常时,张将军应该很乐意招呼自己亲如兄弟的扈从们,一起出门吃一罐炖肉,听听他们大呼小叫,长啸高歌一下。
    但这一天不太容易。
    ——杀蹋顿是个非常快的流程。
    乌桓兵在统帅的激励下冲出来,将阵线拉长,出现漏洞时,张辽已经等了很久。
    久到有蜻蜓落在他的盔缨上,闪闪发光,他也浑然未知,一动未动。
    以这支青徐兵马的军容严整,兵卒士气而论,若是一心一意地围攻,能不能攻破蹋顿的大营?
    不仅张辽,军中任何一个军官都觉得这一仗是必胜的。
    但这一仗损耗几何?
    对袁绍来说,他的家底是支撑得起他打败仗的,尤其首先驱策而下的,多为乌桓、鲜卑以及杂胡军队,这些人是他的盟友,亦或者是他的奴仆,他们损兵折将伤不到袁绍的主力,却能真真切切地消耗陆廉的兵卒。
    ——冀州的军官们甚至会微笑着同自己的士兵说,你们可知晓,陆廉带了一支女兵上阵!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北海东莱两郡的青壮男子已经尽数上了战场,家乡甚至也没有足够的妇人留守种田了!
    不管青州的田野上是不是尽皆妇人耕种,拼人口拼不过袁绍,这是毋庸置疑的。
    袁绍统一河北,经营冀州已经很久。
    青州“野无青草”时,冀州的农人在种地;
    徐·州“泗水为之不流”时,冀州的稚童在田野里奔跑。
    人口差距将实力进一步拉开之后,陆悬鱼的每一仗都必须精打细算。
    曾经只有三百部曲,现在她有了两万精兵,但境地并没有好转多少——
    张辽是为此下定决心的。
    乌桓人的士气并不低落,战力也并不寒酸,他们一心一意地敬服蹋顿,只要大单于还在,他们就能为了他的命令前赴后继。
    这样一来,那个能够尽快解决战斗的唯一选择就出现了,有可能付出的代价也并不高昂。
    袁绍可以损失颜良文丑,陆廉为什么不能损失一个张辽呢?
    当乌桓人高声呼喝着他们听不懂的战吼,大踏步地向前奔跑砍杀,砍得汉军节节败退时,张辽身侧的传令官吹响了一支牛角。
    张辽没有立刻拎起马槊,他先是两只手握着缰绳,慢慢地让自己的战马跑一跑。
    它已经战斗了数日,虽然短暂地休息过,但体力大不如前,那几匹换乘的战马或是受伤,或是比它还要疲累些,不堪大任。
    因此张辽必须小心谨慎,在心中计算着战马能跑多久,能冲几个来回。不到万不得已,冲蹋顿中军这种危险任务他是不准备交给陌生战马的。
    好在它跑起来了,按照他的期望那样,先是徐行,然后马蹄迈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急,当视线中披发科头的乌桓人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时,张辽身边的骑兵纷纷扔下手里的弓箭,从绳钩上取下马槊,压低身体,驱策战马不断加速,再加速!
    从那些间距足有数丈的乌桓步兵间穿过并不难,乌桓人性情悍骜,以临阵斗死为荣,因此擅短兵而不擅长兵,这令他们在与汉军短兵相接时常能靠一腔血勇步步向前。
    但现下他们的阵型散了,想要拦住骑兵就不那么容易了。
    他们张大嘴巴,惊恐地望着风一样从他们身边通过,溅起一蓬又一蓬鲜血的并州骑兵,像是平地上忽然卷起了暴戾的黑色风暴!
    “然后呢?”有人连忙问道,“文远将军冲进蹋顿中军时,可见了什么?”
    这场庆功宴是得到了兖州豪强们的赞助的——当然,即使是抠搜到家的田豫也不会剥好蒜眼巴巴等着人家送牛送羊送饺子,然后才签字批复手下开始准备的。过了好几天才开庆功宴的原因挺简单,蹋顿虽死,这场针对乌桓人的决定性胜利也已拿到手,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蹋顿是有亲族的,他的叔伯兄弟们,他带在身边的子侄们,还有他的表哥表弟,大舅哥小舅子们,都会在不同程度上继续为他而战一阵子,力图将溃败变成溃退,最终将大部分主力带回并州,或与冀州军会合。
    因此陆悬鱼必须先将这些人打垮,至少尽可能多的留下他们的辎重,俘虏他们的士兵,让他们即使返回并州,或是退回冀州也不能再对她产生什么威胁。
    追击这些乌桓军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有几个小部族甚至琢磨明白她手下士兵多少会有些骄横之气,打了一把防守反击,令分兵而去的数千东莱兵损失惨重。
    等到终于将这一仗收尾结束,他们才终于有短暂的数日修整期,也终于有了这场庆功宴。
    “然后,”张辽端着酒盏想了一想,“我便取了他的首级。”
    帐中猛然又是一阵称赞与欢呼声。
    案几上摆了各色珍馐美味。
    除了普通的烤猪烤牛烤小羊之外,还有黄河鲤鱼做的生鱼片,野鸡制成的肉酱,以及非常珍贵的王八汤。
    ……这东西学名叫“鼋(yuan 二声)羹”,据说极其美味,美味到让郑灵公丢了性命,留下了“染指”典故的就是它了。
    但在座的文士也好,武将也好,关心的都不是今天的菜肴,而是这位拎了蹋顿首级回来的将军。
    先是上座的小陆将军敬他一碗酒。
    然后是赵云田豫太史慈高顺司马懿狐鹿姑挨个过来,再然后是各路参军偏将,张辽都没推辞,于是这个酒就喝得热闹无比。
    这是一场精巧又酣畅的大胜,值得这样一场庆祝。
    但这又不是这场战争的终点,明天太阳升起时,他们还要去面对新的敌人。
    他们一定会赢下最后一场,直至重铸大汉。
    但到那时,他们还在不在呢?帐中所有人都曾在生死边缘走一遭,他们都知道战争是什么面目。
    因此今晚更应该尽情欢宴。
    帐篷里有些热,其实大部分人喝得并不多,毕竟这里仍是群狼环伺的险地,不当大意,因此大家达成了一致,除了张辽将军可以灌到抬出去之外,其余人喝酒总是要克制一点的,高顺今天可以不喝水,喝点带了酒味的蜂蜜茶,看着也很合群。
    喝酒虽然要克制,但可以高声歌唱,可以肆意跳舞,就像新年联欢会似的,有什么才艺就表演什么才艺。
    之前小皇帝不是下场跳过舞吗?不用舞伎,他们这些武将也可以跳啊!空手可以跳,拔剑也可以跳,一个人可以跳,两个人还可以跳,见过太史慈跳舞,见过司马懿跳舞吗!
    ……平心而论司马懿跳得可能是不错的,毕竟世家出身,除了精通坑蒙拐骗阴谋诡计之外,君子六艺的本事也是有的。
    但她就是觉得这个帐篷太热了,想出去溜达一圈。
    满天星河,倒映在地上的无数火光中。
    士兵里有机灵人,领了犒赏也不曾出门花钱买一个果子吃,忍着眼气看别人大口大口地吃肉,现在终于都补回来了。
    他们也在吃烤肉,调料挺单一,但胜在新鲜,新杀的整猪整羊剖开了架在火上烤,尽情地吃,一旁还有猪血汤羊杂汤用来解腻。
    他们也在唱歌,这次不唱《悲歌》,换《常棣》了。
    ——兄啊你要是遇到危险,弟弟我无论如何也要赶过来啊。
    ——兄啊你要是过上好日子了,你就好好过日子,弟弟不怨你忘了我!
    ……歌词是很古雅的,但翻译一下就有了熟悉又亲切的感觉。
    她一路从帐篷间的空地走过去,有小兵打翻了碗,还有小兵咬了一半的肉吓得落在地上,她摆摆手,不要他们行礼,就这么从阵阵烤得焦香或是焦糊的烟雾中穿过去了。
    虽然烟雾有点重,但大气层污染并不严重,走远些一抬头,就能看到满天的星星。
    这里已经走到小营边缘,用辎车和栅栏将中军营与其他营地隔开,除了巡逻士兵之外,自然没什么人在干草和柴火旁烧烤,因此很是清净。
    寻了一架结实的辎车爬上去坐好,软软的干草被她压在身下,就这么抬头看一会儿星星,想想自己的事。
    “认得诸班星宿吗?”
    “不认得,”她老实说道,“但那个是摩羯座,我是认得的。”
    “……那是何物?”
    陆悬鱼转过脸,有点意外,“文远不该在帐中吗?他们如何肯放你出来?”
    “装醉即可,”张辽一本正经地说道,“我颇擅此道。”
    ……打哪练的?
    这个问题并没有被她问出口。
    当初在长安都亭侯府,狗子们隔三差五凑一起喝酒,每次喝完,她就得跟着一群杂役们痛苦地996,除了高顺没拖没抬过之外,其他狗子基本都拖过,然而多数狗子虽然糟蹋吕布的屋子,酒量倒还可以,拖拽一下多半就会自己爬起来,迷迷糊糊地爬去客房躺平。